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的決定

《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於2024年9月13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的決定
  • 實施時間:2025年1月1日
決定發布,內容解讀,

決定發布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該《決定》包括正文和《國務院關於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及四個附屬檔案。

內容解讀

《決定》正文共有5條,主要內容是:同步啟動延遲男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用十五年時間,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堅持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等相關措施;批准《國務院關於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並明確國務院根據實際需要可以進行補充和細化;明確本決定施行時間等。其中《國務院關於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共有9條和4個附屬檔案,主要內容是: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和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的啟動時間、實施節奏;自願彈性提前或者延遲退休;健全養老保險激勵機制;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保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按照規定延長失業保險金領取年限;規範完善特殊工種和高海拔地區職工的提前退休政策等。
而關於4個附屬檔案分別是:男職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對照表、原法定退休年齡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對照表、原法定退休年齡五十周歲的女職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對照表和提高最低繳費年限情況表。
“從2025年開始到2039年,用15年的時間,將法定退休年齡調整到男職工63周歲,女職工58周歲或55周歲,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從2025年1月1日起,男職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的女職工,每4個月延1個月。原法定退休年齡為50周歲的女職工,每2個月延1個月。以男職工為例,明年1月至4月滿60周歲的,退休年齡為60周歲零1個月;明年5月至8月滿60周歲的,退休年齡為60周歲零2個月,依此類推。
至於改革後個人的具體退休年齡,詳見上述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對照表。男性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對照表中,顯示的出生時間為1965年1月至1976年12月,其中1965年1月至4月出生的男性,退休時間為60周歲零1個月,延遲1個月。每4個月延遲1月,截止至1976年12月出生的男性,其退休時間為63周歲,延遲36個月。
原法定退休年齡55周歲的女職工也遵循每4個月延1月的延遲退休政策。其對照表中顯示的出生時間為1970年1月至1981年12月,其中1981年12月出生的女性在2039年12月退休,退休年齡為58周歲,延遲退休月數為36個月。
而原法定退休年齡50周歲的女職工遵循每2個月延1月的延遲退休政策。1975年1月至1984年12月出生的普通女工人均在該延遲退休年齡對照表中。其中,1975年1月至1975年2月出生的女性,改革後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0歲1個月,而1975年3月至1975年4月出生的女性,法定退休年齡為50歲2個月,以此類推至1984年12月出生的女性,在2039年12月退休,其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延遲月數達60個月。
此外,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也將提高。該辦法規定從2030年1月1日起,用10年時間,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由目前的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後的退休制度符合彈性且自願的原則。職工達到領取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且退休年齡不得低於男職工60周歲及女職工55周歲、50周歲的原法定退休年齡。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以彈性延遲退休,延遲時間最長也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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