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穩定面積、提高單產、最佳化結構、改善品質”為目標,認真組織實施好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運用政策導向和資金扶持手段,鼓勵農民使用優良品種,加快農作物優良品種和新技術推廣步伐,穩定糧油種植面積,提高農作物特別是糧食作物的產量和品質,促進糧食穩定增產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整體推進的原則。2014年,我區對水稻、玉米、小麥、棉花等農作物良種補貼實行全覆蓋,按照實際種植面積全部補貼。
(二)堅持品種擇優的原則。主導品種的篩選由自治區農業廳負責組織專家研究確定,在符合國家有關扶持政策的前提下,優先選擇生態適應性好、符合生產需要、市場前景較好的品種。禁止選擇未經審定、審定不通過或過期淘汰的品種。
(三)堅持公開推介的原則。主導品種確定後,各級農業部門要按照自治區農業廳的要求,通過各種渠道公開向社會發布,嚴禁各地擅自進行品種推介活動。
(四)堅持農民自願的原則。各地農業部門要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基礎上,根據品質優先、市場需求和生產需要,積極引導農民選擇使用推介的良種,不得採取強制手段干預農民自願選種。
(五)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始終做到“補貼政策公開、補貼面積公開、補貼標準公開、補貼農戶公開,資金直補到戶、據實進行結算”,確保補貼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農戶手中。
三、主要目標
2014年,全區水稻良種補貼計畫實施面積3362.02萬畝(其中早稻1546.91萬畝,中稻234.5萬畝,晚稻1580.61萬畝),補貼金額50430.3萬元;玉米良種補貼計畫實施面積911.58萬畝,補貼金額9115.8萬元;小麥良種補貼計畫實施面積10.49萬畝,補貼金額104.9萬元;棉花良種補貼計畫實施面積18200畝,補貼金額27.3萬元,具體補貼面積以全區各地2014年實際種植面積為準。
通過實施良種補貼項目,確保全區2014年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4600萬畝以上,總產量達到1500萬噸以上,單產水平進一步提高,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品質進一步改善。
四、主導品種
由自治區農業廳組織有關專家研究確定主導品種名單,通過層層印發公告檔案、在《廣西日報》及《農家之友》等各級媒體上刊登、在各種宣傳欄上張貼等方式公開推介。
水稻主導品種名單:特優7571、豐田優553、桂育7號、孟兩優2816、野香優3號、孟兩優705、特優165、美優796、百優429、豐田優553、百優838、Y兩優302、Y兩優1號、中浙優1號、淦鑫699、科玉03、玉晚占、玉絲6號、特優269、T優682、特優679、博優1652、天優華占、孟兩優838、孟兩優701、綺優926、博優782、野香優703、野香優863、野香優2號。
玉米主導品種名單:桂單0810、桂糯518、太平洋99、兆豐788、亞航639、桂單688、桂單162、萬禾188、桂花糯522、兆豐588、耐斯1號、南校969、迪卡008、亞航0919、桂先365、金卡879。
小麥主導品種名單:楊麥9號、楊麥10號、川麥11號、川麥19號、川麥36號、綿麥32號、綿雜168號、川農16號、灌新一號(地方品種)。
棉花主導品種名單:川雜棉13號、美國抗蟲棉33b、魯棉15、湘雜棉3號、湘雜棉7號、湘雜棉9號、中棉39、豫棉299、棉農1號。
花生主導品種名單:桂花17、桂花22、桂花26、桂花30、桂花771、梧油7號、賀油10號、合油77-4、汕油523、汕油162、粵油7號。
五、各部門職責
各級農業、財政部門負責所轄行政區域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
農業部門具體負責制定方案、落實項目計畫、優良品種推介、宣傳發動、栽培技術培訓等組織實施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做好補貼面積核實、匯總、上報工作。
財政部門具體負責落實補貼資金撥付、監管工作,協助農業部門做好補貼面積核實、匯總、上報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所轄各村良種補貼面積的登記、申報、公示、審核、匯總、錄入、上報工作,建立健全農戶登記資料檔案。
