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的通知

《市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的通知》是2012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2年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現將《常州市“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常州市“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轉型升級、向基本現代化目標邁進的關鍵時期,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實現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根據《江蘇省“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和《常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編制本規劃。
一、“十一五”時期人口發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間,全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堅持轉型轉軌,提質提速,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機制,為常州市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奠定了良好的人口環境。
低生育水平繼續保持穩定。“十一五”期間,全市進一步完善穩定低生育水平長效機制,不斷健全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低生育水平繼續保持穩定,全市計畫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保持在1.1左右。五年間,全市戶籍人口由354.67萬人增加到360.80萬人,增長1.73%,年均出生率7.54‰,自然增長率0.37‰;常住人口由449.23萬人增加到459.20萬人,五年增長2.22%。
人口素質不斷改善。“十一五”期間,婦女兒童健康水平繼續提高,孕產婦死亡率由10.92/10萬下降到3.01/10萬,嬰兒死亡率由5.35‰下降到3.10‰,新生兒出生缺陷發生率由6.18‰降至5.10‰。人口文化素質大幅提升,全市常住人口文盲率由2005年的7.21%下降為3.30 %,具有大專以上、高中和國中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分別為11.72%、16.98%、41.80%,與2005年相比具有大學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所占比重增長最快,增幅為3.5個百分點;2010年末18-21周歲適齡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68.9%,基本實現高等教育普及化,道德素質和精神文明建設不斷提高。
人口結構調控工作得到加強。“十一五”期間,通過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兩非”等手段,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有所改善,全市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正常。外來人口總量的持續增加減緩了老齡化進程。2010年戶籍人口中65歲以上老人比重為12.77%,老年撫養比為16.59%,常住人口中65歲以上老人比重為9.78%,老年撫養比為12.42%。
人口與就業、社會保障協調發展。“十一五”期間,全市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形勢基本穩定,就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新增勞動力人均受教育年限15年左右,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人才隊伍建設成效顯著,人力資源總量年均增長7.8%,專業技術人員年均增長7.2%,增速均快於總人口增長速度。社會保障覆蓋面大幅提高,養老、醫療、城鎮職工三大保險參保率達到98%以上,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達9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全覆蓋。實施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制度,“生育關懷”項目成效顯著。養老服務事業得到快速發展,形成以滿足住院、大病醫保為基礎的全覆蓋的老年人醫療保障體系,以居家養老為主、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模式正逐步形成。
二、“十二五”時期人口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努力實現人口穩定均衡增長、人口素質全面提升、人口結構動態最佳化、人口流動合理有序目標的關鍵階段,這時期我市人口數量壓力依然存在,人口結構性問題、人口素質與分布問題也日益突出,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問題相互交織,將對我市發展產生長遠影響。
人口總量繼續慣性增長。“十二五”期間,全市人口總量呈慣性增長態勢,據預測,2015年常住人口將達到500萬人左右,人口年平均增長率在17‰左右,其中市區人口將達360萬人左右。全市人口增長的主要動力來自外來人口的流入,預計“十二五”期間外來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將會上升2.5%左右。
人口結構性問題凸現。戶籍人口的老齡化趨勢逐步加快,預計到2015年,我市65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口數將達到76萬人,占比為15%,其中80歲及以上高齡老人將超過10萬人。外來人口子女性別比偏高,部分地區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這種狀況的持續對於我市人口結構平衡和人口均衡發展將產生不利影響。
人口總體素質有待提高。我市出生缺陷發生率受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有效控制的長期效果還不明顯,每年出生缺陷兒占出生人口的5‰左右,嚴重製約人口素質提高。外來人口受教育程度明顯偏低,以國中及以下低學歷和低技能人口為主;人力資源結構性矛盾仍較突出,人才的分布結構亟待改善,高層次人才載體集聚能力不夠強。“十二五”期間常州市將著力發展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但占全市人力資源比例不足20%的新興產業和服務業人力資源與現實需求尚有較大差距。
傳統家庭功能出現弱化趨勢。受低生育水平持續、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人口流動性增加、離婚率升高等因素疊加影響,家庭規模、結構和功能在發生變化,家庭規模不斷縮減,從2000年的3.44人下降到2010年的2.71。家庭結構呈現多樣化、成員居住離散化、關係鬆散化的趨勢和特點,家庭在婚姻、生育、養老等傳統功能有所弱化,家庭抵禦風險的能力有所下降,急需採取綜合政策穩定家庭功能,促進家庭發展能力。
城鄉一體化給人口發展帶來新挑戰。“十二五”時期是常州城鄉一體發展的突破期,發展空間的拓展,城鄉布局的調整,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給人口發展提出新要求。必須統籌考慮現有土地、產業開發與人口發展潛力,科學界定我市主體功能區、重點中心鎮和行政村等人口集聚區地域和範圍,合理配置人口、土地和產業布局,確保人口資源的有效供給,確保人口集聚、產業集聚和經濟集聚的同向,促進人口與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給人口發展提出新要求。城鎮化進程伴生的人口流動加劇、城鎮人口多元趨勢給人口社會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必須融入社會管理大局,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流動人口社會融入、切實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人口遷移分布管理等方面進行有效的探索。
