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作的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作的意見》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針對通知中的主要矛盾給出了解決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作的意見
  • 編號:青政辦[2010]31號
  • 隸屬:青海省人民政府
  • 類型:政府檔案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0-00031
  • 服務對象::機關
內容,時間,

內容

青政辦[2010]31號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扶貧開發整村推進是完善貧困村基礎設施、提升貧困農牧民自我發展能力、實現脫貧致富的重要內容和途徑。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省委十一屆七次全體會議和全省農村牧區工作會議精神,創新扶貧開發模式和機制,加大各類資金和資源整合力度,採取逐村逐鄉攻堅,達到綜合扶貧、全面發展、整村推進的目的,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著力構建“大扶貧”格局
按照“政府主導、民眾主體、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統籌規劃、整合資源、綜合扶貧、全面發展、整體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要求,努力實現六個轉變:即在扶貧開發對象上由過去的國家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向全省低收入人口全部實行扶貧開發政策轉變;在扶貧開發目標上由以解決溫飽為主向增加收入、脫貧致富轉變;在扶貧開發力量上由單純依靠扶貧開發部門向各部門和全社會齊抓共管轉變;在扶貧開發投入上由扶貧開發專項資金向整合各類資金集中扶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轉變;在扶貧開發方法途徑上由單村獨戶、分散單一實施扶貧開發項目向統籌規劃、連片開發、集中規模、綜合治理、區域推進轉變;在扶貧開發制度上由開發式扶貧向開發式扶貧與低保式扶貧並舉轉變,著力構建“大扶貧”格局,努力實現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高扶貧開發整村推進的綜合效益。
二、著力實施連片開發工程
加大資金和各類資源整合力度,積極探索和拓寬整村推進連片開發模式,把扶貧開發整村推進與各地制定和實施的中長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結合,立足本地資源優勢,調整和最佳化產業結構,積極探索以產業發展為核心,連片開發、綜合發展的整村推進路子。同時,要把整村推進與特色農牧業、生態畜牧業發展、現代農牧業園區建設統一起來,與貧困地區小城鎮建設及農村危房改造、農牧民定居工程、獎勵性住房改造等民生工程結合起來,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轉變農牧業發展方式。
三、建立完善整村推進模式和機制
突出抓好發展優勢產業、提高民眾技能水平、強化基礎設施建設三個重點。堅持以整村推進為平台整合多方資金,積極探索村企共建、公司帶動、股份合作、承包經營、聯戶經營等多種模式。縣一級政府在實施整村推進項目時要統籌協調,捆綁項目資金,配套完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突出扶持發展抗災、優質、高效、生態的設施農牧業和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貧困地區農牧業經濟持續快速發展。
四、努力形成促進整村推進的工作合力
各有關部門要立足行業特點,發揮部門優勢,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夯實整村推進這個強基富民工程。發展和改革部門要把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年度計畫,優先給予安排,在編制規劃、項目安排、資金投入等方面繼續對貧困地區予以傾斜支持。財政部門要逐年增加省級財政扶貧資金投入,不斷加大對貧困村的資金扶持力度,同時積極整合涉農資金,更好地發揮資金的聚合效應。農牧部門要結合貧困地區實際,大力發展特色農牧業產業化,積極組織農牧戶發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扶持一批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鼓勵貧困地區“一村一品”發展。積極開展農牧民科技培訓,提高貧困地區農牧民的生產技能和創業技能,提高貧困地區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貧困地區災後重建工作,積極與扶貧部門共同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試點工作。交通、水利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部門要積極支持貧困地區的水、電、路、氣、房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貧困地區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五、切實加強對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落實“省負總責、地區統攬、縣抓落實、項目到村、效益到戶”的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在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以加強完善貧困村基礎設施、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帶動貧困民眾增收脫貧為目的,以整村推進為平台整合力量攻堅。切實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為整村推進項目持續發展提供政策法規、資金技術、人才培訓、市場信息等方面的優質服務,確保我省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程取得更加紮實的成效。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時間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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