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

烏魯木齊縣、各區人民政府,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屬各委、局、辦:為規範和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公共服務領域改革,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根據《政府採購法》、《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現就加快推進我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目標,(一)基本原則。,(二)工作目標,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主要內容,(一)購買主體。,(二)承接主體。,(三)購買範圍。,(四)購買機制。,(五)資金管理。,(六)績效管理。,三、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組織保障與監督,(一)加強組織領導。,(二)健全工作機制。,(三)嚴格監督管理。,

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目標


政府購買服務是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為履行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職能、更好的服務和保障民生,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社會力量提供的專門服務並按程式實施監督管理的行為。即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企業和機構等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契約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一)基本原則。


1.積極穩妥,有序實施。從我市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看得準的項目先行實施,並逐步向各類公共服務領域延伸,構建起多層次、多方式的政府公共服務社會化供給體系
2.改革創新,以事定費。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堅持與事業單位改革相銜接,堅持費隨事轉,推進政事分開、政社分開,放開市場準入,凡社會能辦好的,儘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平等競爭、公開擇優的方式選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力量。加強監督檢查和科學評估,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調整機制
3.強化預算,提高效益。強化績效理念、堅持精打細算,盤活資金存量。安排政府購買服務預算不改變現行預算管理框架,通過最佳化支出結構,調整存量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按照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有利於提升服務質量、有利於提高資金效益和降低服務成本的原則,明確權利義務,不斷提升政府購買服務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工作目標


根據自治區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到2020年各階段工作目標如下:
1.啟動試點階段(2015年),自2015年起,選擇部分領域啟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試點工作。
2.擴大範圍階段(2016-2017年),自2016年起,在試點的基礎上擴大政府購買服務領域,進一步選擇更多領域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3.全面推開階段(2018-2020年),自2018年起全面推開,將適合開展政府購買服務的事項均納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範圍之內。到2020年,基本建立較為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形成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體系和供給體系,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

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購買主體。


各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公共服務。

(二)承接主體。


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
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主體應具有獨立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健全的內部治理結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會和商業信譽,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並符合登記管理部門依法認定的其他條件。承接主體的具體條件由購買主體會同財政部門根據購買服務項目的性質和質量要求確定。

(三)購買範圍。


適合採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公共服務,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教育、就業、社保、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法律服務及殘疾人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力度。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要更多更好地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凡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都可以通過委託、承包、採購等方式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對應當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公共服務,以及不屬於政府職責範圍的服務項目,政府不得向社會力量購買。

(四)購買機制。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機制,及時、充分向社會公布購買的服務項目、內容以及對承接主體的要求和績效評價標準等信息,建立健全項目申報、預算編報、組織採購、項目監管、績效評價的規範化流程。購買工作應按照《政府採購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等方式確定承接主體。承包主體確定後嚴禁轉包。購買主體要按照契約管理要求,與承接主體簽訂契約,明確所購買服務的範圍、標的、數量、質量要求,以及服務期限、資金支付方式、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按照契約要求支付資金,並加強對服務提供全過程的跟蹤監管和對服務成果的檢查驗收。承接主體要嚴格履行契約義務,按照完成服務項目任務,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

(五)資金管理。


政府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從部門預算經費或專項資金既有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支持各部門按有關規定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等規定,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公開、透明、規範、有效。

(六)績效管理。


加強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績效管理,嚴格績效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審機制,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並作為以後年度編制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預算和選擇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組織保障與監督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共同監督的要求,切實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的組織和領導。把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立足當地實際認真制定並逐步完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區(縣)、各部門開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積極推動相關制度建設。

(二)健全工作機制。


各區(縣)、各部門要從我市實際情況出發,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牽頭,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協同,職能部門履職,監督部門保障”的工作機制,擬定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確定購買服務計畫,指導監督購買服務工作。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做到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共同推進。

