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2020年立法計畫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2020年立法計畫的通知》是交通運輸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1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2020年立法計畫的通知 
  • 發文字號:交法函〔2020〕41號
  •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15日
  •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檔案全文,

檔案全文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交通運輸部2020年立法計畫》已經2020年1月10日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為更好發揮立法計畫的作用,不斷將綜合交通法規體系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現就做好交通運輸部2020年立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交通運輸立法工作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明確提出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立法活動是國家重要的政治活動,立法計畫則是立法工作的行動指南,也是完善治理體系和法律規範體系的重要手段。各單位要從全面建設法治政府部門、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大局著眼,高度重視交通運輸立法工作,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加強對立法計畫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落實,為加快建設人民滿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強國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撐。
二、不斷提高交通運輸立法質量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緊緊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圍繞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行業發展中心工作,把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地結合起來,健全立法論證、評估諮詢等機制,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擴大公民的立法參與,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全面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要嚴格遵守《交通運輸法規制定程式規定》,準確把握規章備案審查的要求,確保立法活動遵守憲法精神和上位法的規定,保證立法許可權合法、程式合法、實體合法。
三、高效組織實施立法計畫
經部務會審議通過的立法計畫是交通運輸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據,各單位要把組織實施立法計畫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嚴格時限要求,強化責任落實,以高效立法為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做好引領和保障。承辦單位要對法規項目的主要制度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研究論證,提前做好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全力夯實工作基礎,並尊重立法計畫的嚴肅性,按規定時限報送相關材料,為法規審查、審批等後續工作留出合理時間。部法制司要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畫執行情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加強審核把關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協調機制妥善處理分歧,並根據改革形勢發展,經部領導同意後及時調整立法計畫。年末部務會將審議立法計畫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和問題,保證立法計畫高質量、高效率完成。
交通運輸部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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