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0)27號檔案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0)27號檔案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
  • 性質:意見
  • 時間:2011-3-8
  • 類別:地方法規
  • 地點:山東省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0)27號檔案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
公司企業
魯政發9號
山東省政府
2011-3-8

法規內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快轉方式、調結構,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現就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國發〔2010〕2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企業兼併重組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轉方式、調結構為主線,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實施高端高質高效產業戰略為引領,以推進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市場結構、技術結構、組織結構和區域結構調整為目標,以350戶省重點工業企業和140個重點產業集群為主,以產業最佳化升級和企業組織最佳化整合為重點,大力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增強抵禦國際市場風險的能力,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加快推動山東工業由大到強的轉變。
2.主要目標。通過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加快培育一批適應市場需要、擁有核心技術、重視創新、機制靈活、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和民營資本作用,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和重組,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重點產業鏈條不斷延伸和完善,深加工水平不斷提高,形成一批以大企業為龍頭、產業產品為鏈條、中小企業緊密配套的產業集群,產業集中度明顯提高;企業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深化,全省多數企業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企業管理的精細化程度和整體水平不斷提高,生產要素消耗和成本水平明顯降低;企業工藝技術裝備水平明顯進步,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培育一批名牌產品、名牌企業,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增強,市場占有率進一步提高;企業市場行銷模式不斷創新,市場開拓能力明顯增強;節能減排全面推行,企業信息化加快推進;兼併重組在帶動就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3.基本原則。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充分尊重企業意願,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通過完善相關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和激勵企業自願、自主參與兼併重組;堅持市場化運作,遵循市場經濟規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規範行政行為,由企業通過平等協商、依法合規開展兼併重組,防止“拉郎配”;促進市場有效競爭,統籌協調,分類指導,促進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優勝劣汰,形成結構合理、競爭有效、規範有序的市場格局;維護企業與社會和諧穩定,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妥善解決企業兼併重組中資產債務處置、職工安置等問題,依法維護債權人、債務人以及企業職工等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堅持對外開放,推進企業跨國併購,加快培育源自山東的跨國公司;發揮知名品牌帶動輻射作用,以品牌為紐帶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努力實現低成本擴張;發揮技術標準引領作用,通過建立嚴於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地方標準或聯盟標準,提高產業準入門檻,促進優勢先進企業兼併重組劣勢落後企業。
二、準確把握企業兼併重組工作的重點
4.抓好重點行業企業兼併重組。圍繞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及全省10大支柱產業調整振興規劃、40個特色產業調整振興意見、13個新興產業發展指導意見,以鋼鐵、石化、紡織、機械製造、汽車、工程機械、有色金屬、煤炭、建材、食品等行業為重點,推動優勢企業實施強強聯合、跨地區兼併重組、境外併購和投資合作,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加快發展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知名品牌的骨幹企業,培養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5.搞好能源資源收購和儲備。鼓勵重點資源型企業積極對國內、國外礦產資源進行收購、參股;支持資源型產業由東部向西部實現梯度轉移。整合省內礦產資源,加快資源型企業重組步伐,積極組建大型企業集團,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和產業集中度。
6.推動重點工業企業“走出去”發展。充分利用好國家扶持企業“走出去”的政策,支持重點工業企業通過租賃、合資、股權收購等方式建立生產基地。支持重點工業企業併購國外的研發中心、知名品牌、行銷網路,提升企業參與全球化競爭的能力。
7.支持優勢企業兼併重組劣勢企業和停產倒閉企業。通過公開拍賣、股權轉讓、租賃經營等方式,積極盤活土地、廠房、設備等有效資產,安置失業人員,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8.積極利用資本市場推進企業兼併重組。研究制定利用資本市場推動企業兼併重組的政策措施。引導支持利用資本市場推動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整合,提升我省資產證券化水平。推動上市公司戰略性兼併重組,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增發、配股、公司債券等形式進行再融資,採取吸收合併、換股、定向增發、整體上市等方式進行資產最佳化重組,促進優質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鼓勵文化傳媒、能源交通等產業龍頭企業借殼上市。支持企業赴境外上市融資,提升企業參與全球化競爭的能力。
9.推動產業集群內企業最佳化整合、集團化發展。鼓勵產業集群龍頭企業利用技術、管理、品牌、資金和訂單優勢,通過協定合作等方式與集群內其他企業建立聯盟,合理分工、協作配套、共同發展,條件成熟時積極組建緊密型企業集團。
10.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支持企業抓住實施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等重大機遇,圍繞發展“四新一海”和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新興產業的培育,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抓住新一輪全球產業結構調整機遇,積極承接國際高端製造業和服務外包轉移,積極爭取南方製造業向我省轉移。鼓勵與跨國公司在產業龍頭項目、產業鏈延伸、研發中心、行銷網路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圍繞傳統產業改造與國外先進制造企業合資合作。
11.推進與中央企業的合資合作。大力扶持中央企業對我省企業進行併購重組,支持我省企業參與中央企業輔業改制,在中央企業主業領域開展多種形式的合資合作,充分利用中央企業的管理、技術、資金、人才等優勢,借力發展、互利共贏。
12.加快商貿流通及物流企業兼併重組。鼓勵生產和商貿企業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剝離或外包物流功能,整合物流資源,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鼓勵中小物流企業加強信息溝通,創新物流服務模式,加強資源整合,滿足多樣性的物流需要。鼓勵商貿流通及物流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併、聯合、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進行資產重組,培育一批服務水平高、國際競爭力強的大型商貿流通及物流企業。充分利用大型商業連鎖企業的商業模式、市場渠道,促進商企聯合、供企合作。