二、“十二五”時期人口發展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關於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十二五”時期常州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發展定位,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最佳化人口分布, 不斷完善人口政策體系,增進家庭發展能力,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現人口與資源、生態環境、經濟社會更加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為人本。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處理好人口與發展關係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民眾的根本利益,在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全面、科學、統籌解決好人口發展問題。
堅持統籌協調。確立人口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地位,強調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繼續統籌解決人口數量、素質、結構與分布問題,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堅持均衡發展。確立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理念,把握好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不同階段的特徵,統籌兼顧人口數量、素質、結構、遷移各要素之間的平衡互動,不斷拓展“大人口”工作格局,完善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
堅持創新驅動。創新人口發展領域的體制機制和思路方法,實現向服務型管理轉變,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人口管理服務工作機制,促進人口服務管理的創新發展,積極應對人口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三)主要目標
人口總量保持均衡增長。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十二五”期間,我市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4‰以內,計畫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常住人口總量達500萬人左右。
人口素質穩步提高。出生缺陷發生率進一步降低,嬰兒死亡率控制在6‰以內,孕產婦死亡率降到5/10萬人以下,人民健康水平得到改善,到2015年全市居民平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8歲。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提升,勞動力素質明顯提高,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
人口結構更為最佳化。出生人口性別比區域性失衡得到有效改善,全面控制在正常範圍。實施積極的人口老齡化戰略,不斷健全養老保障體系,提升社會化養老服務能力,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養老機構床位達到32張,老齡服務產業不斷發展。
人口分布更趨合理。拓展發展空間,推進城鄉一體,有效緩解城鄉間、區域間差距擴大的勢頭,城鄉共同進步;加強流動人口公共服務與公共管理,引導人口合理分布。
民生保障更加全面。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提高保障水平,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殘疾人社會保障與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構建符合市情實際的家庭福利政策體系,家庭發展能力得到增強。
三、“十二五”時期人口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化綜合改革,更加注重利益引導,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服務關懷,更加注重宣傳倡導。把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惠民政策體系,促進經濟社會政策與人口計畫生育政策的有機銜接。在現行政策下,繼續加強戶籍人口的合法生育管理,倡導按政策生育;堅持以產業轉型升級促進人口結構調整,加強就業服務,減少外來人口流動的盲目性,以產業的輕型化、高度化調節外來人口的流入數量、流入速度和素質結構,實現外來人口的有序增長。
(二)全力提高人口素質,加快建設人力資源強市
提高人口健康素質。深入實施“優生優育早教工程”,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持續推進免費婚檢工作,把好優生第一關;全面開展“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試點,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發生風險;大力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提高科學育兒水平。開展全民健康工程,普及健康教育,積極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推進全民健身運動。以滿足民眾基本醫療衛生需求為目標,健全醫療保障和服務體系,完善基本醫療制度。充分利用基層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形成以預防為主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繼續加強性病、愛滋病的防治工作,關注心理衛生和精神健康問題。
提升人口文化素質。根據學齡人口數量、結構與空間分布變動,最佳化配置區域教育資源。發展公平優質的義務教育,均衡配置城鄉優質教育資源,實現城鄉教育一體化。深化教育改革,創新教學模式,完善評價制度,積極推進素質教育。促進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完善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加快發展學前教育,促進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構建開放式終身教育體系,老年教育城鄉覆蓋率達100%。加大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養,全面推進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加強培訓提高農民工就業能力,使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十二五”期間,全市人才資源總量增加60%,創新創業類專門人才總量增加10萬人以上。
提高全民文明素質。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倡導愛國守法和敬業誠信,構建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要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原則的道德和行為規範。藉助“道德講堂”弘揚新時期常州市民精神,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引導人們知榮辱、講正氣、盡義務,形成扶正祛邪、懲惡揚善的社會風氣。
(三)引導人口有序流動,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促進人口合理分布。根據引導人口自願、有序、平穩流動的原則,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為基礎,按照“南北建新、三城融合、東西協調、開發東部”的要求,建立與區域性中心城市相契合的空間發展體系,促進城市功能合理布局。主城區合理控制住宅開發量,推進教育、醫療、文化等配套功能設施均衡發展。南北新城在促進職住平衡,最佳化人居環境,培育經濟、社會、人口新增長極上求突破。協調東西發展,有序推進東部地區一體化發展,在調整人口結構、減緩老齡化趨勢上求突破;西部地區以成為居住、商業、文體等功能齊全的中心城拓展區為目標,有效吸引外來人口,在發展服務產業、完善老齡事業、促進人口分散上求突破。
