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2022年1月,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 印發時間:2022年1月
意見內容
《意見》提出,河北省將以水流、森林、草原、濕地、耕地等生態環境要素為實施對象,完善分類補償制度。健全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針對河流源頭區和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加大對重要河湖的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力度,研究建立近海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完善森林效益補償制度,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加強天然林資源保護管理。推進實施草原生態補償,全面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獎等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市縣通過植被保護修復開展沙化土地治理。健全濕地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完善濕地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推進省級重要濕地生態補償試點工作。加強耕地生態保護補償,健全耕地輪作休耕制度,深化化肥減量增效示範縣建設。
根據《意見》,河北省將最佳化縱向補償制度,加大對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的支持力度;完善省以下縱向補償機制,推進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實施差異化補償;強化縱向補償激勵約束,探索建立補償資金與破壞生態環境相關產業逆向關在線上制,對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發展破壞生態環境相關產業的,適當減少補償資金規模。健全橫向補償制度,河北省將鞏固完善京津冀流域生態保護橫向補償機制,深入開展跨區域聯防聯治;支持張承地區與京津探索水流、森林、草原等生態環境要素橫向生態保護補償。
此外,河北省還將加快推進市場化多元化補償,激發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積極性。健全市場化生態補償方式,建立健全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初始分配製度,逐步開展市場化環境權交易。探索多樣化生態補償方式,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控制區經營性項目特許經營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資源所有者參與特許經營收益分配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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