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和完善扶貧開發四項重點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和完善扶貧開發四項重點工作的意見》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關於加強和完善扶貧開發四項重點工作的意見強和完善扶貧開發四項重點工作的意見
  • 發布機構: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 主題分類 扶貧
檔案原文
從2003年開始,根據扶貧開發的新形勢、新任務,省委、省政府確定了整合扶貧資源,集中資金辦大事的思路,明確要求,貧困地區水電路訊等基礎設施項目主要由行業職能部門承擔,財政扶貧資金集中扶持以“周轉羊”為主的畜牧業,以“周轉棚”為主的設施農業和勞務輸出、移民搬遷這四大重點項目。兩年多的實踐證明,這四大項目與解決貧困民眾溫飽,增加農民收入,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問題,關係最直接也最有效,確實是實施開發式扶貧的好辦法,深受貧困民眾的歡迎。今後一個時期,各地特別是52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堅定不移地把四大扶貧項目作為扶貧開發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抓好深化和落實,不斷總結推廣成功經驗,解決存在問題,進一步增加資金投入,完善配套服務,強化資金管理,提高項目效益,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一、圍繞培育優勢特色產業,搞好“兩個周轉”
目前一些地方“兩個周轉”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項目資金到村到戶率低,建設速度慢;項目公開有章不循,監督管理存在漏洞;項目實施脫離實際高成本運作,超出民眾原有的承受能力;項目周轉缺乏必要的生產基地支撐和龍頭企業帶動,有效資源和各方面力量難以整合,技術指導、產品銷售相互脫節,服務措施跟不上。各地要按照農業結構調整的總體布局,在尊重市場規律、民眾意願和基層創造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地擴大周轉規模,提升產品檔次,增強競爭能力。要緊緊抓住第一批重點村項目進入實質性周轉,第二批重點村項目開始啟動的重要契機,切實加強“兩個周轉”資金和項目的管理,確保周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真正做到“轉起來,轉得好,轉得快,不損失”。要針對貧困民眾“小集中、大分散”的特點,認真選擇周轉項目,選定的品種要相對集中,適合大面積推廣,有利於規模化生產。“周轉畜”應主要發展羊和牛,“周轉棚”應主要發展食用菌和蔬菜。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組織,龍頭帶動,市場運作”的要求,從本地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在政府主導的前提下,引進相關行業服務組織、龍頭企業參與周轉的有效機制,積極推廣“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戶”的產業化周轉路子,優先安排經民眾公選出的有志氣、有能力、肯努力的貧困戶參與周轉。對第一批經驗收確已脫貧出列,且第一批周轉項目到期的村,縣扶貧辦和財政局要及時收回周轉資金,集中扶持第二批貧困村。對暫時不能出列和正在實施項目周轉的村,周轉資金要繼續留在本村使用,直到脫貧出列。周轉金不出縣,由所在重點縣統一安排調配和管理。
二、圍繞快速穩定增加農民收入,加大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力度
目前勞務輸出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組織發動工作不充分,專項培訓資金沒有全部用於培訓;輸出勞務大多屬於自發行為,組織化程度不高;輸出勞力大多未經正規培訓,輸出水平比較低,難以實現穩定就業。今後,各級扶貧部門要以強化培訓為切入點,努力促進貧困地區剩餘勞動力轉移。重點在加大培訓投入,提高培訓質量,維護農民權益和實現穩定就業上下功夫。各級扶貧部門要加強與勞動保障、農業、科技等部門的合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培訓的投入。改變過去對縣直接安排培訓資金的做法,由縣按照本地貧困勞動力培訓的需要,從到縣扶貧資金中按10%左右用於貧困勞動力培訓,按項目申報、管理,實行報賬制,充分發揮培訓資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抓培訓質量。要按照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本著“乾什麼,學什麼,教什麼”的原則,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提高農民的就業能力。國家和省認定的10個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示範基地要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三是抓就業渠道。要加快貧困勞動力轉移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與用人單位聯繫,廣辟就業渠道,提高就業率,切實維護輸出人員的合法權益。每個扶貧縣每年通過培訓有組織地轉移貧困勞動力要達到6000人以上。
三、圍繞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問題,積極開展移民搬遷
移民搬遷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有些地方對這項工作存在畏難情緒,沒有把本該搬遷的人口列為搬遷對象;沒有從治本的角度確定適宜的搬遷形式;部分市的配套資金沒有落實,對搬遷戶建房補貼偏少。今後,各地要把這項工作作為“拔窮根工程”,切實增加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張承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區的生態移民要按照既定規劃,積極有向有關部門爭取資金,抓緊做好搬遷的各項工作,確保完成搬遷任務。太行山區11個縣和青龍滿族自治縣的扶貧移民搬遷,一要重新摸底。各地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省里確定的搬遷對象的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搬遷對象。凡符合搬遷條件的,要全部納入搬遷規劃。二要層層落實搬遷資金。省財政扶貧資金對每個搬遷人口的補助標準由過去的3000元提高到4000元,並全部用於搬遷戶的建房補貼。以工代賑資金支持的配套項目也一定要落實到位。三要合理確定搬遷形式。要圍繞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問題,因地因人制宜,合理確定治本的搬遷形式,最好是實行整村集中搬遷,向縣城和鄉鎮政府所在地搬遷,建設集中安置小區。四要做好善後工作。尤其要使搬遷戶有穩定的生產經營項目,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四、要進一步改進工作方法,搞好四項重點工作的督促檢查
各地要積極探索四項重點工作的新路子、新辦法。注意在工作中發現和培養典型,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各級扶貧部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貧困村四項重點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各縣扶貧辦每季度要向省扶貧辦寫出有分析、有數字、有事例的情況報告,如實反映工作進展情況。省扶貧辦將定期組織力量下去督促檢查,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協調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四項重點工作取得實效。
公開程式:辦內審核
責任部門:政研督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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