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45號提案的答覆

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45號提案的答覆,是城鄉規劃執法局對袁桂芬委員在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上提出《關於採取有力措施,制止城郊農民亂搭亂建違法行為的建議》的提案的答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45號提案的答覆
  • 時間: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袁桂芬委員:
您提出《關於採取有力措施,制止城郊農民亂搭亂建違法行為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城鄉規劃執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64條、74條、76條、7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41條、65條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市規劃區內違章違法建築查處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赤府專議〔2007〕30號)的相關規定,我局會同市國土局對城郊村民新占地亂搭亂建房屋進行了綜合治理。
一是由國土局牽頭,建設局配合對市中城郊村鹽井組和興隆組所有的新建房屋進行調查,對違法建房立案查處,按法定程式,由國土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目前,已完成對21戶違法建設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並已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二是由市中辦牽頭,城郊村村幹部負責,建立健全村民舉報獎勵機制,切實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堅決將違法違章建築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是積極建議人大儘快出台地方“拆違”規章,為國土執法和建設規劃執法提供有力保障。爭取更多的人力和財力投入,切實解決城郊村興隆組和鹽井組村民亂搭亂建房屋問題。
四是加強土地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做到“違拆”工作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樹立執法權威,杜絕違法違章建築再次發生,切實保護好耕地。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