各級農業、質監、物價等部門聯合加強種子質量、種子價格監管,防止出現假冒偽劣種子和趁機哄抬種子價格的現象。
六、補貼範圍和規模
水稻、玉米、小麥、棉花良種補貼在全區各縣(市、區)實行全覆蓋。但在已被徵用為非農用地及已退耕還林、還牧的耕地上種植的不納入補貼範圍。水稻、玉米種植面積包括常規品種種子繁殖、雜交品種制種等種子生產面積。
花生大田生產良種補貼在武鳴、邕寧、賓陽、西鄉塘、良慶、江南、經開、青秀、平樂、恭城、藤縣、岑溪、合浦、鐵山港、銀海、桂平、平南、覃塘、港南、八步、富川、興賓、扶綏等23個花生主產縣(市、區)實施。各縣(市、區)花生良種補貼面積及資金規模與2013年一致。
花生良種繁育補貼選擇3—5個有資質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七、補貼對象、標準和方式
(一)補貼對象。
全區所有使用水稻、玉米、小麥、棉花良種的生產者(含農場和科研院所職工承包種植者)均可享受補貼。
花生良種補貼對象為項目區內參與良種繁育和使用良種進行生產的農民。
(二)補貼標準。
每畝補貼標準嚴格執行中央確定的標準,即早稻、中稻(一季稻)、晚稻、棉花15元/畝;玉米、小麥10元/畝。
花生大田生產每畝補貼1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
(三)補貼方式。
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由自治區農業廳組織公開推介水稻、玉米、小麥、棉花、花生良種名單。早稻、中稻、晚稻插秧和中玉米、小麥、棉花、秋花生播種結束後,各鄉(鎮)人民政府分別組織農民申報登記種植面積,以村民小組為單位進行公示,逐級審核、匯總、上報,再由農業、財政兩部門聯合行文,層層批覆補貼面積和下達相應的補貼資金,最後通過農民補貼 “一折通”將全部補貼資金存入種糧農戶的補貼賬戶。
八、工作重點和要求
(一)補貼面積的登記、申報、核實、公示、匯總、上報。
1.歸口登記。按照屬地管理、就地登記的原則,在稻田、玉米地所在地進行登記。
(1)農戶的登記:按照現行行政區劃,按村民小組、行政村、鄉(鎮、場、所)、縣(市、區)、市,自下而上逐級登記、核實。對存在當地農戶、外來戶承租或土地流轉的,或由他人代耕種糧的,原則上誰種糧誰享受補貼,依據承租契約、轉讓協定(包括口頭協定)計入承租戶或代種人,並註明清楚;沒有協定的,必須經出租戶和承租戶雙方協商、認可。只得登記1次,不得重複登記。
(2)農場、農業科研院的登記:為方便補貼資金的發放,直屬自治區農墾局的國有農場,由自治區農墾局組織登記、匯總、上報,其餘的由稻田、玉米、小麥、棉花地所在地負責登記。
2.填表造冊: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村民小組幹部逐戶調查摸底,並組織農戶申報,村民小組幹部核實後填寫登記表,一式3份,村民小組、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各存1份。
3.核實公示:村委會對各村民小組上報的數據進行覆核、分小組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以上,無異議後匯總上報鄉(鎮)人民政府。
4.審核錄入: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各村上報數據進一步核定,然後匯總、錄入,列印紙質文檔連同電子文檔上報縣級主管部門。
5.逐級核驗匯總上報:各級主管部門要按照“農戶申報、逐組公示,鄉鎮審核,縣覆核,市、自治區檢查督促”的工作程式,逐級核驗登記、匯總、上報,所有審核人都要在有關表冊上籤名。
水稻良種補貼面積在早稻、中稻、晚稻插秧結束後,分別組織填報;玉米良種補貼面積在中玉米播種結束後組織填報;小麥、棉花良種補貼面積在播種結束後組織填報;花生良種補貼面積在秋花生播種結束後組織填報。補貼面積經層層審核後,由地級市農業局(農委)、財政局聯合行文上報自治區農業廳、財政廳。上報時間:早稻、中稻9月15日前;晚稻、玉米、棉花、花生10月15日前;小麥11月5日前。
(二)及時發放補貼資金。
1.預撥資金。補貼資金實行預先撥付、年終據實結算的方式。自治區財政廳收到中央財政預撥補貼資金後,依據上年各地的實際種植面積,及時將中央預撥補貼資金撥付各地。
2.逐級發放。自治區農業廳、財政廳根據各地的申請,及時批覆補貼面積,並將補貼資金下達到各市、縣財政局,再由縣級財政部門撥付到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依據上級農業、財政部門的批覆檔案和補貼清冊通過農民補貼“一折通”將補貼資金存入種糧農戶的補貼賬戶,農戶憑有效證件到金融部門領取補貼款。
3.據實結算。自治區財政廳收到中央財政年終補撥的補貼資金後,根據各地實際面積進行結算,如果出現結餘資金,將結轉下年使用。
