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的通知》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司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的通知
- 性質:通知
- 發文日期:2014年06月27日
- 發布單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司
《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的通知》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司發布的檔案。
《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的通知》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司發布的檔案。索引號:717823004/2014-00112分類:其他;部發文名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全文)文號:...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案件辦理規則》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於2019年1月18日印發,共七章三十四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知發布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案件辦理規則》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9〕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
發布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部分高等學校黨委:為嚴明事業單位紀律規矩,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控告暫行辦法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公正、及時地處理好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以下簡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覆核申請、申訴、控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覆核申請,是指事業單位(包括受委託...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是為嚴肅事業單位紀律,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保證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制定的規定。該《規定》分總則、處分的種類和適用、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處分的許可權和程式、處分的解除、覆核和申訴、附則7章48條,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22日,人力資源和...
人事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正確評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督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並為其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工資待遇提供依據,制定本規定。
《考核規定》作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配套政策法規檔案,是新時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據。印發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新疆...
一是工作性質方面,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二是工資收入方面,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一般來說...
在刑法的意義上,以國家工作人員論者即準國家工作人員。根據刑法第93條第2款的規定,準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以下三類:1.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是指公司財產屬於國家所有的公司及國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國有企業,是指財產屬於國家所有而從事生產性、經營性的企業。國有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是中組部、人社部印發的規定。《獎勵規定》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的基本原則、條件種類、許可權程式、實施要求等作出規定,為激勵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當作為、幹事創業,加強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隊伍建設提供了制度支撐。2018年12月18日,《獎勵規定》印發,共八章十六條,自發布之日...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的通知》(中辦發〔2009〕43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1〕28號)等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全文內容 關於加強事業...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契約。第十九條 自聘用契約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契約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第五章 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契約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第二十一條 考核...
第十三條 對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應當按有關規定責令整改,並清退收回。第十四條 經費來源由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本規定所列行為的,參照本規定第四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的違紀情節,依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處理。第十五條 處分的程式和不服處分的申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
劃清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與非罪行為的界限 1.按照《刑法》第163條的規定,構成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受賄罪必須是受賄數額較大的,不足較大數額的按一般受賄行為處理。數額較大的具體界限,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通知第十條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第三條 財政部各司局、專員辦、部屬事業單位(以下統稱承辦單位)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適用本規程。第四條 承辦單位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規程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遵守法定程式和時限,提高工作效率。第五條 承辦單位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應當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公開。第六條...
2006年8月,原人事部出台了《關於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詳細規定了符合參公事業單位的條件及其審批許可權、程式等。以上法律、規章的出台系統規定了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審批和管理工作。隨著2006年9月,《關於印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名單的通知》的下發,參公管理事業單位...
(三)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機關、國家出資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或者向國家工作人員、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四)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規定在企業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以及工程建設、資產處置、出版發行、招標投標等活動中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
2023年新疆頒布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辦法為健全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激勵約束機制,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2023年11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事業...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列入公務員法管理的其他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的幹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四條 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應當結合實際...
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有關人事處理不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2.法定途徑:內部申訴。3.主要政策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45號)等。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是公務員法實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按照《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批許可權和程式,確定列入參照管理單位。對於公務員法實施以前列入參照、依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範圍的事業單位,要重新進行審批。經批准實行參照管理...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的通知(2019.9.18人社部規〔2019〕1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規定》的通知(2019.11.28人社部規〔2019〕4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案件辦理規則...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案件辦理規則》的通知 (2019 年 1 月 18 日 人社廳發〔2019〕17 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的通知 (2019 年 9 ...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人事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107號),人事部的主要職責是:(一)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擬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規,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規定。(二)擬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
(四)參與對辦案程式違法違規、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等問題線索的核查處理;(五)對受理的集體勞動爭議及本地區有影響的個人勞動爭議案件,及時向本級及上級工會書面報告。第二十條 工會工作者符合法律規定的仲裁員條件,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聘為兼職仲裁員的,依法履行仲裁員職責。工會兼職仲裁員所在單位對其參加勞動...
教師受處分期間暫緩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教師受記過以上處分期間不能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第十一條 教師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工作;負責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生活福利和津貼補貼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負責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綜合計畫管理和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機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
10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引導其向調解組織(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0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是公務員法實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按照《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批許可權和程式,確定列入參照管理單位。對於公務員法實施以前列入參照、依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範圍的事業單位,要重新進行審批。經批准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要認真執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