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71號提案的答覆

您提出的關於《建立赤水市脫硫廠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71號提案的答覆
  • 所屬城市:赤水市
  • 發布單位: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 時間:2009年8月10日
前言,具體內容,

前言

溫志堅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建立赤水市脫硫廠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具體內容

據我們所掌握的情況,赤水天然氣銷售公司在有關部門的督促下,於2004年就投資60餘萬元添置了民用天然氣的脫硫裝置,設備為成都化工壓力容器廠設計安裝,脫硫塔為單層雙塔立式,脫硫塔設計壓力1.0MPa,脫硫原理為乾法脫硫,含硫天然氣通過裝有海綿狀鐵(脫硫劑)的反應塔,天然氣中的硫化氫與Fe2O3充分接觸,反應生成Fe2S3,,從而達到脫除硫化氫的目的。天然氣經脫硫塔脫硫後,淨化氣含硫化氫標準低於20mg∕立方米,符合我國城鎮燃氣硫化氫含量低於20mg∕立方米的規定標準。雙塔脫硫量日處理能力為15萬立方米,並經遵義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檢驗合格註冊,投入運行5年來,設備運轉正常。
在供氣過程中,偶有含硫氣體超標的情況:一是由於供氣氣壓不足時,只有採取直排方式才能滿足市民用氣需求。二是由於脫硫劑使用後期降低了硫的吸附作用(常規脫硫劑2年更換一次),所以造成了天然氣在短時間內含硫量的超標。鑒於以上實際情況,我局作為城市燃氣的行業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不定時協同技術監督部門對天然氣銷售公司脫硫設備進行突擊檢查,採取措施縮短脫硫劑的更換周期,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儘量使廣大市民用上清潔、衛生的能源。
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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