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赤水市政協四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96號提案的答覆

您提出的《我市應儘快制定出“老年人優待政策”問題》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對赤水市政協四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96號提案的答覆
  • 發布單位:赤水市民政局
  • 發布日期: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 相關人員:黃質彬
簡介,日期,

簡介

黃質彬委員:
您提出的《我市應儘快制定出“老年人優待政策”問題》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答覆如下:
一、城鎮60歲以上無職老人應列入醫保範圍。
對60歲以上的無職業老年人,我國已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我省已出台了《貴州省優待老年人試行辦法》加以保護,逐步在醫療上採取了許多救助措施,如在農村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制,在城鎮對特困對象實行臨時救濟,隨著政策的完善和經濟發展,社會普遍關心的醫療難問題將會得到解決。
二、改善老年人生活服務條件、市公車、公廁等對老年人應實行免票,市內各旅遊景區對老年人應實行門票減免。
改善老年人生活服務條件,是全社會的事情,赤水市於2005年9月已轉發了《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優待老年人試行辦法〉的通知》,其中明確了對老年人應減免的項目並逐漸得到實行,因實施中還需加大宣傳,讓經營者理解和接受有一定時間過程,在全社會形成氛圍後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三、對全市(含鄉鎮)老年組織必要的活動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
老年組織分為各級黨委政府的協調機構和社會民眾團體,屬黨委政府的涉老機構按定職能,定人員,定經費開展工作,屬社會民眾團體的按章程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目前,以屬地管轄原則,有限政府做了一些有限的事情。
赤水市民政局

日期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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