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57號提案的答覆

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57號提案的答覆是關於《關於職能部門應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建議》的一部工作條例。

馬紅霞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職能部門應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中涉及我局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隨著城鄉一體化步伐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民走出田間地頭,湧入城市,成為城市建設的生力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農民工問題。自2003年4月溫家寶總理為農婦熊德明討要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後,在全國上下掀起了為農民工討要工資的熱潮。各級各有關部門制定了配套措施,加大了執法力度,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成效,而且這項工作逐步走上了日常化、規範化軌道,並積累了一定的經驗。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事關社會穩定,任重道遠,必須在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建立健全監管機制,標本兼治,才能從源頭上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現象的發生。
就我市而言,自2003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人勞、建設等部門對使用農民工的建築、加工企業多次聯合開展清理拖欠、無故剋扣農民工工資檢查活動,勞動監察執法機構加大了舉報查處力度,於2004年12月31日前已將歷史拖欠的1151.3萬元農民工工資全部清償;2007、2008年分別對涉及農民工較多、涉及拖欠金額較大、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赤長路、石堡馬灘電站農民工工資拖欠案進行快速、認真的調查處理,為農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資58萬元,涉及農民工482人,切實維護了農民工合法權益,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在農民工工資清理過程中,市勞動監察執法機構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切實解決拖欠、無故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
一是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每年3月份的“春風維權”宣傳月,勞動監察機構及各鄉鎮辦勞保所將《勞動契約法》、《農民工維權手冊》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列印成冊,到市中主要街道、各鄉鎮辦進行宣傳,並將宣傳資料發放到農民工手中;同時公布、公開農民工維權舉報投訴電話,暢通維權渠道。
二是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舉報投訴案,以“快、省、嚴”的方式進行調查處理。這些年來,所處理的案件,沒有一例行政複議案,沒造成一起群體性事件。
三是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2006年4月以來,在建設領域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要求在建工程必須繳納總造價1%的工資支付保障金,從而從源頭上杜絕拖欠、無故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發生。
四是督促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自2007年以來,每年5—6月開展以督促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為內容的“春暖行動”,重點對建築、加工、製造等使用農民工較多的用工單位進行檢查,督促其與所用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
五是開展專項檢查活動。每年第四季度開展拖欠、無故剋扣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活動。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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