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報告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3年作出的工作報告,內容包括2013年度,審判的案件的數量以及從民生、民情等方面得到的成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報告
  • 作用:經濟社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 單位: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 性質:工作報告
報告內容
一、過去五年主要工作
2008年以來,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領導和市人大的監督下,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及十七屆中央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三個至上”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為主線,以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為目標,積極推動法院工作科學發展,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為實現我市經濟社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審判質效全面提升,審判工作邁上新台階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674381件,審結662889件,比上一個五年分別增加211493件和208172件,增幅分別達到45.7%和45.8%,均為歷史最高水平。在年均受理案件以6.5%的比率增長、人員編制有限的情況下,年均結案率達到了93.6%,審判工作保持了收結案平衡的良性運行態勢。其中2012年,共受理各類案件161888件,審結150396件,同比分別增加11.4%、10.3%;法定審限內結案率96.3%,同比提高0.3個百分點;民事案件調撤率57.8%,同比提高3.6個百分點。
——刑事審判依法懲治各類犯罪活動,維護了社會安全穩定。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嚴懲殺人、搶劫、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制售假藥、有毒有害食品,危險駕駛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金融詐欺、契約詐欺、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貪污、賄賂等犯罪活動,先後審結了涉及23名被告人的疆獨分子分裂國家案、吳某等重大涉黑涉惡案、“蟻力神”契約詐欺案、“毒豆芽”案等大要案,有力維護了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嚴格執行死刑案件證據規則,確保證據確實充分,確保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全面推進量刑規範化工作,切實提高刑事審判質效。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懲罰與挽救相結合,為3880名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對26313名被告人判處非監禁刑。
——民事審判依法化解各類社會矛盾,促進了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積極審理勞動爭議、醫療糾紛、房產買賣、土地承包、農民工權益等民生案件,調解了某村48戶農戶土地承包案,維護了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穩妥處理企業改制破產、公司解散清算和金融、買賣契約等商事糾紛以及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結了“荷蘭村”、木蘭公司破產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促進了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行政審判依法穩妥處理各類行政糾紛,促進了法治政府建設。堅持合法性審查原則,依法穩妥處理土地徵收和征地拆遷補償等群體性和其他重大、敏感行政糾紛案件,妥善審理了涉及300餘名原告的5起政府徵收決定案等社會關注的行政爭議案,切實保護了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加大行政協調力度,及時化解了涉及我省重大項目某工業園區征地拆遷案,維護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發展秩序;積極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強化司法建議工作。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發揮了國家賠償制度的積極作用。
(二)延伸審判職能,開創能動司法新局面
——積極開展“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主題調研活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務。為幫助我市經濟社會應對世界金融危機,部署開展了“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主題調研活動。兩級法院主要領導帶領法官深入到鄉鎮、社區、企業、金融機構及政府有關部門開展調研服務活動806人次,走訪2405家單位,解決實際問題1468個,提出司法建議352項。《人民法院報》、《瀋陽日報》曾頭版、專版大篇幅予以宣傳報導;26名省、市人大代表聯名稱讚瀋陽法院對社會所做的有益工作。為加強對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問題的實務研究,專門成立了瀋陽市套用法學研究會,從司法角度積極向黨委政府進言獻策,多項調研成果得到了中央、省、市領導批示肯定。