(三)建立農戶良種補貼明細檔案。
由自治區農業廳、財政廳統一制定格式造冊登記,由村委會逐戶核實、填寫,經審核合格後在鄉(鎮)人民政府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縣級農業部門也要備份保存電子檔案。在補貼過程中形成的所有登記表、補貼資金髮放清冊等原始憑證都要立卷歸檔保存。
(四)加強補貼資金的使用管理。
中央下達的補貼經費和地方配套的工作經費,要嚴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要求執行,縣、鄉設立良種補貼資金專賬,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補貼資金執行“一折通”統一發放和實名制管理,嚴禁截留挪用和代扣收費。各級審計、監察部門參與補貼項目實施的監督工作。
(五)嚴格選擇花生良種補貼繁種企業。
由自治區農業廳、財政廳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專家評選若干(3—5)家企業承擔花生繁種任務。評選前1周,公開發布公告,由繁種企業自願報名參評,由專家擇優評選出繁種企業,同時確定繁育品種名單和繁種任務,在媒體公示無異議後,由自治區農業廳與繁種單位簽訂繁種契約。
九、保障措施
(一)強化協調配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和確保糧食安全的戰略高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視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工作,切實把實施補貼項目作為穩定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來抓,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形成強大合力,推動項目順利實施。各級財政、農業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為良種補貼項目搞好服務。
(二)強化項目公示。實行良種補貼村級公示制,公示內容要包括農戶良種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各級財政、農業部門要設立良種補貼監督電話,並在當地媒體予以公布,接受民眾監督。
(三)強化資金管理。嚴禁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虛報良種補貼面積,套取補貼資金,以及截留、滯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市、縣級財政部門應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證補貼品種推介展示、補貼面積登記及核實、補貼資金髮放、補貼檔案建立和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支出,不得擠占挪用中央下撥的補貼資金用於工作經費。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級農業、財政部門要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通過實地走訪基層幹部和農戶,認真了解項目區面積落實、種子質量和價格、補貼資金髮放等有關情況,及時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良種補貼政策不走樣、農民實惠不縮水。對承擔花生良種繁育的企業,自治區農業廳委託有資質的質量檢測單位,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質量抽檢,確保繁育任務落實及繁育種子質量。
(五)強化種子市場監管。各級農業部門要會同工商、質檢、公安等部門,加強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堅決打擊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做好良種市場供應,防止假冒偽劣種子進入生產領域,切實保障種子供應市場渠道暢通、規範有序。
(六)強化政策宣傳。各地要通過電視、報紙等多種媒體向廣大農民民眾、基層幹部宣傳良種補貼政策,提高農民民眾對農作物良種補貼的認識,充分調動農民使用優良品種、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