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08年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是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份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8年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時間:2008年
  • 性質:工作報告
  • 主體: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一、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全市法院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統領,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導方針,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聚精會神搞審判,一心一意促發展。全年共受理案件107849件,審結99678件,比上年分別增加7.8%和6.8%,其中市中院受理18050件,審結16370件,與上年基本持平。為加速瀋陽全面振興、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下面,我按照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2007年法院工作安排,逐項報告一年的工作。
(一)刑事審判工作。共受理案件8748件,審結8597件,結案率98.3%。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懲辦與寬大相結合。依法嚴懲殺人、搶劫、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活動和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貪污、賄賂等其他犯罪活動,維護了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落實慎用死刑政策,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人數比上年明顯減少。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懲罰與挽救相結合,為556名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對3613名被告人判處非監禁刑;市中院成立了獨立建制、專門審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少年審判庭,創設未成年人審判社會調查制度,開展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訴訟指導和庭審活動,加強了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
(二)民事審判工作。共受理案件64721件,審結59446件,結案率91.8%。積極審理婚姻家庭、侵權賠償、勞動爭議、房屋拆遷、物業契約、農民工權益等直接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案件,保護權利,定紛止爭。穩妥處理企業改制、破產,股東權益、公司解散清算和保險、金融等商事糾紛,努力化解經濟發展中的利益紛爭。認真審理建築工程、房地產開發、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徵收補償等契約糾紛和其他涉及不動產物權的案件,維護了合法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
(三)行政審判工作。共受理案件1387件,審結1203件,結案率86.7%。依法探索行政案件處理新機制,採取指定管轄、異地審理、加強協調等措施,切實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依法穩妥處理群體性和其他重大、敏感行政訴訟案件,有效化解行政爭議。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積極提出司法建議,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四)執行工作。共受理案件25212件,執結22901件,執結率90.8%,其中完全執結率57.7%,比上年提高了3.6個百分點,共執行到位金額80.2億元。積極推動執行聯動威懾機制有效運行,形成了多方聯動的聲勢和威懾力。建成了執行案件信息網上公開管理系統,實行消極執行舉報查究制度,促進公正高效執行。積極推進執行救助資金制度的建立和落實,對被申請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的151名特困申請人進行了救助,金額達421.9萬元。
(五)訴訟調解、和解工作。將“勝敗皆明、案結事了”作為檢驗案件質量的重要標準,在各項審判和執行工作中全方位、全過程加大調解、和解工作力度。市中院制發了進一步做好當事人息訴服判工作的44條意見,將“司法和諧”的要求具體化。充分發揮互助聯動調處糾紛機制的作用,與各有關方面密切配合,妥善化解疑難複雜和群體性糾紛。調解、和解率民事案件達到50.5%,刑事附帶民事案件達到82.8%,行政案件達到25.6%,執行案件和解率和自動履行率達到40.3%,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六)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以人民法庭工作為載體,依法妥善處理各類涉農糾紛,全面落實當事人就地就近選擇管轄制度和為困難當事人減免訴訟費等措施,為農民民眾訴訟提供方便、快捷的條件。廣泛開展巡迴審判和法制宣傳,共巡迴審理案件3402件,起到了審結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全國“兩會”期間,中央電視台對此作了專題報導。
(七)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全面發揮刑事、民事和行政審判職能作用,綜合運用多種司法手段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依法審結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210件,比上年增加28.8%。對各種侵權行為加大懲處、制裁力度,積極慎重適用禁令、保全等措施,防止權利人損失擴大。在依法解決糾紛的同時,積極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智慧財產權的合法實施,和解率達59%,實現了雙方當事人和社會三方共贏;建立智慧財產權案件專家諮詢制度,定期發布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編印通俗易懂的智慧財產權訴訟指南,推動了智慧財產權保護和自主創新。