——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先後出台了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總體措施,制定了維護金融安全、促進企業發展、推進農村改革等三個實施意見及《破產案件審理操作規程》、《破產管理人工作和監管規程》,新增設了民五庭(金融審判庭),有力維護了金融安全,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幫教機制,實現了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從連年攀升到逐年下降的根本轉變。開展了“法官進校園”活動,創辦了“法官之聲”法制節目。600多名法官在全市750餘所中國小校擔任法制副校長、輔導員,組織校園法制講座、模擬法庭600多場;在瀋陽廣播電台播出“法官之聲”法制節目100期。集中開展了“萬名學生看法院”活動,共邀請65所學校12500多名學生參觀法院、旁聽庭審。建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審判社會調查員制度、未成年犯判後回訪制度,兩級法院150名社會調查員參與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11件,到“未管所”回訪服刑未成年犯543人次。市法院特別設立了社會工作者站,幫助70多名判處緩刑的未成年犯順利回歸社會。上述有力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實現了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從連年攀升到逐年下降的根本轉變。上一個五年,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年均增長12%,2008年增幅達到15%,2009年攀升態勢得到有效遏制,2010年後以11.1%的比率逐年下降,2012年同比下降16.9%。新華通訊社《內參選編》曾以“瀋陽市未成年人犯罪‘逆勢’下降調查”為題對此作了專版報導,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充分肯定了我市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績。
(三)司法為民活動多措並舉,司法服務實現新飛躍
——努力創新便民訴訟措施,為民眾提供了便利優質的訴訟服務。制定實施便民二十條措施,設立了巡迴法庭、“假日法庭”,向市農民工維權中心派駐速裁合議庭,建立了非工作日立案、電話立案、網上立案等多元化立案工作機制;基層法院積極推進小額速裁、行政訴訟簡易程式試點工作,努力拓展簡易程式適用範圍;縣區法院積極開展巡迴審判,為人民民眾提供了便捷的訴訟服務。兩級法院積極拓展立案視窗服務功能,15個基層法院均建成了訴訟服務中心,服務功能從單一的立案拓展到訴訟引導、諮詢查詢等十項功能,為當事人提供了“一站式”訴訟服務。最高法院領導和市政協委員在視察兩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時給予了高度讚揚;2010年,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在《遼瀋晚報》舉辦的全民評選活動中,被評為瀋陽十大“城變”之一,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法院立案信訪視窗先進集體”。
——積極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為民眾提供了多元化的糾紛解決途徑。部署構建了大調解工作格局,積極推廣主審法官、審判長、庭長、院長“四級調解”機制;探索建立委託調解、特邀調解員制度;成立了訴訟調解中心,加強立案調解、庭前調解;依託網路技術探索建立視頻調解中心、QQ調解平台;與村鎮、社區、政府相關部門、社會相關行業建立聯調組織,為人民民眾化解糾紛提供了更為廣泛、更為有效的途徑。2012年,全市法院立案調撤案件16110件,同比提高30.6%,民事案件調撤率57.8%,同比提高3.6個百分點,行政案件協調率26.9%,同比提高4個百分點。
——認真落實司法救助機制,充分彰顯了社會主義司法人文關懷。積極落實訴訟費緩減免制度,探索建立信訪、執行救助機制。兩級法院共對17871件案件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實施緩減免交訴訟費金額4096.85萬元,讓沒錢訴訟的人能打得起官司;對921件執行案件的1084名特困當事人發放執行救助資金6691.52萬元,對1673名特困信訪當事人實施生活救助6178萬元,使人民民眾感受到了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人文關懷。
(四)公正司法機制更加完善,司法公信建設取得新成效
——完善接受外部監督機制,推進了司法公開民主。主動接受人大法律和政協民主監督,認真辦理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積極開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活動。五年來,共辦理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105件,邀請代表委員4459人次旁聽了案件的庭審和聽證。廣泛暢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監督法院工作渠道,通過送閱《法院工作匯報》、邀請代表委員視察法院工作、聘請代表委員擔任廉政和作風形象監督員等方式,為代表委員監督法院工作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積極審理抗訴案件,依法改判39件。全面推進人民陪審員工作,全市法院603名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68961件。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召開新聞發布會48次,制定了裁判文書上網和庭審直播管理辦法,積極推進司法公開。
——創新審判監督管理機制,提高審判質量效率。改革了審判委員會制度,設立了刑事、民事行政(含執行)審判專業委員會,進一步發揮了審判委員會在確保案件質量、統一法律適用和總結審判經驗上的積極作用;增設了審判管理辦公室,建立了審判質效和法官業績考評機制,完善了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實行了審判工作運行通報、超審限案件預警催辦等制度,確保審判工作始終處於良性運行狀態。五年來,在全省法院質效考評中,市法院連續四年名列前茅。
——認真化解歷史積案,破解執行和信訪兩大難題,維護了司法權 威。深入推進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建設,對1976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採取了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對1630名不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在社會媒體上進行了曝光。積極開展各類執行專項活動,在“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中,兩級法院共清理執行積案48000多件,市法院被中政委、最高法院評為“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2012年,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執行指揮中心——俗稱“執行110”,實行了兩級法院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的執行工作機制。在執行某公司占用工商銀行瀋陽和平支行不良貸款質押物清償案時,市法院指揮調動全市150餘名幹警,採取強制措施迅速地執結了這起爭議多年、難度極大的案件。《人民法院報》頭版對市法院建立執行指揮中心的做法給予全面報導。最高法院領導在視察執行指揮中心時,認為對全國法院執行機制改革具有現實的借鑑意義。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努力化解涉訴信訪問題,中紀委、中政委、最高法院交辦涉訴信訪案件息訪化解率達92.1%。