最佳化城鄉空間布局。堅持城鄉互動,充分發揮規劃對城鄉空間資源配置的引領作用,加強人口發展規劃與產業布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有機銜接,加快推進城鄉統籌規劃,明確城鄉發展各區域主體功能,形成功能清晰、結構合理的開發格局。推進區域城市和重點中心鎮建設,促進人口集聚;推動具備一定條件的鄉鎮逐步發展成為人口集聚、產業集群、環境友好、社會和諧的現代新型小城市,培育重點中心鎮,每鎮集聚人口10-15萬。加強行政村村域布局的最佳化調整,按照人口規模在3000人以上的要求,最佳化農村集中居住點布局。加快推進戶籍人口城鎮化,把土地城鎮化與人口城鎮化緊密結合,拓展就業空間,增強城鎮承載力。
建設和諧聚居環境。全面增強人口綜合承載力,建設和諧宜居環境。堅持“民本、生態、現代、文明”理念,完善綜合交通體系,全面提升常州區域交通樞紐地位。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強化環保意識,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加強城鄉綠化和生態建設。科學制定外來人口落戶政策,切實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注重從制度和政策上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子女上學等現實問題。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推動城鄉勞動力就業服務共享、就業機會平等。加快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創新,實施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工程,建立流動人口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機制,促進流動人口特別是農民工與戶籍人口的融合,使流動人口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四)積極應對老齡化,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建立基本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形式多樣、功能齊全、符合市情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明確政府責任主體,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加快推進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切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服務,不斷滿足老年群體,尤其是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利用人口計生服務網路,探索計畫生育家庭養老照料的模式和途徑。努力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層次多樣化、服務提供社會化、服務隊伍專業化,運行機制有序、服務品質優良、監督管理到位、可持續發展的良好局面,推動養老服務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兩個率先”進程相同步,與人口老齡化水平相適應。
(五)增進家庭發展能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建立健全家庭發展政策。完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穩定家庭功能,在優生優育、子女成才、抵禦風險、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養老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促進家庭發展的社會政策。加大對孤兒監護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殘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動人口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難家庭的扶持力度。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積極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切實改善殘疾人生產、生活狀況。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發展婦女兒童事業。完善生育關懷制度,將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併發症三級以上人員納入計畫生育特別扶助範圍。免費為符合條件的育齡婦女提供再生育技術服務,研究出台有利於促進計畫生育家庭成員就業、創業、勤勞致富的扶持政策。
增進家庭發展能力。大力發展家庭服務業,逐步建立比較健全的惠及城鄉居民的家庭服務體系。在全員人口信息系統中,加強家庭信息採集和管理,為家庭發展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提供依據。探索建立以家庭為中心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開展初級家庭保健、新婚和計畫懷孕家庭的家庭計畫指導、懷孕婦女及其家庭的跟蹤聯繫、兒童早期發展促進、青少年及其父母的親職教育指導、更年期家庭成員與計畫生育家庭老人的生理心理諮詢、流動人口家庭與留守家庭關懷等服務。加大對家庭福利的投入,緩解家庭在生育、醫療、教育、住房和養老等方面後顧之憂,提高家庭發展和抗風險能力,增進家庭福祉。
推進新型家庭文化建設。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家庭幸福安康。開展家庭文化理論研究,深化人口文化內涵。以“幸福家庭”工作為導向,關注人的生命全過程,引導家庭積極健康的婚育行為,提升計畫生育家庭幸福指數。鞏固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和關愛女孩行動成效,切實發揮“全國婚育新風進萬家示範市”作用,將“新農村新家庭計畫”納入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人口文化園建設融入城鄉環境建設,推進人口文化事業繁榮發展。
四、“十二五”人口發展的重點工程
(一)人口均衡發展促進工程。創新人口均衡發展的“兩種體制”:領導體制、管理體制,“三種機制”:評價機制、協調機制、評估機制。促進人口數量、素質、結構的均衡,實現人口總量適度、素質全面提升、結構動態最佳化、分布科學合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使人口均衡發展成為制定地區發展戰略的基礎。
(二)人口素質提升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建立免費婚前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制度,建立出生缺陷風險三級干預體系;以“健康寶寶行動”為重要載體促進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加大人力資本投資,加快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積極構築終身教育體系;提升全民科學文化素質,提高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三)數字人口工程。加強人口信息系統建設,以公安人口信息為基礎,以部門信息共享為依託共建人口基礎信息庫。與國家和省人口計生委“金人工程”相銜接,建立全員人口信息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完善人口信息動態採集和更新機制,充分發揮信息引導服務、支撐科學決策、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功能,實現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務的信息化管理。實現市、縣、鄉、村四級人口信息網路全覆蓋,全面實現人口管理和服務網上運行。強化人口信息咨政功能,探索建立人口安全預警預報制度,提升人口信息公共服務水平。
(四)家庭發展促進工程。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以為民為導向,實施孕前優生保健健康檢查項目、優生優育和人口早期發展工程、青春健康行動、避孕節育服務、生殖健康家庭服務、老年健康保健服務和家庭營養指導。以“婚育新風進萬家、關愛女孩行動、新農村新家庭計畫”活動為載體, 實施新型家庭文化建設工程,引導家庭積極健康的婚育行為,營造全社會關愛女孩氛圍,構築出生性別比科學監測評估體系。
