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20年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20年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是2020年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梧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畫》已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90次常務會議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4月23日
梧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畫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的重點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自治區對梧州的新定位、新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2020年中心工作,積極推進區域經濟合作發展、城市管理、公共衛生、市容環境、文化保護等方面立法項目,為梧州打造“東融”樞紐門戶城市、建設好廣西東大門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起草自治區地方性法規預備項目(1件)
為推進實施“東融”戰略,深化粵桂區域合作,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畫》要求,起草《廣西壯族自治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條例》。〔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梧州)管委會牽頭,市司法局等相關單位配合起草,9月底前報送市政府,10月底前報送自治區司法廳〕
二、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項目(1件)
為加強農貿市場綜合管理,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繼續制定《梧州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草案)》。(市市場監管局已牽頭完成起草,5月底前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三、報送市人大常委會評審的地方性法規草案項目(3件)
(一)為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綠色、宜居、美麗梧州,起草《梧州市城市綠化條例(草案)》。(市城市管理監督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相關實施部門配合起草,6月底前報送市政府)
(二)為規範我市市區養犬行為,加強犬只管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起草《梧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市公安局牽頭,市城市管理監督局等相關實施部門配合起草,7月底前報送市政府)
(三)為保護保存、合理利用六堡茶文化,傳承發展我市優秀傳統民族文化的精神內涵,起草《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護條例(草案)》。(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體旅局牽頭,市茶產業發展中心等相關實施部門配合起草,8月底前報送市政府)
四、政府規章制定項目(3件)
(一)為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水平,提升城市環境衛生美譽度,助推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起草《梧州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草案)》。(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起草,8月底前報送市政府)
(二)為加強和規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有效防控病媒生物傳播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民眾身體健康,起草《梧州市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辦法(草案)》。(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起草,9月底前報送市政府)
(三)貫徹落實機構改革等要求,修改相關市政府規章,起草《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政府規章的決定(草案)》。(市司法局負責起草,10月底前報送市政府)
五、政府規章修改項目(1件)
為貫徹落實機構改革、規章清理等工作要求,修改《梧州市蒼海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辦法》。(市蒼海新區管委會負責起草,7月底前報送市司法局)
六、政府規章後評估項目(1件)
根據規章立法後評估要求,對《梧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開展立法後評估。(市城市管理監督局負責,評估報告於9月底前報送市司法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起草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堅持立法工作服務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主動對接、積極融入我市重大發展戰略、重大決策部署。嚴格落實立法工作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切實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提高立法質量。要加強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堅持科學的理論指導和方法機制,緊扣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著力解決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要堅持問題導向,找準實踐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問題,寫好關鍵的條款,注重“小切口”,防止“大而全”,不斷提高立法的針對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廣泛徵求意見。嚴格按照《梧州市立法條例》、《梧州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式規定》(以下簡稱政府令第1號)等規定開展工作,特別是在草案報送審議前,起草部門應當向社會和各級各部門公開徵求意見。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和走訪調研等形式,主動徵求有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民營企業、基層幹部民眾等各方意見。
(四)統籌開展立法。列入本計畫的立法項目,要嚴格按照政府令第1號規定的送審材料,按時報送。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配合協助,妥善處理分歧,爭取達成共識。各牽頭部門要在本計畫下達後15日內,將本部門立法負責人和聯絡員名單報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要及時跟蹤立法工作計畫執行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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