(五)法官整體素質全面提升,隊伍建設實現新發展
——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結構得到全面最佳化。市法院先後調整充實領導班子成員12人次,有效改善了領導班子的年齡結構,增強了班子的凝聚力、戰鬥力;通過公開選拔,選任副局級以上幹部16人次,中層幹部、審判長、科隊長98人次;晉升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27人次,實現了幹部隊伍的年輕化、專業化,有效激發了隊伍的整體活力,調動了廣大幹警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隊伍整體素質得到全面提升。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制定了《關於加強全市法院系統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組織開展了“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等主題實踐活動,幹警的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組織開展了全市法院系統紀念建國60周年文藝匯演,舉行了全市法院系統體育運動會,鼓舞士氣,凝聚人心,調動了廣大幹警工作熱情。鼓勵法官學習深造,兩級法院幹警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占94%,取得或正在攻讀碩士以上學位的人數達到545人,占整個隊伍25%,其中取得或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有13人。與吉林大學聯辦法律碩士班5期,組織法官參加崗位培訓班81期,培訓法官9057人次。開展了為期三年的司法警察“大練兵”活動,得到了最高法院的高度評價,並在全國法院司法警務工作會議上做了經驗介紹。高度重視培養法官綜合調研能力,兩級法院法官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專業論文169篇,602個調研成果獲市級以上獎勵。
——隊伍廉政和紀律作風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實施了《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追究辦法》,領導幹部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在全國法院首 創設立執行局政委一職,專門負責執行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和廉政建設。建立了特邀監督員、兼職廉政監察員、廉政監督卡制度,認真落實“四個一律”、“五個嚴禁”以及法官任職迴避規定。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對法院廉政風險點進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了權力運行監督流程圖,進一步完善了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制定《全面加強法院廉政文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組織開展了“警示教育”等廉政文化活動,提高了隊伍自我防範意識。積極推進審務督查工作,加大紀律作風監督檢查力度。五年來,查處違法違紀67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責任追究,其中有13人受到刑事處罰;開展“紀律作風治理”、“整治庭審不規範行為”等專項活動,隊伍紀律作風進一步改進。
(六)基層工作全面加強,基礎建設取得新進展
——基層法院領導班子建設得到全面加強。市法院充分發揮對基層法院領導班子的協管職能,積極向市委推薦基層法院領導班子人選,五年來,對15個基層法院院長交流調整17人次,從市法院選派15名優秀中青年幹部到基層法院擔任院長、副院長。基層法院院長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達到100%,研究生學歷占53.3%,領導班子的年齡結構、專業結構、學歷結構得到了全面最佳化,領導決策能力得到全面加強。
——基層法院工作條件和環境得到有效改善。市法院先後籌措“兩庭建設”資金2.7億元,3個基層法院新審判綜合樓投入使用,6個基層法院新審判綜合樓開工建設;籌集信息化建設資金2564萬元,基層法院全部開通了區域網路站,並實現了基層法庭、基層法院、市法院三級聯網。通過從全國選調、公開招考,為基層法院補充了602名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緩解了基層法院案多人少、審判壓力過大等矛盾。
——基層法院整體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市法院領導定點包片定期到基層法院調研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幫助基層法院領導班子確定工作目標和思路,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有效提高了基層法院整體工作水平。市法院各業務庭通過邀請基層法官參加審判長聯席會議、召開審判工作例會、開辦“二審法官講堂”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基層法院的審判業務指導,提高基層法院審判工作水平。瀋北新區法院、法庫縣法院先後被評為全國模範法院、全國優秀法院。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點成績和進步,離不開市委的堅強領導和市人大的有力監督,離不開市政府、市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更離不開各位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支持、關心與理解。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幹警向多年來關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級組織和社會各界人士、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謝。
五年來,法院工作雖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依然存在需要不斷改進的問題。一是法院工作質效還不能滿足人民民眾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執行難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二是法官隊伍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司法作風還不能讓人民民眾完全滿意;三是個別法官違法違紀現象仍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設不容忽視;四是基層基礎工作仍然薄弱,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經費不足等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在今後工作中認真加以改進。
