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做好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

關於切實做好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

《關於切實做好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是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以國汛辦電〔2021〕4號發布的通知。相關部門及時發布通知,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實做好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 發文字號:國汛辦電〔2021〕4號
落實工作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辦城函〔2021〕112號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21〕112號),要求在推進疫情常態化防控的同時,做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堅決杜絕僥倖心理,克服麻痹鬆懈思想,強化防大汛、防極端降雨意識,督促本地區城市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2021年全國城市排水防澇安全及重要易澇點整治責任人名單的通告》要求,將工作責任逐一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消除責任盲區和監管空白。
指導督促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做好以下幾項工作:全面開展內澇積水隱患排查,建立清單和台賬,力爭汛前整治到位,對於汛前難以整治到位的,制定專門處置方案,防範安全事故;加強作業安全管理,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設施維護養護從業人員衛生健康防護;開展應急演練,總結往年排水防澇工作中的難點堵點和暴露出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修訂完善排水防澇應急預案;加快設施建設補短板,編制排水防澇系統化實施方案,著力用系統的方法解決城市內澇問題,統籌落實具體建設項目,加強施工質量管理,補齊排水防澇設施短板。
  • 國家能源局 國能綜通安全〔2021〕24號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關於防汛救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國汛辦電〔2021〕4號)要求和全國電力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統一部署,切實做好2021年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工作,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實防汛抗旱責任
二、縝密謀劃部署,統籌做好防汛抗旱各項任務
三、強化雙重機制,紮實開展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
四、突出工作重點,確保重要電力設備設施度汛安全
五、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預備和應急處突相結合
六、全面分析評估,及時開展災後恢復重建和汛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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