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健全體育賽事活動“熔斷”機制的通知

《關於建立健全體育賽事活動“熔斷”機制的通知》是由國家體育總局於2022年3月24日以體規字(2022)3號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健全體育賽事活動“熔斷”機制的通知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24日
  • 發布單位:國家體育總局
  • 發布文號:體規字(2022)3號
全文,內容解讀,

全文

《關於建立健全體育賽事活動“熔斷”機制的通知》

內容解讀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體育部門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規定,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體育賽事活動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建立健全體育賽事活動“熔斷”機制。督促各類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密切關注氣象、水利、地震、自然資源、交通運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部門發出的預警信息及有關災害、事故信息,加強防範,及時啟動熔斷機制。
通知要求,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必須在賽前召開風險研判分析專題工作會議,根據體育賽事活動的場地、規模、環境等特點和條件,有針對性地制定包括“熔斷”機制在內的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各方職責分工和權力義務。
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在公布報名條件、參賽要求時,應當向參賽各方告知“熔斷”機制啟動條件、程式、處置措施、法律後果等內容。參與人數較多、人身危險性較高或專業技術性較強的體育賽事活動,遇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情形,應及時啟動“熔斷”機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