13.大力實施標準化戰略。引導企業加快以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為主要內容的標準體系建設,以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為基礎,在節能、環保、安全方面制定實施一批地方標準,扶優汰劣,促進企業兼併重組。鼓勵行業領先企業結成標準聯盟,制定實施高於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聯盟標準,提高產業準入門檻,推動產業升級。
三、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
14.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完善支持企業兼併重組的財稅政策。對企業兼併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給予稅收優惠,具體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兼併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關於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5號)等規定執行。
15.加強財政資金投入。在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資金,通過職工安置補助等方式,支持省屬國有企業兼併重組。對省政府確定的重大兼併重組項目,可通過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注資支持。有條件的市可設立企業兼併重組專項資金,或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支持本地區企業兼併重組,優先支持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確定的企業兼併重組。
1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推動金融機構開展面向企業兼併重組的金融產品創新,靈活搭配使用併購貸款、銀團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等多種信貸品種,穩步擴大企業兼併重組貸款規模,合理確定貸款期限。鼓勵商業銀行對兼併重組後的企業實行綜合授信。鼓勵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產業投資基金等參與企業兼併重組,並向企業提供直接投資、委託貸款等融資支持。積極探索設立專門的併購基金等兼併重組融資新模式,完善股權投資退出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企業兼併重組。通過併購貸款、境內外銀團貸款、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企業跨國併購。
17.支持企業利用各種債券直接融資。積極推動企業利用上市、企業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鼓勵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積極探索資產證券化試點。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創造條件申請發行次級債等資本性債務工具和金融債。推動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
18.支持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充分利用省級產業技術研發資金,支持兼併重組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提高研發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省工業結構調整資金、新興產業和重點行業發展專項資金要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兼併重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級關閉小企業和淘汰落後產能補助資金,鼓勵和引導企業通過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產能,切實防止以兼併重組為名盲目擴張產能和低水平重複建設。
19.妥善解決債權債務和職工安置問題。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妥善分類處置債權債務關係,落實清償責任,確保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利益。研究債務重組政策措施,支持資產管理公司、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機構參與被兼併企業的債務處置。切實落實相關政策規定,積極穩妥解決職工勞動關係、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拖欠職工工資等問題。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兼併重組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關係屬地統籌和向社會職能機構移交,繼續支持國有企業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分流安置富餘人員。認真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20.完善相關土地管理政策。兼併重組涉及的劃撥土地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可依法作為土地使用權人的權益。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確定的企業兼併重組項目涉及的原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經省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批准,可以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
21.深化企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鼓勵兼併重組企業進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創新管理理念、管理機制和管理手段,加強和改善生產經營管理,促進自主創新,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服務
22.健全聯席會議制度。省工業調整振興聯席會議負責研究、協調、解決企業兼併重組中的重大問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對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細化工作方案,保證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市、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協調機制。
23.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作用。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自身專業特長和作用,認真研究國際國內行業發展現狀,準確把握市場信息,根據行業特點和發展實際,制訂好行業企業兼併重組規劃,提出前瞻性、指導性、實踐性強的政策措施。引導和支持資金實力雄厚、業務水平高的中介機構介入企業兼併重組,加強市場信息、戰略諮詢、法律顧問、財務顧問、資產評估、產權交易、融資中介、獨立審計和企業管理等諮詢服務,推動企業兼併重組中介服務專業化、規範化發展。
24.努力營造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企業兼併重組的良好環境。清理限制跨地區兼併重組的規定,堅決廢止各種不利於企業兼併重組和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尤其要堅決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業對本地企業實施兼併重組的規定。理順地區間利益分配關係,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地區間可根據企業資產規模和盈利能力,簽訂企業兼併重組後的財稅利益分成協定,妥善解決企業兼併重組後工業增加值等統計數據的歸屬問題,實現企業兼併重組成果共享。放寬民營資本的市場準入,切實向民營資本開放法律法規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並放寬在股權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加快壟斷行業改革,鼓勵民營資本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進入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領域,支持民營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公共事業、金融服務和社會事業相關領域。
附屬檔案:促進企業兼併重組任務分工表(略)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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