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17號提案的答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17號提案的答覆
  • 原建議提出者:王國維
  • 發布時間: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 發布機關:赤水市人民政府
王國維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解決鄉鎮部分居民現有住房無產權證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房地產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一、調查情況
市人民政府對該提案高度重視,已安排建設部門初步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為:各鄉鎮在進行集鎮開發建設時,這類房屋的批建手續不齊全且絕大多數建房戶沒有取得任何準建手續,有的只和鄉鎮政府簽訂了建房契約,尚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證;更為嚴重的是,有關房屋均未進行工程竣工驗收。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對於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5、房屋已竣工的驗收證明;6、房屋測繪報告;7、其他必要材料。鑒於上述原因,鄉鎮建管所才沒有給予辦理房權證。
二、處理辦法
市政府已明確由建設局牽頭,聯合國土局和鄉鎮政府對此類房屋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並將清理情況登記造冊,補齊相關手續,如果有的手續辦理存在困難,需市政府出台相關政策,並採用特事特辦的辦法,在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許可的範圍內,及時將這部分居民的產權證辦理落實。
再次感謝您對我市房地產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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