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扶貧局關於調整扶貧標準及今後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意見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扶貧開發局擬定的《關於調整扶貧標準及今後全省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扶貧局關於調整扶貧標準及今後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全省扶貧開發工作進展情況
zhua曲子白渡白顆
2001年以來,省委、省政府把扶貧開發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站在全局的戰略高度,切實加強領導,作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的決定》,制定實施了《青海省扶貧開發規劃》。同時,緊緊抓住國家加大扶貧開發投入的機遇,調整工作思路,確立以整村推進扶貧為主體,勞動力轉移培訓、產業化扶貧、社會幫扶和異地搬遷為補充的扶貧開發機制,確立了以特色優勢產業為支撐,進行連片開發、規模經營、整村推進等新思路、新舉措。各地加大扶貧開發投入,創新扶貧開發機制,完善扶貧開發方式,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計投入各類扶貧資金58.75億元,實施了扶貧開發整村推進等重點工程,25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牧業總產值由2001年的37億元增加到2008年的74億元,年均增長9%;25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由1226元增加到2830元,年均增長11%;貧困人口由197.6萬人減少到75.7萬人,累計減少121.9萬人。
雖然全省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貧困人口的規模依然較大。截至2008年底,尚有1055個貧困村未實施整村推進項目,還有貧困人口75.7萬,占全省農牧民總人口的21%。另外,全省還有1711個行政村沒有納入扶貧開發的扶持範圍,這些村部分民眾的生產生活仍處於貧困狀態。二是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2008年,全省25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牧民人均純收入2830元,與全國和全省各相差1931元和231元。而貧困村人均純收入只有1170元,與全國和全省各相差3591元和1891元,差距呈現擴大趨勢。三是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全省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青南高寒牧區和東部乾旱山區,生態環境惡劣,自然災害頻繁,基礎設施落後,生產生活條件差。還有3.59萬戶、17.46萬貧困人口就地無法脫貧致富,需要異地搬遷脫貧。四是返貧率高。因災、因病、因市場變化等原因,返貧率較高,正常年景返貧率13%,災年達25%。
二、扶貧標準的調整
(一)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作出對國家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進行調整完善的重大決策,提出“實行新的扶貧標準,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把儘快穩定解決扶貧對象溫飽並實現脫貧致富作為新階段扶貧開發的首要任務”。國務院《關於支持青海等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意見》指出:考慮青海等省藏區地處高寒地區的特殊情況,適當放寬貧困界定標準。根據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的要求,國務院扶貧辦從2008年提高了貧困人口扶貧標準,由2000年絕對貧困標準625元,低收入865元,提高到2008年底的1196元(低收入標準)。國家調查總隊根據各省上報的農村住戶抽樣調查、農村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和購買力平均水平等綜合指標,測算出各省上年貧困人口的扶貧標準。考慮到青海屬特殊類型貧困地區,國家在1196元扶貧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0元,即1296元。
(二)為進一步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加快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從2009年3月份起,全省各地開展了扶貧標準調整前期工作,對全省貧困人口進行調查摸底和建檔立卡工作。在對各地調查摸底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匯總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省農牧民人均純收入、消費支出以及毗鄰省份的扶貧標準,確定將我省扶貧標準調整為:農民人均純收入1300元、牧民人均純收入1500元。按此標準測算,全省農村牧區貧困人口為138.36萬人(農民104.36萬人,牧民34萬人),占全省農牧民總人口的37.6%。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工作重點
今後,全省扶貧開發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六次全體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為目標,以穩定解決溫飽、實現脫貧致富為首要任務,以產業扶貧為切入點,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堅持政府主導、民眾主體、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綜合扶貧、整體推進,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實行專項扶貧和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相結合,全方位加大扶貧開發力度,不斷增強貧困人口素質與技能,不斷改善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條件,不斷增加貧困人口收入,不斷提高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力爭全省貧困地區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年均減少貧困人口18萬,到2015年使80%的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到2020年貧困地區基礎設施顯著改善,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人口素質明顯提高,特色優勢產業基本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標,扶貧工作要努力實現五個轉變:在扶貧開發目標上由以解決溫飽為主向增加收入、縮小差距轉變;在扶貧開發制度上由開發式扶貧向開發式扶貧與低保式扶貧並舉轉變;在扶貧開發力量上由單純依靠扶貧開發部門向各部門和全社會齊抓共管轉變;在扶貧開發投入上由扶貧開發專項資金分散使用向整合各類資金集中扶持貧困地區和貧困民眾轉變;在扶貧開發方法途徑上由單村獨戶實施扶貧開發項目向統籌規劃、連片開發、集中規模、綜合治理、區域推進轉變。具體工作中重點抓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堅持集中連片開發,大力實施整村推進工程。堅持連片開發、產業帶動、綜合治理、整體推進的方針,積極爭取國家扶貧開發專項資金,加大項目資金整合力度,認真實施好整村推進項目。將扶持產業發展與特色農牧業、生態畜牧業、新農村建設、三江源生態保護工程結合起來,積極探索和拓寬整村推進連片開發模式,努力促進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由以往單個貧困村分散式推進模式,向以產業發展為核心的連片開發、與社會投資相結合、規模化集約經營模式轉變。力爭到2011年全面完成規劃內2453個貧困村的整村推進任務。
