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25號提案的答覆

肖彥彬、李秋蟬、張鸝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於解決大同鎮仁三公路鑲邊工程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們對我市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經市政府研究,2009年全市各鄉鎮鑲邊工程暫不實施,主要原因是鑲邊改造建設資金籌措問題。原定鑲邊項目改造資金來源為交通部門向上爭取項目籌措一點,市財政從林業“兩金”中安排一點,赤天化紙業出一點,涉農部門捆綁一點,項目鄉鎮配套一點組成
按照實際預安排實施167.2公里,初步測算需改造資金約2508萬元(167.2×15萬元/公里)。現到位資金只有交通部門向上爭取的167.2公里改造資金1170.4萬元(167.2公里×7萬元/公里),其餘資金經多方協調都不能到位,缺口達1337.6萬元。2008年已實施的70公里鑲邊工程還差欠資金約630萬元(交通部門向上爭取年公路6萬元,70公里每公里還需配套9萬元,計630萬元)。主要原因有:一是赤天化紙業公司因受金融危機的嚴重影響,企業經營困難,嚴重虧損,暫無力出資;二是市政府為了支持赤天化紙業公司早日走出困境,今年(2009年)取消了竹原料收購中徵收的林業“兩金”;三是涉農項目資金因受規劃、資金管理、條塊分割等因素,無法全面捆綁實施;四是項目實施的鄉鎮村在實施通村公路時已欠賬很多,鄉鎮財力拮据,無力進行匹配。
故該路不能列入,請予以理解為感。但既然該路效益好、民眾積極性高,路基不成型,我局可派技術員對路基是否達標進行檢查,若合格可進入路面工程施工,早建成、早受益, 我局將根據工程完工驗收的和全市通村公路建設的實際情況,再提出具體的處理意見。
二ΟΟ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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