(五)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程。建立健全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運行機制和管理機制,完善區域內流動人口動態監測體系。完善以現居住地為主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六聯”模式;最佳化《常州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證》“一證通”制度,確保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覆蓋;強化部門聯合工作機制,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促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加強區域協作,實現省內和區域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盤棋。
(六)惠民保障和養老服務工程。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社會保障力度,全面推進計生家庭惠民工作,重點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獨生子女入托、城市低保家庭救助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進一步完善利益導向機制。積極應對老齡化問題,制定與經濟社會政策互相銜接與支撐的應對老齡化政策體系。明確政府責任主體,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加快推進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不斷滿足老年群體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重點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所有鄉鎮、街道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各村和社區居委會基本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
(七)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工程。充分發揮婦女在常州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把與婦女生存、保護和發展關係密切的經濟、參政、教育、健康、社會保障、法律和環境作為優先領域,全面促進婦女發展。創建兒童友好型社會環境,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深入開展“關愛女孩”、“春蕾計畫”等活動,為女孩健康成長創造更加有利的社會環境。
(八)殘疾人保障工程。構築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著力提高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強殘疾人醫療康復工作,發展殘疾人教育,加強殘疾人就業保障;全面改善殘疾人服務,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統籌發展殘疾人各項服務,為殘疾人提供優質的服務,實現殘疾人生活保障、康復救助、文化教育、助殘服務和組織網路“五覆蓋”。
五、“十二五”時期人口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組織領導
深化人口工作體制改革,建立健全人口工作的領導機制、協調機制、監督機制和問責機制。把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建設人口均衡型社會提到各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議事日程,把人口發展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納入改善民生的總體部署。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度。把各級、各部門落實人口發展目標情況納入政績考核、重大事項督查範圍,並實行問責制度。建立完善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開展人口協調發展示範縣(市、區)創建活動。
(二)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決策與統籌協調機制
建立健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的部門協調機制和人口發展戰略的長效研究機制,形成多部門通力合作、綜合治理人口與發展問題的工作格局。建立人口政策協調製度,在重大經濟社會政策出台前,開展對人口發展影響的綜合評估,推動部門間、區域間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與人口政策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加強重大人口問題的戰略研究,把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和資源環境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人口發展規劃對其他行業規劃的基礎作用。健全科學的人口動態監測評估機制,以全員人口信息基礎庫為核心,建立更為完整、及時、準確的人口基礎信息;深化“數字人口”工程套用,為科學決策、加強人口綜合服務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加快形成以家庭為著力點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
以全員人口為基礎,以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系統為著力點,最佳化公共資源配置,構建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平台。以家庭為基本單位,以人的生命周期為主線,充分發揮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作用,探索建立社區人口和家庭服務中心。以居民需求為嚮導,整合人口、就業、社保、民政和衛生等管理職能與服務資源。加強人口發展領域的機構隊伍建設,加快培養服務於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建設人口均衡型社會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及從事人口管理和家庭發展服務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
(四)建立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投入保障機制
樹立優先投資於人的全面發展的理念,加大對科技、教育、衛生、計畫生育、就業、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等人口發展和家庭福利的投入力度。健全並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確保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穩定增長、分類保障、分級負擔的投入保障機制,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建立健全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獎勵扶助經費動態調整的機制,與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常性經費分項列支,加大對流入人口集聚地區的轉移支付和重點項目投入力度。鼓勵民間資本投入人口發展領域,動員社會資源參與人口工作。
(五)加強對人口發展規劃的考核評估工作
切實做好對規劃實施的考核評估,定期公布主要目標、主要任務與重點工程等的進展和落實情況,接受社會和民眾的監督。以本規劃為基本依據,制定和實施相關年度計畫。根據實際情況和職責範圍,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通過規劃引領項目實施,依靠項目促進規劃任務的全面落實。對人口發展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和評估、動態監測與跟蹤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促進規劃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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