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城建行業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城建行業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6月1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城建行業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5〕31號
  • 發布日期:2015年06月11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
2015年汛期已至,為確保汛期我省城建行業安全生產,嚴防自然災害引發安全事故,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冀政辦傳【2015】37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汛期安全生產
進入汛期,暴雨、大風、高溫等天氣極易頻發,給城建行業安全生產帶來諸多不利因素,容易誘發安全生產事故。各級城建行業主管部門、單位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將汛期安全生產作為當前工作的頭等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建立健全汛期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制定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方案,認真查找本行業汛期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針對事故多發部位,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確保城建行業安全度汛。
二、加強城市排水防澇工作
各地要做好城市排水系統的檢修維護,及時清淤管渠、檢查井、雨水進水口,檢修維護泵站,確保設施完好和排水通暢。對易發生短時徑流量突增的地區、立交橋、地下構築物以及往年易澇點等重點區域,逐一制定和落實排澇方案,必要時設立醒目、易於辨識的警示標記。加強在建地下軌道項目的排水管理,防止泥水混合物大量進入城鎮排水管道,影響排水管道正常運行。加強市政井蓋巡查,及時補齊或更換丟失、破損的井蓋,防止發生掉落事故。對地下管道疏通和檢查井設施維修作業時,要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監護,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避免人員中毒和傷亡事故發生。
三、確保供水供氣運行安全
各地要強化輸水管線、水廠、加壓泵站等重點設施的安全防護措施,加強供水管網和設施檢修力度,確保汛期及高溫條件下供水設施正常運行。加強城市供水水質監測,增加水源、出廠水和重點用水單位的水質監測項目和頻率,防範傳染性疾病發生。強化汛期地下水井管理,避免雨水污染地下水源。加強燃氣罐站、門站、CNG汽車加氣站和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等各類供氣設備的安全巡查,確保消防設施運轉正常,做好防火、防爆和高溫預防工作。加強地下管網的巡查和監護,嚴防燃氣泄露、爆炸事故發生。重點檢查清理燃氣管道占壓、管線被暴雨侵蝕等情況,防範因暴雨、高溫等惡劣天氣導致的燃氣安全事故。
四、強化橋樑道路安全管理
各地要落實城市橋樑道路管理的各項制度,認真開展城市橋樑的安全隱患排查。要對使用年限長、荷載標準低、交通流量大、存在安全隱患的城市橋樑進行安全檢測,及時排查險情。對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通行隱患的道路橋樑,要採取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時派專人現場看護。要全面疏通清理橋涵排水設施,確保排水系統暢通。對受雨水浸泡、洪水侵襲的城市橋樑要加強觀測,進行必要的維護和加固,確保居民出行安全,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要完善城市橋樑檔案信息和應急預案,將城市橋樑信息系統和應急管理系統納入當地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五、加強風景名勝區安全檢查
各地風景名勝區管理部門要加強景區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對遊覽步道、漂流河道、棧道、護欄、碼頭等基礎設施,纜車、索道、吊橋、各種遊船、車輛等服務設施和遊樂設施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存在洪水、土石流、滑坡、塌方、崩落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或暫時不能消除安全隱患的風險區域進行封閉或者暫停開放,禁止遊客進入。水上旅遊景區遇水位上漲、水流加急或大風暴雨天氣,要停止遊船航運和漂流項目,切實保障遊客生命財產安全。
六、健全汛期應急處置機制
各地要健全汛期自然災害應對機制,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落實必要的防汛器材和物資,保證汛期關鍵時刻迅速反應、及時搶險、有效防範。加強與國土、氣象、水利等部門的溝通和配合,及時掌握水情和惡劣天氣的預測預報,並在險情來臨前,及時向有關單位和企業發布預警通知。嚴格汛期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幹部帶班制度,及時掌握汛期動態,確保汛情信息和調度指令的暢通。遇有突發事件,要及時調動各方面力量妥善處置,並按照規定要求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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