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66號建議的答覆函

對赤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66號建議的答覆函是2006年6月19日赤水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回復的檔案。

熊金海代表:
你提出的《關於解決鄉鎮辦計畫生育專職副會長編制問題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對我市計畫生育機構編制工作的關心。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中國計畫生育協會章程》第三十三條的要求:鄉、鎮、街道計畫生育協會,應有專人主持日常工作。市委、市政府非常關心支持我市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經市編委會研究決定,市編委辦2005年4月8日下發了《關於鄉、鎮、辦事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增設副站長崗位的通知》(赤編辦發[2005]16號),明確各鄉、鎮、辦事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分別增設副站長崗位1名,兼任計畫生育協會副會長,主持計生協會日常工作,基本解決了你所關心的
問題。
計畫生育協會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承擔協助政府動員廣大民眾參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和性與生殖健康工作,推動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的重任。現在的鄉、鎮、辦計生協會機構編制與承擔的工作有一定的差距,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調查研究,為市委、政府在機構編制工作決策中發揮應盡的參謀作用。
特此函復
赤水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0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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