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全省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2022年1月,湖北省委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強全省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的意見》提出,將人民法庭建設項目納入省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加大對人民法庭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建設和階段性重點工作任務的支持保障力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全省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內容解讀
意見指出,要有效發揮人民法庭橋樑、視窗作用,不斷提升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水平和基層司法能力,將人民法庭打造成為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基層社會治理、平安建設和滿足人民民眾高品質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
針對人民法庭服務半徑過大、力量分散、功能弱化等問題,意見明確,要綜合考慮案件數量、區域面積、人口數量、交通條件、信息化發展狀況、參與鄉村振興和社會治理任務等因素,區分城區法庭、城鄉結合部法庭、鄉村法庭,不斷調整最佳化區域布局。
為更好滿足人民法庭執法辦案和參與基層治理工作需要,要提升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改造人民法庭網路基礎設施,構建全面覆蓋的雲網端一體化網路基礎支撐體系,推進科技法庭建設,配置智慧型輔助設備,打造“共享數字法庭”。
意見提出,加強人民法庭隊伍建設,配足配強人民法庭審判人員和司法輔助人員,審判力量向案件數量多、基層治理任務重的人民法庭傾斜。建立激勵關愛機制,在領導幹部選任、法官等級晉升、法官助理入額等方面實施傾斜。
在加強物質保障方面,意見明確,嚴格落實人民法庭建設標準要求,審判、訴訟服務、辦公、生活等功能合理布局、相互區分,統一規範外觀標識,彰顯司法莊嚴、文明形象。要按照“省級保障為主、地方補助為輔”的原則,將人民法庭建設項目納入省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市(州)、縣(市、區)政府加大對人民法庭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建設和階段性重點工作任務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強裝備建設,嚴格落實人民法庭裝備配備標準,配齊人民法庭通用審判裝備、法庭專用裝備。
意見強調,全省各級法院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將人民法庭建設列為“一把手”工程,推進重心下移、資源下投、力量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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