(二)積極實施異地扶貧開發工程,切實改善貧困民眾生產生活條件。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民眾自願、就近安置的原則,對生存條件嚴酷、扶貧開發難度大的貧困村,實施異地搬遷扶貧。把異地扶貧與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科學選擇移民搬遷後的產業開發項目,配套建設項目區水、電、路及教育、衛生等生產生活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移民新村服務功能,切實改善貧困民眾生產生活環境,轉變生產方式,拓寬增收渠道,努力把項目村建設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每年計畫完成2000戶、1萬人的搬遷任務。
(三)大力發展特色產業,紮實推進產業化扶貧。結合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加大資金投入,積極鼓勵和扶持貧困民眾大力發展牛羊肉、奶業、油菜、馬鈴薯、蠶豆、生豬和食用菌、蔬菜等特色優勢農畜產品。加快轉變農牧業生產經營方式,以農牧民參股、土地入股、承包經營等多種方式推進建設一批規模化、專業化、優質化、標準化的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堅持扶大、扶強、扶優的原則,用足用好財政扶貧資金、遼援資金和國家扶貧貸款貼息資金,在重點扶持好10家國家級龍頭企業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產業關聯度高、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的扶持。把實施產業化扶貧工程與培育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機結合起來,積極引導和扶持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興辦產業實體。同時,鼓勵和扶持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經紀人隊伍,提升貧困民眾的組織化程度,輻射帶動貧困民眾發展特色產業,切實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四)進一步強化培訓,提高貧困民眾綜合素質。按照培訓貧困農牧民、轉移農牧民、富裕農牧民、減少農牧民的思路,加大“雨露計畫”的實施力度。結合整村推進項目的實施,繼續開展實用技術培訓,轉變培訓方式,強化培訓措施,提高培訓效果,力爭達到每戶有一名勞動力掌握1—2門實用技術技能。充分利用好省內外教育培訓資源,創新培訓方式,擴大培訓規模,認真搞好貧困地區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重點抓好初高中回鄉青年、復轉軍人的培訓。拓寬培訓渠道,採取委託訂單、校企聯合等多種培訓方式,延長培訓時間,提高培訓效果,達到“一人培訓,終身受益,一人務工,全家脫貧”的目的。力爭每年培訓貧困勞動力0.5萬人。
(五)加大社會扶貧力度,合力推進扶貧攻堅步伐。繼續加大與遼寧省對口幫扶協作力度,進一步完善兩省各級領導互訪制度、聯席會議制度和相關工作對接制度,形成幫扶工作的強大合力。不斷完善省直機關定點幫扶工作的考核機制,使定點幫扶工作更有針對性,更具實效性。廣泛動員和積極爭取各民主黨派、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國際組織參與我省扶貧開發活動,支持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加快發展。深入開展“村企共建”活動,加強與共建企業的聯繫和協調,充分調動企業參與扶貧開發的積極性,引導更多的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積極參與“村企共建”活動。積極動員廣大黨員幹部和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戶幫戶、一扶一”結對幫扶貧困戶活動,力爭年內結對幫扶貧困戶達到1萬戶。
(六)創新扶貧開發機制,推動扶貧開發科學發展。把扶貧開發與加快特色優勢農牧業發展、培育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推進土地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等緊密結合起來,與農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起來。創新扶貧資金投入形式,努力探索建立適合不同地區、不同貧困人口的扶貧開發模式,探索依託能人、貧困戶入股或合作經營的扶貧方式,提高扶貧資金效益。認真總結互助資金試點經驗,創新貧困村扶貧互助資金運行模式,建立扶貧合作社,完善聯保互助方式,加強互助資金監管,擴大試點範圍,努力實現特色產業發展、貧困民眾增收、互助資金增效的三贏目標。認真總結最低生活保障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試點工作經驗,深入研究銜接的有效形式,儘快制定政策措施,在全省範圍推行。積極探索建立扶貧開發與防災減災緊密結合的機制,逐步建立起一套考慮災害影響、防災減災、災後恢復重建因素的資金分配機制,加大對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避災減災產業和貧困地區災後恢復重建的扶持力度,鞏固和發展扶貧開發成果。
(七)完善扶貧政策體系,切實加大扶貧開發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用足用好中央支持我省藏區發展的政策,全方位加大政策銜接、項目庫建設、上報項目、爭取項目的力度,增加資金投入,切實把各項扶貧開發資金和項目落到實處。認真研究扶貧標準提高后的開發機制,及早謀劃2011年—2020年扶貧開發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強化省負總責、地區統攬、縣抓落實、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扶貧開發工作責任,嚴格實行扶貧開發分級負責制,切實把扶貧開發納入各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各類扶貧開發資源,不斷加大扶貧開發投入力度,加快脫貧致富進程。強化各級扶貧開發機構和隊伍建設,使其與扶貧開發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相適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