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

《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是2016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計畫》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總體部署,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點、經濟社會發展的難點和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加強重點領域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努力實現政府立法與改革決策相互銜接、互為促進,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常州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二、嚴格遵循立法程式。要加大調研力度,通過開展系統周密的調研,真正摸透立法所規範領域的基本情況,科學分析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原因,準確把握內在規律和發展趨勢,找準立法需要規範的重點。要廣泛徵求意見,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建立公眾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要加強立法論證,每部立法項目都要召開專家論證會,對立法項目主要制度設計進行專題論證;對重大敏感問題,起草單位要組織風險評估。
三、切實提高立法質量。起草單位要認真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一切從市情出發,研究制定科學管用的具體化制度、措施,確保立法能夠解決實際問題,杜絕簡單照抄照搬上位法和外地條文的現象。市政府法制辦要嚴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予以糾正;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等重大利益調整問題,要按照規定組織聽證和論證,合理設定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要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科學合理規定行政機關的權力和責任,堅決防止爭權諉責和部門利益法制化。
四、著力強化協調配合。起草立法草案要堅持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加強協調、溝通和配合。立法草案一般不涉及資金安排、機構編制等事項;確需對上述事項進行規範的,起草單位應當主動與財政、機構編制等有關部門溝通並書面徵求意見,相關部門要及時予以反饋。在報送立法項目草案送審稿時,應同時據實報送不同意見及相關依據和材料,由市政府法制辦進行協調;經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市政府法制辦研究提出處理意見,按照規定向市人民政府請示或報告。
五、認真落實工作責任。要增強立法計畫的嚴肅性,對立法計畫要求年內完成的正式項目,起草單位要及時組建起草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起草單位不能按時完成起草任務的,須向市政府作出書面說明報告;不符合要求的草案送審稿,由市政府法制辦指導起草單位重新研究。承擔調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做好立法前期工作,形成階段性成果,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調研報告和立法草案初稿。各單位起草工作完成情況將納入年度依法履職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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