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興縣花生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省農業廳、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北省2012年花生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農計發〔2012〕440號)和《保定市農業局2012年花生良種補貼項目供種企業備案指導意見》(保農字〔2012〕234號)檔案要求,2012年花生良種補貼項目在2013年實施,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貼項目任務
(一)任務安排。生產安排補貼面積7萬畝,補助資金70萬元;繁種安排面積0.5萬畝,補助資金25萬元。
(二)總體原則。堅持集中連片、與良種掛鈎、農民自願參與種植的原則。選擇花生種植面積大、生產集中、產業化水平高的賢寓鎮、高里鄉等優勢產區,集中連片安排項目區。補貼品種選擇生態適應性好、符合生產需要、市場前景較好的優質專用品種,重點補貼高油品種,適當兼顧優質食用型品種。根據品質優先和訂單需求,積極引導農民生產優質專用花生,尊重農民意願,不得強迫種植。
(三)任務目標。
1.主攻單產,提質增效。爭取通過花生良種補貼,使花生良種供種率由目前的不足25%,提高到50%以上,帶動良種繁育體系建立和完善。實現專用品種區域化種植、產業化經營,含油率提高2個百分點,促進花生均衡增產。
2.抓好生產技術推廣普及。加大綜合配套生產技術推廣力度,制定花生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範,大力推廣花生穩產高產技術。全方位開展技術培訓,提高項目區農民生產技術水平,確保技術推廣到位率達到100%,項目區平均畝產比前三年平均增產15%以上。
3.推進產業化經營。引導項目鄉村積極培育加工、流通等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強產銷銜接,推進訂單收購,增加農民收益。項目鄉村花生商品率力爭達到50%以上。
4.做好項目資源整合。堅持花生良補和花生高產創建等項目整合推進,優先滿足高產創建示範方需要,繁種田全部安排在高產創建示範方內,抓好技術整合,創產量、創品牌。
二、補貼範圍及標準
(一)補貼範圍。全縣適宜花生種植的區域。
(二)補貼標準。大田用種每畝補貼10元,良種繁育用種每畝補貼50元,畝播種量按20公斤核定,補貼後不足部分由農戶自籌解決。大田生產每畝補貼原種1分地,即補貼2公斤;繁種用種每畝補貼原種5分地,即補貼10公斤。
(三)補貼方式、對象。補貼以種子形式落實到項目區內使用良種進行生產的農民。
(四)補貼企業、品種、面積。供種企業實行備案制,即只有農戶購種才能享受補貼。大田供種:定興縣種子公司。補貼花生品種為冀油4號,面積6.5萬畝;冀花6號,面積0.5萬畝。繁種供種:高碑店市科茂種業有限公司,補貼品種為冀油4號,面積0.45萬畝;河北省冀豐種業有限責任公司,補貼品種為冀花6號,面積0.05畝。
(五)供種價格。繁種供種:供種採取差價購種、降價補貼方式。冀油4號為每公斤12.4 元,以每公斤優惠供種價格(成交價格扣除財政補貼額後的價格,下同)7.4元向項目區農戶供種,確保每畝給農戶補貼50元。冀花6號為每公斤12.8 元,以每公斤優惠供種價格7.8元向項目區農戶供種,確保每畝給農戶補貼50元。補貼後,不足購種資金由農戶自籌解決。大田供種:冀油4號供種價格為12.4 元/公斤,冀花6號供種價格為12.8 元/公斤。供種採取全價購種、按冊補貼方式,農戶先全價購買種子,填寫清冊,財政局按購種清冊撥付補貼資金。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合理確定項目區。項目區要求技術力量強,生產水平高,農民新技術、新品種接受能力較強,種植花生積極性高。
(二)嚴格補貼資金髮放程式。
1.大田用種。農戶先全價購種,補貼資金由財政局直接向農戶發放。具體程式為:供種企業在項目區集中供種,填寫清冊,開具發票,配合鄉村進行公示。供種完成後,供種企業將供種清冊報鄉村初審(蓋章),通過初審後的清冊要及時錄入電子清冊。紙質清冊和電子清冊一併報農業局、財政局進行審核。在示範區域內,農戶憑購買選定品種、備案企業發票,登記註明身份證號,鄉鎮財政所憑冊通過“一折通”直接向農戶發放補貼資金。嚴禁截留、擠占或挪用補貼資金,嚴禁直接發放現金。
2.繁種用種。採取差價售種方式落實補貼。補貼資金髮放到供種企業,分兩次撥付,前期撥付補貼資金的70%作為啟動資金,待補貼落實完成後再撥付剩餘資金。具體程式為:承擔繁種的備案供種企業,依據供種契約,由財政局預撥補貼資金的70%。供種結束後,鄉鎮對供種情況進行初驗,農業、財政部門審核、抽驗。驗收供種清冊、種子數量、出苗質量、繁種村公示結果合格後,撥付剩餘補貼資金的30%。
(三)健全項目檔案。各鄉鎮和農業、財政部門要加強良種補貼項目管理,對繁種和生產用種提供單位的具體情況登記造冊,建立種子生產銷售檔案和補貼明細檔案,實現縣有區域圖、鄉鎮有任務分解表、村有供種清冊。鄉鎮任務分解表一式兩份,分別由鄉鎮農技站和農業局保管,供種清冊一式四份,分別用於農業、供種企業存檔、項目村公示和財政報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花生良種補貼項目的順利實施,縣政府成立由主管副縣長任組長,農業、財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縣政府有關部門分管副職及花生種植區鄉鎮鄉鎮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局,負責日常工作。農業局負責制定方案、良種推介、技術服務等工作,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撥付和監管工作。各鄉鎮安排專人配合做好項目實施,為良種補貼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組織保證。
(二)強化項目管理。一是嚴格項目公示。實行良種補貼村級公示制,將補貼農戶、補貼品種、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供種價格等進行公示,每次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農業局、財政局設立監督電話,接受民眾監督。二是嚴格資金管理。財政局、農業局要切實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良種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確保補貼資金真正落到農民手中。財政局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嚴禁擠占挪用中央下撥的補貼資金用於工作經費。三是嚴格監督檢查。各鄉鎮和農業、財政部門要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通過實地走訪基層幹部和農戶,認真了解項目區面積落實、種子質量和價格、補貼戶等有關情況,及時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補貼政策不走樣,農民實惠不減少。供種結束、出苗後,農業局、財政局要組織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驗收。
(三)嚴把種子質量。農業、工商、物價部門要加強種子市場監管,加大種子質量抽檢力度,嚴把種子質量關,堅決杜絕不合格種子流入市場,維護民眾利益。
(四)加強工作宣傳。各鄉鎮和農業、廣電部門要加大補貼政策的宣傳力度,將補貼程式、標準等內容告知廣大民眾,提高農民對補貼政策的認識,為補貼工作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