(三)嚴格監督管理。


各區(縣)、各部門要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確保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資金規範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滯留資金。購買主體應建立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按規定公開購買服務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承接主體應當健全財務報告制度,並由具有合法資質的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告進行審計。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實施工作的組織指導,嚴格資金監管;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的監督,監察部門要及時受理投訴舉報,加大對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履行監督職責的監督檢查;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行為納入年檢、評估、執法等監管體系。
(四)做好政策宣傳。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報紙等傳媒手段,廣泛宣傳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的意義、目標任務、主要政策和相關要求,做好政策解讀,加強輿論宣傳,主動回應民眾關切,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的積極性。
附屬檔案:烏魯木齊市2015年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2015年4月23日
附屬檔案:
烏魯木齊市2015年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代碼
一級目錄(6類)
二級目錄(57款)
三級目錄(303項)
01
01
01
基本公共服務事項
基本公共教育類
公共教育規劃和政策研究、宣傳培訓服務
01
01
02
公共教育資訊收集與統計分析
01
01
03
公共教育基礎設施管理與維護
01
01
04
公共教育成果質量評估
01
01
05
公共教育成果交流與推廣
01
01
06
學生競賽、活動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01
01
07
其他政府委託的教育服務
01
02
01
勞動就業服務類
勞動就業規劃、就業服務規劃、創業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政策研究、諮詢及宣傳服務
01
02
02
就業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就業失業登記、就業服務專題活動
01
02
03
公共就業服務網路建設、運行和維護服務
01
02
04
就業和失業信息的收集與統計分析
01
02
05
農村勞動力轉移輔助性工作
01
02
06
政府組織的就業培訓、崗位提升培訓、創業培訓
01
02
07
技能培訓項目第三方監督、技能培訓項目第三方考評驗收
01
02
08
創業型城市、街道(鄉鎮)、社區創建第三方評估
01
02
09
其他政府委託的公共就業服務
01
03
01
人才服務類
政府委託的人才信息收集統計分析
01
03
02
高層次人才引進配套服務
01
03
03
政府舉辦的公益性人才交流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01
03
04
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及公益性招聘活動
01
03
05
高校畢業生檔案託管服務輔助性管理工作
01
03
06
公益性網上人才服務信息平台的基礎設施建設及維護管理
01
03
07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
01
03
08
其他政府委託的公共人才服務
01
04
01
社會保險類
社會保險經辦服務
01
04
02
社會保險稽核服務
01
04
03
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
01
04
04
其他政府委託的社會保險類服務
01
05
01
社會救助類
社會救助政策研究、規劃、諮詢、宣傳服務
01
05
02
社會救助對象的信息收集、核實
01
05
03
基本公共服務事項
社會救助類
社會救助信息系統、自然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及維護
01
05
04
社會救助的組織與實施等輔助性工作(包括醫療救助、心理諮詢、民眾轉移安置、救助款物管理等)
01
05
05
政府組織的民眾性應急救助培訓
01
05
06
政府開展的社會救助專業人才培訓
01
05
07
其他政府委託的社會救助服務
01
06
01
社會福利類
社會福利政策研究、規劃、諮詢及宣傳服務
01
06
02
公辦社會福利設施管理與維護服務
01
06
03
社會福利服務對象信息收集等輔助性動態管理工作
01
06
04
社會福利服務項目的組織實施
01
06
05
政府委託的養老護理員、孤殘兒童護理員等專業資質崗位的職業培訓
01
06
06
遺體運送、火化和安葬等基本殯葬服務
01
06
07
婚姻登記業務諮詢和婚姻家庭輔導服務
01
06
08
為社區居民提供公益便民利民社區服務
01
06
09
其他政府委託的社會福利服務
01
07
01
基本養老服務類
基本養老政策研究、規劃、諮詢及宣傳服務
01
07
02
公辦養老設施管理與維護服務
01
07
03
基本養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
01
07
04
養老服務和服務機構評估、老年人身體狀況的評估
01
07
05
養老機構管理服務人員培訓
01
07
06
公益性養老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01
07
07
其他政府委託的基本養老服務
01
08
01
優撫安置服務類
優撫安置政策研究、規劃、諮詢及宣傳服務
01
08
02
殘疾軍人輔具改造服務
01
08
03
優撫安置設施維護服務
01
08
04
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01
08
05
優撫安置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
01
08
06
其他政府委託的優撫安置服務
01
09
01
基本醫療衛生類