二、今後五年工作指導思想和2013年的工作安排
今後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繼續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核心,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為動力,以提升司法公信力為追求,堅持在鞏固中求提高、在深化中求發展、在落實上見成效的工作方法,努力實現人民法院的新跨越,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重點工作是:
(一)更加主動地擴展能動司法,進一步履行好憲法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
緊緊圍繞瀋陽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的新要求,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妥善處理好教育、就業、住房、技術創新、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及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等方面的案件,關注和保障民生,依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效地維護交易秩序、市場秩序、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繼續堅持合法性審查原則,規範行政行為,促進依法行政。特別要辦理好與實現“三大目標”、完成“五大任務”,做好“穩增長、辦全運、惠民生、抓黨建”四項重點工作密切相關的各類案件,適時出台專項司法保障措施,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加強對審判實踐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和普遍性問題的研判,積極開展司法建議和法制宣傳,增強司法應對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為民眾訴訟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服務,努力滿足民眾對司法的現實需求。
(二)更加自覺地堅持公正司法,進一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要求,正確實施法律,認真貫徹執行新的刑訴法和民訴法,狠抓程式公正,促進實體公正。發揮審判的教育、評價、指引、示範作用,彰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原則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落實司法公開制度,使司法公開覆蓋審判工作各環節;繼續堅持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大裁判文書上網和庭審網上直播力度,不斷增強法院工作透明度;深化人民陪審員工作,擴大司法民主;主動接受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認真落實和辦理好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拓寬和暢通接受監督渠道,堅持重監督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更加自覺地推進和諧司法,進一步拓展司法調解功能
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加大民商事調解、刑事附帶民事調解、輕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協調、執行和解力度,依法審理好涉及和睦和諧家庭關係和社會關係的案件;切實做好辨法析理、判後答疑工作,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加強審判規律研究,深入分析信訪案件和矛盾糾紛多發領域案件形成的原因,探索從源頭上化解矛盾、減少糾紛的新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刑事被害人、執行和信訪救助機制,幫助當事人解決生活困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積極協調行政調解、指導人民調解、開展巡迴調解,深化大調解格局建設,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的整體合力。
(四)更加自覺地深化司法改革,進一步謀求法院工作新跨越
不斷深化審判機制改革,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推進小額訴訟、簡易程式、量刑規範化、減刑假釋審理程式公開等改革項目,完善智慧財產權、金融和未成年人案件審判等專業化審判機制;努力探索刑事審判方式改革,加快遠程視頻提訊系統建設,提高刑事審判效率,確保刑事審判工作安全有序開展;創新完善執行工作新機制,以執行指揮中心為依託,加強執行力量整合,探索統一指揮、統一行動的執行新機制,建立執行信息聯網查詢共享機制,積極探索“查”、“控”結合,實現“查控一體化”,有效遏制規避執行行為,力破執行“堅冰”;強力推進審判管理機制創新,開展“深化審判管理年”活動,科學劃分審判職能,合理配置審判資源,強化以合議庭為主體的責權機制,實行動態管理,全程監督考評,切實提高審判質效。
(五)更加自覺地強化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
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將黨建工作貫穿於法院管理和隊伍培養的全過程,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的十八大精神上來,努力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黨組織;學習貫徹《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整肅會風文風,深化走基層、轉作風活動,強化民眾觀念,增進民眾感情,規範司法行為,弘揚司法文明;著眼法院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加強對幹警的人文關懷,關注幹警身心健康,特別要加強對中青年幹部的培養,通過加大培訓力度、開展崗位練兵、實行全員考評、交流審判經驗、培養審判專家等更加紮實有效的舉措,提高廣大幹警的司法能力;加大風險防範、教育警示、監督查處等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設力度,從嚴要求,從嚴管理,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積極協調解決基層隊伍建設、基礎建設、經費保障等問題,強化對下審判業務監督指導,切實提高基層法院的審判質量和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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