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各市(
州)、
縣(
市、
區)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農業產業化是我國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創新,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和方向。扶持
農業產業化就是扶持農業,扶持龍頭企業就是扶持農民。帶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帶動農民持續穩定增收(簡稱“兩個帶動”),是農業產業化經營帶動主體的重要職責和歷史使命。為做強做大做優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下簡稱“龍頭企業”),大力推進“兩個帶動”,促進農業產業化加快發展、提升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主要內容
一、實施排頭兵工程
(一)打造行業“排頭兵”
鼓勵龍頭企業進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和改善生產經營管理,促進自主創新,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在我省優勢特色產業中,綜合企業規模、基地建設、管理水平、帶動能力、履行社會責任等因素,選擇一批發展潛力較大、行業靠前的國家和省級重點龍頭企業,集中財政投入、集成扶持政策,重點支持培育成為科技創新型、市場開拓型、行業領先型、特色發展型的全國同行業“排頭兵”企業。
(二)鼓勵龍頭企業集群集約發展
圍繞區域優勢特色主導產業,引導龍頭企業向產業園區集中,推動企業集群集約發展。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國發〔2010〕27號)的相關優惠政策,支持龍頭企業兼併重組。通過財政貼息、信貸獎勵補助等方式,激勵銀行加大對龍頭企業兼併重組的信貸支持。對符合《四川省大企業大集團營業收入上台階獎勵辦法》的國家及省級重點龍頭企業,按規定給予獎勵。
二、建設現代農業基地
(一)強化龍頭企業原料生產基地建設
支持龍頭企業建設核心基地並帶動成片基地建設。著力建設一批區域特色明顯、帶動力和競爭力強的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大力倡導“大園區+小業主”的基地建設模式。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強化龍頭企業原料生產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開展中低產田改造、高標準基本農田、土地整治和現代農業、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等基地項目建設。支持龍頭企業在新村建設中開展原料基地建設。對符合“菜籃子”產品生產扶持資金申請條件的龍頭企業予以重點支持。國家用於農業農村的生態環境等方面的建設項目,對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原料生產基地予以專項支持。
(二)實施“一村一品”強村富民工程
支持專業示範村鎮建設,支持農民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規劃建設一批具有四川優勢特色的產業化示範基地。各市(州)、縣(市、區)要加大對產業發展資金的整合力度,產業發展項目要向轄區內的“一村一品”示範村、農產品產地初加工示範區、農業產業化示範園區、產業化示範基地集中。省級相關部門在安排產業發展項目時,向符合支持條件的產業化基地適當傾斜。
三、增加“兩個帶動”資金投入
整合資金和項目。多渠道整合和統籌支農資金,創新投入方式,提高投入效益,在現有基礎上增加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相關資金,切實加大對農業產業化和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龍頭企業技術進步、健全服務體系、促進信用擔保服務。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要向龍頭企業傾斜。
四、創新金融服務
(一)加大信貸支持
金融機構要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結合自身實際,根據龍頭企業的生產經營特性,創新信用貸款模式,擴大貸款抵押擔保物範圍。積極發展大型農用生產設備、漁業生產設施、林權、水域灘涂使用權等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股權、倉單、存單、訂單等質押貸款。在條件允許的地區,探索進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鼓勵金融機構把國家和省級重點龍頭企業作為評定信用等級的重要參考依據,採取授信等多種形式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最佳化金融服務流程,提高貸審效率;根據龍頭企業季節性集中使用資金的特點,開設綠色通道,縮短審批時間,提高資金投放的時效;根據龍頭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利率和償還方式。積極為龍頭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提供增信和承銷服務。支持龍頭企業為基地農戶提供承貸承還、信貸擔保服務。
(二)推進融資平台建設
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積極為龍頭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緩解龍頭企業融資難問題。省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中心、省現代農業投資擔保公司等擔保機構要將龍頭企業納入重點支持範圍。穩步構建政府農業融資平台,支持龍頭企業創建或聯建融資平台,為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戶提供擔保服務。政府農業融資性擔保機構對龍頭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時,要在擔保條件和擔保費用上給予優惠。
(三)支持龍頭企業上市
對龍頭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在境外發行股票並上市,給予重點支持。有上市意願、符合上市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要納入年度上市培訓計畫,落實上市費用補助政策。支持列入省級重點上市後備資源庫並達到上市條件的、已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並通過上市審核程式的龍頭企業以及已經上市的省內龍頭企業實施再融資和併購重組,落實相關獎勵政策。
五、強化稅收支持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國家有關支持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及農業企業生產設施設備建設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得到落實。國稅、地稅部門要探索稅收征管方式,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保障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享受相關政策優惠。
六、推進科技進步
(一)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
鼓勵龍頭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研發機構。鼓勵龍頭企業承擔國家和地方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富民強縣、星火計畫和支撐計畫項目。要將龍頭企業作為農業技術推廣項目重要的實施主體,發揮其管理、資金、市場等優勢,提高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效益。