基本醫療衛生規劃、政策、法規、標準研究、諮詢、宣傳服務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評估
01
09
02
政府組織的基本醫療衛生信息採集、發布輔助性工作及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工作
01
09
03
政府組織的民眾健康檢查服務
01
09
04
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輔助性工作
01
09
05
對災害事故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的輔助性工作
01
09
06
政府組織的重大疾病預防輔助性工作
01
09
07
公共衛生狀況的評估
01
09
08
公共醫療衛生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01
09
09
基本醫療衛生類
政府組織的公共醫療衛生交流合作
01
09
10
基本公共服務事項
基本醫療衛生類
公共醫療衛生成果推廣套用
01
09
11
其他政府委託的醫療衛生服務
01
10
01
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類
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研究、影視宣傳製作服務
01
10
02
為符合條件的育齡夫婦免費提供計畫生育、優生優育技術服務
01
10
03
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計畫生育、優生優育
01
10
04
生殖健康等科普宣傳教育和諮詢服務
01
10
05
其他政府委託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
01
11
01
基本住房保障類
保障性住房規劃和政策研究、宣傳服務
01
11
02
保障性住房對象資格信息採集與管理輔助性工作
01
11
03
保障性住房信息(房源信息等)徵集與發布等輔助性服務
01
11
04
保障性住房使用監督的輔助性工作
01
11
05
保障性住房後期管理服務
01
11
06
其他政府委託的住房保障服務
01
12
01
公共文化類
公共文化規劃和政策研究、宣傳服務
01
12
02
公共文化資訊收集與統計分析
01
12
03
優秀傳統文化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傳承傳播
01
12
04
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管理與維護服務
01
12
05
政府組織的公益性文藝演出
01
12
06
政府組織的公益性藝術品創作
01
12
07
政府組織的文化交流合作與推廣
01
12
08
文物保護的輔助性工作
01
12
09
政府組織的民眾性文化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01
12
10
其他政府委託的文化服務
01
13
01
公共體育類
公共體育規劃和政策研究、宣傳服務
01
13
02
公共體育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服務
01
13
03
公共體育資訊收集與統計分析
01
13
04
公共體育運動競賽組織與實施
01
13
05
政府組織的民眾性體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01
13
06
政府組織的體育職業技能再培訓
01
13
07
政府組織的國民體質測試及指導服務
01
13
08
其他政府委託的體育類服務
01
14
01
基本公共安全服務類
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傳輔助服務
01
14
02
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輔助服務
01
14
03
社會治安輔助服務
01
14
04
交通安全輔助服務
01
14
05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維護管理輔助服務
01
14
06
校園安全輔助服務和校車服務
01
14
07
其他政府委託的基本公共安全服務
01
15
01
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類
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政策研究、宣傳服務
01
15
02
基本公共服務事項
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類
殘疾人專職幹事(委員)公益崗位
01
15
03
殘疾人康復、托養(照料)服務
01
15
04
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及其項目的第三方評估
01
15
05
針對殘疾人的職業心理諮詢、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職業適應評估
01
15
06
公益性助殘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01
15
07
殘疾人信息收集、統計分析等輔助性工作
01
15
08
其他政府委託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
01
16
01
環境保護類
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規劃和政策研究、宣傳服務
01
16
02
政府組織的資源環境評估服務
01
16
03
政府組織的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
01
16
04
政府組織的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考核、監督檢查
01
16
05
政府委託的資源節約監測及公共環境監測設施建設
01
16
06
生態環境事故鑑定輔助性工作
01
16
07
政府組織的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科技成果推廣
01
16
08
其他政府委託的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服務
01
17
01
交通運輸類
交通運輸規劃和政策研究、諮詢及宣傳服務
01
17
02
政府組織的交通運輸人才培訓
01
17
03
政府委託的公共運輸運輸基礎設施維護與管理
01
17
04
政府委託的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服務
01
17
05
其他政府委託的交通運輸服務
01
18
01
服務三農類
