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於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於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的緊急通知》是針對一些地方防汛救災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為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1年7月26日發布的緊急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6日
發布通知,主要內容,

發布通知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終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細抓實各項防汛救災措施。針對一些地方防汛救災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為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主要內容

一、立即開展災害隱患全面排查。對運營和在建的城市軌道交通、鐵路、公路、市政道路的隧道、涵洞,車站、機場等樞紐及公共設施的地下空間,立交橋、下沉式建築、在建工程基坑等易積水的低洼區域,重點排查出入口、防洪排澇設施聯接、在建和運營工程銜接等重要點位,線路設施過渡段、標高較低路段等重點區段,排水泵站、擋水設施、大型施工機械等關鍵設施,逐一建立風險台賬,形成城市易澇類風險分布圖、風險隱患清單等,並立即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
二、抓細抓實應急防控措施。根據風險排查情況,立即細化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儘快補強設施短板,充分做好應對極端事件的準備,迅速補足應急搶險物資種類和數量,全面強化薄弱環節。及時調配物資設備,確保防汛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裝備全面布設到位。加強重要風險點現場值守人員配備,配置必要的應急通訊等設備,確保通訊暢通,落實布控盯守要求,加密巡視檢查,對標強降雨引發的積水、塌陷等險情,針對性採取應急處突措施。現場指揮人員要按照“在崗、在職、在責”要求,一旦出現險情立即開展處置。應急救援搶險隊伍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整裝待命。
三、抓緊完善落實應急回響機制。堅持“寧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萬一”原則,按照最嚴酷的極端天氣情況完善應急預案,建立第一時間回響機制。氣象部門要加強對強降雨、颱風等災害預報預警,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避險信息。一旦出現極端天氣等非常情況,要堅決即時啟動最高等級回響,該停學的停學,該停工的停工,該停業的停業,該停運的停運,對隧道、涵洞等易澇區段,要及時警戒並採取封路措施,有序疏散民眾,杜絕僥倖心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貽誤戰機,盡最大可能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堅決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管控。對正在建設的城市軌道交通、鐵路、公路、市政道路、機場等工程要採取針對性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和回響機制,該停工的停工,做好施工設備、基坑和暗挖工程安全管理,妥善做好施工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加強在建項目工地駐地安全風險防範,重點排查項目部和宿舍安全隱患,嚴禁在河谷、低洼處設定辦公區和宿舍區。
五、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和有序恢復建設運營。出現險情時,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按照“誰先到達誰先處置、逐步移交指揮權”“屬地為主、專業處置、部門聯動、分工協作”的原則,按照預案組織實施搶險救災。相關責任單位要做好災後恢復的排查、準備工作,開展災後使用條件評估論證,對於發生淹水倒灌的重要基礎設施,要在災情穩定後第一時間開展抽水清淤工作,並對關鍵設施開展細緻排查,對受損設備及時更換,對受災部位進行修復,經安全評估通過後恢復建設運營。
六、層層壓實相關主體責任。按照國家指導、省負總責、城市主體的原則,健全應急防控指揮體系,統一決策、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壓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責任。明確建設運營單位的直接管理責任,履行預防、搶險、救援的第一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建立內外部協同聯動機制,確保防汛救災措施儘早落實到位。
當前已進入防汛關鍵期,各地仍將面臨強降雨、颱風等極端天氣影響,防汛形勢十分嚴峻。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底線思維、增強風險意識,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全力以赴、攻堅克難,切實做好汛期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嚴防次生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堅決打贏防汛救災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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