(二)強化人才培養
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求,培養一批經營管理水平高、市場開拓能力強、熟悉農業產業政策、熱心服務“三農”的新型龍頭企業家。將龍頭企業人才培訓納入天府科技英才計畫、企業家培育計畫、高技能人才開發計畫、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百人計畫”等培訓計畫,並給予重點支持。實施重點產業(行業)人才支撐工程等人才隊伍建設專項工程,享受相關扶持政策。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龍頭企業就業,符合基層就業條件的,按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金貸款代償等政策。
七、保障生產要素
用地、用電及交通支持龍頭企業直接用於或服務於農業生產的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從事農產品經營和重點農副產品批發(專業)市場的用地,要優先予以支持,優先審批。優先安排龍頭企業生產用電,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新裝、增容用電建立“綠色通道”並優先辦理用電業務,對種養殖業生產用電按農業生產電價執行。鐵道、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安排龍頭企業大宗農產品和種子等農業生產資料的運輸,進一步落實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八、實施品牌創建
(一)強化市場行銷
支持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改造升級,鼓勵和引導龍頭企業參與農產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現代物流中心建設,支持龍頭企業建立健全農產品行銷網路,促進高效暢通安全的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第三方物流發展項目、電子商務發展項目、生豬屠宰冷鏈配送項目、商業連鎖零售企業做大做強項目,要重點把龍頭企業納入實施範圍。大力推進農產品產銷對接,創新農產品行銷模式。鼓勵龍頭企業參加各種形式的展示展銷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和省級重點龍頭企業承擔重要農產品收儲業務。
(二)加強品牌建設
支持龍頭企業爭創國家地理標誌保護、中國馳名商標、四川省名牌產品和四川省著名商標。落實相關政策,對新獲得國家地理標誌保護、中國馳名商標、四川省名牌產品和四川省著名商標的企業予以獎勵。支持龍頭企業使用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標誌和區域品牌標記,開展質量管理體系和無公害、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
(三)開拓國際市場
實施“走出去”戰略,擴大龍頭企業對外合作領域。支持龍頭企業在境外投資農業項目,創新合作方式。對龍頭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所需的國內生產物資和設備提供通關便利。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動物以及免檢農產品,全額免收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出口其他農產品,減半收取檢驗檢疫費。支持龍頭企業參加國際性展會和綜合性推介活動。
九、落實“兩個帶動”責任
(一)完善利益聯結機制
進一步完善和推廣“契約訂購”等基本利益聯結機制和“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基地+農戶”、“專業市場+專業合作組織+農戶”等生產組織形式。大力倡導和推廣“利益兜底”、“收益分成”、“六方合作+保險”等模式,促進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更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與農戶利益共享。
(二)建立責任報告制度
從2012年起,龍頭企業要分級向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提供年度帶動責任報告,並向社會公告,接受公眾監督。帶動責任報告要包括龍頭企業利益聯結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利益、開展社會化服務、依法誠信經營、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情況。龍頭企業履行帶動責任、發揮“兩個帶動”作用、銀行信用等級和信譽狀況等方面的情況,是龍頭企業淘汰遞補和資金、項目扶持的重要依據。
十、健全工作機制
(一)建立四川省農業產業化經營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省委、省政府領導召集,省委農工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畜牧食品局、省糧食局、省供銷社、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局、四川證監局、四川保監局、農發行省分行、農行省分行等部門(單位)參與,省委農工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建立推進龍頭企業發展激勵機制,對在支持龍頭企業發展中措施有力、成效明顯的部門和單位予以表揚。
(二)細化工作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新形勢下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引導龍頭企業集中集群集約發展對發揮區域優勢、形成主導產業具有重要意義。始終堅持“推進產業化、建設新農村、全面達小康”的“三農”工作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制訂貫徹落實意見,健全領導機制,細分措施,明確責任,落實年度工作任務,強化目標管理,確保支持龍頭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取得實效。要把龍頭企業發展納入發展現代農業統一部署,全面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
(三)加強指導服務。全面清理取消涉及龍頭企業的不合理收費項目,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最佳化發展環境。建立產業化基地自然災害防控機制,落實生產自救措施。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強龍頭企業抵禦自然風險的能力。加強農產品生產信息採集,為龍頭企業科學組織生產提供信息指導。健全農業產業化調查分析制度,建立省級以上重點龍頭企業經濟運行調查體系,加強行業發展跟蹤分析,指導企業根據行業發展狀況科學決策,提高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完善重點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不能有效發揮“兩個帶動”作用的龍頭企業要及時淘汰,“兩個帶動”成效突出的要給予表揚。認真總結龍頭企業帶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帶動農民持續穩定增收的好經驗、好做法,大力宣傳農業產業化發展成就,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業產業化和龍頭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