三農規劃和政策研究、宣傳服務
01
18
02
農產品供需、價格信息收集、統計分析、諮詢服務
01
18
03
政府委託的服務三農項目實施與管理
01
18
04
政府委託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維護與管理服務
01
18
05
政府組織的農牧民種養技能培訓及指導
01
18
06
無公害農產品和地理標誌產品認證管理的輔助性工作
01
18
07
農業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評估
01
18
08
政府組織的三農災害性救助輔助性工作
01
18
09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01
18
10
動物重大疫病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輔助性工作
01
18
11
農村基層民主信息化建設與服務
01
18
12
其他政府委託的服務三農事項
01
19
01
其他
其他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事項
02
01
01
社會管理服務事項
區劃地名管理類
區劃界線地名管理政策、規劃研究及宣傳服務
02
01
02
地名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及維護管理
02
01
03
行政區域界線界樁設定與管理維護
02
01
04
其他政府委託的區劃地名界線管理服務
02
02
01
社會組織管理類
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政策研究、規劃、評估、諮詢及宣傳服務
02
02
02
社會管理服務事項
社會組織管理類
社會組織發展數據採集、統計分析及檔案管理
02
02
03
社會組織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
02
02
04
政府開展社會組織專業化人才培訓
02
02
05
其他政府委託的社會組織管理服務
02
03
01
社區事務服務類
社區管理服務政策研究、規劃及宣傳服務
02
03
02
政府委託的社區調查、社區管理服務信息收集
02
03
03
政府委託的扶老助殘、養老託孤、困難群體服務、未成年人教育、外來人口管理、刑滿釋放人員心理疏導與慰藉等社區服務項目組織與實施
02
03
04
政府委託的社區人才培訓
02
03
05
政府委託的社區戒毒、矯正、康復類
02
03
06
退休人員社區管理和服務
02
03
07
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文體活動場所等公共設施的管理與維護
02
03
08
社區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
02
03
09
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政策研究及宣傳
02
03
10
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主動救助、照料護理、康復治療、教育矯治、臨時安置、返鄉救助和未成年人社會保障基本服務
02
03
11
其他政府委託的社區服務
02
04
01
社會工作服務類
社會工作服務規劃和政策研究服務
02
04
02
政府委託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
02
04
03
政府委託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組織實施
02
04
04
社會工作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
02
04
05
社會工作隊伍監督管理的輔助性工作
02
04
06
專業社會工作理念和知識的宣傳普及
02
04
07
社會工作崗位服務與管理
02
04
08
其他政府委託的社會工作服務
02
05
01
志願服務類
志願服務理念宣傳和普及
02
05
02
志願服務記錄製度政策研究和推廣
02
05
03
政府委託的志願服務項目的組織實施
02
05
04
志願者培訓
02
05
05
政府委託的其他志願服務
02
06
01
法律援助類
法律援助規劃及政策研究服務
02
06
02
政府委託的法律援助項目的實施服務
02
06
03
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設及維護
02
06
04
政府委託的法律援助人才的培訓
02
06
05
其他政府委託的法律援助服務
02
07
01
慈善救濟類
慈善救濟的引導政策研究宣傳服務
02
07
02
政府委託的慈善救濟組織與實施
02
07
03
捐助站輔助性服務工作
02
07
04
政府實施的慈善救濟項目評估和對慈善組織評估
02
07
05
社會管理服務事項
慈善救濟類
其他政府委託的慈善救濟服務
02
08
01
公益服務類
政府舉辦的公益服務的組織實施輔助性工作
02
08
02
公益項目的策劃和組織
02
08
03
其他政府委託的公益服務
02
09
01
公共公益宣傳類
政策法規宣傳等輔助性工作
02
09
02
政府宣傳人才隊伍的培訓
02
09
03
宣傳效果評估
02
09
04
其他政府委託的宣傳服務
02
10
01
安置幫教類
安置幫教政策的宣傳和諮詢
02
10
02
安置幫教隊伍的建設與培訓
02
10
03
政府委託的安置幫教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包括職業技能、就業、心理諮詢等指導)
02
10
04
其他政府委託的安置幫教事項
02
11
01
其他
其他政府社會管理事務服務事項
03
01
01
行業管理與協調事項
行業、職業資格認定類
行業從業資格標準和政策研究服務
03
01
02
政府組織的行業信息收集與發布服務
03
01
03
行業準入技術標準制定輔助性工作
03
01
04
從業資格認定糾紛的技術服務及調解處理
03
01
05
產業政策符合性審核、行業準入條件審核
03
01
06
其他政府委託的行業資格認定和準入輔助性工作
03
02
01
處理行業投訴
行業管理政策研究、宣傳服務
03
02
02
政府設立的行業投訴舉報熱線、網站平台的維護和申訴受理服務 (包括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民營企業、政府採購、銷售彩票、消費者、產品質量)
03
02
03
政府委託開展的行業投訴數據統計與分析服務
03
02
04
其他政府委託的行業投訴處理服務
03
03
01
其他
其他行業管理與協調事項
04
01
01
技術服務事項
科研類
科技政策宣傳服務
04
01
02
科學技術諮詢、信息檢索及成果轉化服務
04
01
03
基礎科學人才再培訓
04
01
04
政府組織的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
04
01
05
政府組織的科研資訊收集
04
