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力支持我省民營企業“走出去”的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營企業“走出去”
近年來,我省一些民營企業積極按照省委、省政府“走出去”戰略要求,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走出國門、跨國經營並取得良好成效。但據了解,仍有諸多問題制約著我省民營企業“走出去”步伐。主要是:
1、審批環節多、手續雜、周期長。民營企業申請在境外投資辦企業,整個核准和審批程式所涉部門、環節多、手續雜、周期長、效率低,給民營企業“走出去”帶來許多負面影響。不少企業反映,繁雜的審批過程使他們失去了很多“走出去”發展的商機。
2、缺乏權威性信息服務體系。信息缺失是民營企業境外投資普遍遇到的困難。信息渠道不正規、信息內容不全面、信息分析深度不夠,讓不少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中遭受到挫折,成為“走出去”的瓶頸之一。另外,中外語言、文化、法律、習俗上的差異也是民營企業跨國發展的很大障礙。
3、融資渠道不暢。融資難是阻礙民營企業“走出去”的又一道門檻。民營企業到境外投資融資很難。一是政策性融資工具單一;二是辦理境外投資的融資機構少;三是融資部門在企業信用等級、資產負債比例和抵押品價值等指標上採取比境內貸款更為嚴格的尺度,使得融資門檻更高。
4、國際政局動盪,民營企業“走出去”風險加大。隨著歐債危機爆發,政局不穩,民營企業海外併購遭遇的政治、法律、財務、運營和戰略等風險越來越大,在海外投資遭遇的拖欠款案件越來越多,一些國家對我們企業的境外併購、收購設定障礙。有關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對企業規避風險的理賠跟不上,使得企業境外投資雪上加霜、舉步維艱。
為此建議:
1、推行境外發展管理服務“一條龍”模式。我省應對“走出去”涉及部門加以整合,設立“走出去”管委會,統一管理本級“走出去”工作;設立“走出去”服務專櫃:對外統一受理申請,對內各部門實行一條龍流程,儘快為企業辦理各種手續;定期召開全體會議,認真研究“走出去”問題,最大限度給予解決。
2、實行項目備案制和有條件的自由換匯制。對民企“走出去”要有別於國企“核准制”,而實行備案制;並實行資本項目下的自由匯兌,設定民企“走出去”年度供匯總額,在其內實行自由換匯制。
3、構建省級境外投資信息網。應設立國別綜合發展環境評價網站,內容應及時更新,應設立政治經濟社會重大突發事件報告欄並及時發布,方便有關企業查閱。
4、進一步加強境外投資的融資和信保體系。依託我省政策性銀行設立民企境外投資貸款專營機構,賦予其法人地位,以商業化模式執行境外投資年度貸款額度計畫,把年度貸款計畫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指標,許可其採用相應的貸款風險評價標準進行獨立運作。
有關機構要積極配合,通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手段,支持貨物、技術和服務等出口,特別是支持高科技、附加值大的產品等資本性貨物出口,以促進我省民企向境外投資,為開拓境外市場提供收匯風險保障,並在出口融資、信息諮詢、應收賬款管理等方面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務。
5、充分發揮工商聯在“走出去”戰略中應有的作用。工商聯作為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樑和紐帶,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在促進民企“走出去”中具有獨特優勢。建議省政府及有關部門重視發揮工商聯的優勢,準許工商聯參加涉外經濟工作會議,協商、研究“走出去”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由其負責組織民企參加我省外經外貿活動,加快民營企業“走出去”戰略步伐,為我省經濟文化強省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6、本級能解決的希望儘快給予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向各自上級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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