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力支持民營融資擔保公司發展的建議

《關於大力支持民營融資擔保公司發展的建議》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商丘市委員會為使民營擔保公司更好地發展,增強民營經濟的發展後勁而提出的建議。

長期以來,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一直困擾民營企業的發展,特別是當前受金融危機的影響,資金短缺更是成為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瓶頸”。國家《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出台後,大量民間資金被激活,政策性擔保公司逐漸降低或退出了國有股本的比例,擔保市場的市場化進程明顯加快。由於民間擔保機構機制靈活,推動了擔保市場日趨活躍,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為了使民營擔保公司更好地發展,增強民營經濟的發展後勁,我們建議:
1、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完善各項配套政策。一是借鑑先進城市的做法,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投入,增加擔保機構實力。二是加大稅收政策扶持。考慮到擔保機構社會特徵和自身的風險特點,為體現政府扶持意圖,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行免徵營業稅政策,同時要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擔保機構風險準備金稅前提取政策。
2、建立再擔保機構或再擔保風險基金,形成擔保風險分散機制。借鑑外地經驗,從財政資金或建設資金中撥出一塊,建立中小企業再擔保公司或再擔保風險基金。公司或基金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功能是為地方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建立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散機制。同時,為地方擔保機構信用增級,擴大地方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發揮擔保放大功能,體現政府政策導向。積極引導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建立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由銀行與擔保機構按照一定比例,對中小企業擔保項目實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3、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擔保領域,擴大和發展民間資金投入的商業型擔保機構,完善多元投資的擔保體系,彌補政府擔保機構的不足。建議對民營為主體的擔保機構和政府出資的擔保公司同等對待,一併納入財政扶持範圍。對新創辦的民營融資擔保公司,各級財政可根據公司的註冊資本金給予一次性補助。
4、根據擔保公司業績情況和發展規模,對於運作較好的擔保公司,各級財政每年拿出資金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
5、成立擔保行業協會,大力開展行業自律。加強擔保機構制度建設,推動行業自律,開展業務交流,規範行業發展。積極引導擔保機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防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積極開展擔保機構規範提升活動,著力建立審批備案、信用評級、績效考核、統計監管四項制度;著力構建資本金到位、補償和擴充、風險識別與控制、損失的確定與補償、人員的激勵與約束四項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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