01
06
科普知識的普及與推廣
04
01
07
其他政府委託的科研服務
04
02
01
行業規劃類
政府組織的行業布局等總體規劃研究服務
04
02
02
政府委託的專項性規劃的研究
04
02
03
政府委託的行業規劃評估服務
04
02
04
其他政府委託的行業規劃服務
04
03
01
行業規範類
政府組織的行業規範研究服務
04
03
02
政府開展的行業規範評估
04
03
03
其他政府委託的行業規範服務
04
04
01
行業調查類
政府組織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調查
04
04
02
技術服務事項
行業調查類
政府組織的經營狀況調查
04
04
03
政府組織的社會誠信度調查
04
04
04
政府組織的服務滿意度調查
04
04
05
政府組織的安全生產情況調查
04
04
06
其他政府委託的行業調查服務
04
05
01
行業統計分析類
行業統計指標研究、制訂等輔助性工作
04
05
02
政府組織的發展評估
04
05
03
其他政府委託的行業統計分析服務
04
06
01
資產評估類
政府因資產轉讓、拍賣和稅費征繳而實施的資產評估服務
04
06
02
其他政府委託的資產評估服務
04
07
01
檢驗檢疫檢測類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
04
07
02
產品強制檢驗輔助性工作
04
07
03
強制性衛生檢疫輔助性工作
04
07
04
區域性防範疫情開展的動植物檢疫輔助性工作
04
07
05
強制性動植物檢疫輔助性工作
04
07
06
特種行業安全生產監管
04
07
07
其他政府委託的檢驗、檢疫、檢測服務
04
08
01
監測服務類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評估工作
04
08
02
自然環境監測輔助服務
04
08
03
社會管理監測輔助服務
04
08
04
經濟運行監測輔助性工作
04
08
05
公共醫療衛生監測
04
08
06
其他政府委託的監測服務
04
09
01
其他
其他技術服務事項
05
01
01
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
法律服務類
行政訴訟代理應訴法律服務
05
01
02
政府法律顧問諮詢服務
05
01
03
政府非訴訟法律代理服務
05
01
04
行政調解輔助性工作
05
01
05
司法救助輔助性工作
05
01
06
公證法律服務
05
01
07
土地礦產管理法律服務
05
01
08
其他政府委託的法律服務
05
02
01
課題研究類
政府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通用課題研究
05
02
02
政治建設、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等方面的專項性課題研究
05
02
03
其他政府委託的課題研究服務
05
03
01
政策(法)調立研、草擬、論證類
立法機關的公共政策調研、草擬、論證等的輔助性工作
05
03
02
行政機關的公共政策調研、草擬、論證等的輔助性工作
05
03
03
司法機關的公共政策調研、草擬、論證等的輔助性工作
05
03
04
工青婦等群團組織政策調研、草擬、論證等的輔助性工作
05
03
05
其他政府委託的調研、草擬、論證工作
05
04
01
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
會議、經貿活動和展覽服務類
會場布置、人員接送等輔助性工作及服務
05
04
02
經貿活動、展覽活動的組織、策劃等輔助性工作及服務展覽活動組展設計和實施
05
04
03
經貿活動、展會市場商業化運營服務
05
04
04
經貿活動項目對接、匯總和跟蹤服務
05
04
05
其他政府委託的會議、經貿活動和展覽服務
05
05
01
監督類
人大監督的政策性技術性監督輔助工作
05
05
02
行政監督的政策性技術性監督輔助工作
05
05
03
司法監督的政策性技術性監督輔助工作
05
05
04
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監督的政策性技術性監督輔助工作
05
05
05
其他政府委託的政策性技術性監督輔助工作
05
06
01
評估類
行政政策的決策風險、實施效果等政策評估服務
05
06
02
社會管理、公共服務、重大民生項目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等項目評估服務
05
06
03
自然災害及重大社會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評估服務
05
06
04
土地礦產評估
05
06
04
其他政府委託的評估服務
05
07
01
績效評價類
政策、資金實施績效評價輔助性工作
05
07
02
政府行政效能績效評價輔助性工作
05
07
03
其他政府委託的績效評價服務
05
08
01
工程服務類
公共工程規劃
05
08
02
公共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草擬輔助性工作
05
08
03
公共工程安全監管輔助性工作
05
08
04
公共工程的概、決算審核工作
05
08
05
公共工程評價
05
08
06
其他政府委託的公共工程管理服務
05
09
01
項目評審類
公共項目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等專家評審服務
05
09
02
專家評審服務
05
09
03
重大事項第三方評審服務
05
09
04
規劃設計方案技術審查
05
09
05
建設工程技術審查
05
09
06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
05
09
07
其他政府委託的評審服務
05
10
01
諮詢類
立法諮詢
05
10
02
司法諮詢
05
10
03
行政諮詢
05
10
04
其他政府委託的諮詢服務
05
11
01
技術業務培訓類
政府工作人員專業技能培訓服務
05
11
02
其他政府委託的技術業務培訓服務
05
12
01
審計服務類
因審計力量不足聘請審計人員服務
05
12
02
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
審計服務類
第三方審計服務
05
12
03
其他政府委託的審計服務
05
13
01
其他
政府履職所需其他輔助性服務
06
01
01
其他事項
其他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事項
績效評價體系建設
06
01
02
其他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事項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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