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動新時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關於推動新時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內容解讀
《意見》明確,要堅持正確建隊強隊方向。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著力鍛造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過硬、作風過硬的新時代消防救援隊伍;堅持全災種、大應急職能定位,提升火災防範和撲救處置能力;堅持統一領導、高效協同,完善消防救援領導指揮機制,明確各類災害事故救援指揮調度、協同關係。
《意見》要求,要建強立體化救援力量體系。依託消防救援支隊,在珠海、惠州各建設1個消防救援中心,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各建設1個消防救援中心,統籌建設森林、航空、山嶽(高空)、地震、水域、高層建築、城市大型綜合體、石油化工、軌道交通、核生化、應急通信、工程機械、戰勤保障等省級專業救援隊伍,各市、縣(市、區)可結合實際組建災害事故處置專業救援隊伍;超大城市、大城市和化工園區要結合區域發展和功能布局,建設相應的特勤消防救援站,設有港口的城市應設水上消防救援站;2025年底前逐步解決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設缺口,按照國家標準配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加強鄉鎮(街道)專職消防隊建設,實行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承擔滅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培訓職責,參加各類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逐步實現“一鄉鎮(街道)一隊”的目標;行政村根據實際需要建設微型消防站,有條件的可建設小型消防救援站,村級工業園區至少應當建設小型消防救援站;完善社會消防救援隊伍登記備案、考核評估、聯勤聯訓、保險保障制度,出台獎勵激勵政策支持社會消防救援力量發展,對參與救援行動發生實際損耗的給予補償。
《意見》提出,要加大消防救援工作支持保障力度。開展為期3年的消防救援裝備達標創建行動,配齊配強高層建築、軌道交通、核生化、石油化工、地震、水域、山嶽(高空)等專業救援裝備;加大消防投入,提高保障標準,確保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建立與消防救援職業高風險、高強度和24小時駐勤備戰相適應的職業保障機制,將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人員、公用等經費納入預算保障;各地要全面落實專職消防員工資待遇有關規定,加強政府專職消防員執勤補助經費保障,確保專職消防員工資待遇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工資待遇標準相適應;加強極端惡劣條件下的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設,構建全域覆蓋、全程貫通應急通信網路和多維度、立體化消防感知網路;搭建消防主題資料庫,統籌納入政務大數據中心,實現城市火災防控數據廣泛匯聚;建立消防員職業病防治與康復中心,健全消防職業病防治和保障體系;政府專職消防員在看病就醫、交通出行、住房保障、子女入學入托、參觀景區等方面,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享受優先優待政策;因參加消防救援導致傷殘、犧牲的,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撫恤優待或者予以褒揚。
《意見》要求,要推動消防救援隊伍素能整體提升。建設省級消防救援訓練基地,各地級以上市結合區域災害事故特點建立市級消防救援訓練基地;鼓勵省內本科院校、職業院校開設消防救援相關專業,與消防救援機構合辦職業院校,推動消防救援技術創新和人才隊伍建設;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緊缺專業人員可申請“人才優粵卡”;落實公務員轉崗有關政策,對長期在消防救援一線工作,達到規定年齡的幹部,可在應急管理系統轉崗或由組織人事部門有計畫地交流到其他系統工作;建立大灣區消防救援協作機制,開展聯合預警,制定區域應急預案,探索建立應急物資共享平台和應急救援通關備案制度,實現消防救援人員和裝備物資快速通關;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統籌安排消防經費解決欠發達地區消防救援隊伍建設難題;支持老區蘇區、民族地區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將公共消防設施納入對口幫扶基礎設施建設專項內容和高新區、工業園區、“三舊”改造等重大基礎設施配套項目。
《意見》強調,到2025年,廣東消防救援隊伍綜合能力全面提升,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基本形成,應對重特大災害事故風險能力顯著提升,消防救援體制機制新優勢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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