(八)審判監督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增強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及時辦結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認真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工作報告。精心組織、廣泛開展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創新豐富“走近法院”活動的方式和內容,為代表、委員監督了解法院工作提供便利條件。認真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審結抗訴案件31件,依法改判7件。積極推進人民陪審員工作,共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4319件,對優秀陪審員和陪審員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獎勵,擴大了司法民主。進一步完善法院內部監督考評機制,全面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促進了審判權的公正、高效行使。
(九)隊伍建設工作。認真組織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繼續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不斷增強政治意識、為民意識和責任意識。繼續推進人才強院戰略,全面實施“3113”人才工程,即用三年時間培養選樹10名在全省具有知名度的法官,100名有建樹、有經驗的審判帶頭人,培養和引進300名碩士、博士研究生。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進行了法官助理制試點,對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精心組織查制度漏洞、查領導責任、查工作作風的“三查”活動,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紀問題,增強了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
(十)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認真實施“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加強了案例指導工作,對指導性案例的選編、發布、利用進行全面規範,促進法律適用和裁量標準的統一,這項工作作為全國法院改革課題之一已通過評估驗收。繼續推進基層法院審判綜合樓三年建設規劃,繼新民、於洪法院綜合樓竣工使用,康平、高新區法院新綜合樓也即將投入使用。繼續推進基層法院領導班子建設,結合換屆選舉,協助黨委、人大確定了各基層法院院長人選,從市中院選派優秀中青年幹部到基層法院任職,進一步夯實了法院工作的基礎。
對照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法院工作安排,我們的工作存在的差距和問題主要是: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制度、制定基層法院後備幹部培養計畫的工作沒有完成;監督制約機制和管理措施有的沒有落實到位,有的案件質量和效率不高,執行和信訪工作壓力仍然很大,司法的統一性和權威性還不強;少數法官和工作人員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作風、廉潔自律與職業要求差距較大;部分基層法院法律人才短缺,審判設施和信息化建設落後,辦案經費難以保障。對上述差距和問題,我們將高度重視,認真改進和解決。
二、過去五年的簡要回顧和主要體會
五年來,全市法院勵精圖治、奮力拚搏,堅持強基固本、狠抓制度建設和能力建設,各項工作和隊伍建設發生了深刻變化,取得了優異的成果。司法規範化建設、隊伍建設和人民法庭、人民陪審員、案例指導、思想宣傳、政務管理、執行等多項工作,都分別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的肯定和表彰,市中院建院以來首次被省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瀋北新區法院被推薦為全國模範法院。主要成果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審判質量和效率實現了良性循環、穩步提高。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462749件,審結454578件。與五年前相比,結案率、均衡結案率分別提高了11個和9.4個百分點,連續五年實現了收結案平衡、存案在合理範圍的良性循環。成功審結了1·18爆炸搶劫銀行案、楊斌重大經濟犯罪案、全國首例上市證券公司破產和解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都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暢通涉訴信訪渠道,共辦結和消化信訪案件1207件,息訪和分流的達94.6%。執行體制改革、司法救助制度、少年審判、司法文書製作等分別處於全省乃至全國法院系統領先水平。在首次全省中級法院審判質量綜合考評中,我院名列第一,先後有3篇裁判文書、8項審判理論和實務研究成果,在全國法律文書和學術論文評比中分獲一、二等獎。
(二)審判和政務管理監督機制基本形成。緊緊圍繞掌好用好審判權這一根本問題,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全面加強司法規範化建設,努力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制定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實施意見》,增強了接受人大監督的規範性、實效性。共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182件,向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工作報告21次。制定了各項審判和政務管理工作操作規程,對司法和管理行為進行全面規範;制定了《案件質量評查辦法》和《關於落實案件審判監督責任的暫行規定》,確保各項操作規程得到落實;制定了《審判質量和工作業績考評辦法》,對法官、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基層法院的審判質量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評價,分類排序,形成了以操作規程為基礎、以監督考評為保證,行之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
(三)審判設施和訴訟條件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以便民化、規範化、信息化為目標,統一規劃新建了布局合理、功能齊備的26個人民法庭,達到全省一流、全國先進水平,為農村民眾提供了良好的訴訟場所。東陵法院東陵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先進人民法庭”稱號。一些基層法院隨著審判綜合樓的落成,審判條件和訴訟環境已經和將要發生根本性變化。市中院改善了立案、接待、庭審、調解室,設定了殘疾人專用通道,建成了智慧型化法庭及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監控系統,為方便當事人訴訟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四)法官和工作人員的結構素質極大改善。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加強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湧現出一批以全國模範法官王貴武、朱曉光為代表的先進典型,有26個集體和個人榮立二等功,有307個集體和個人被授予市以上先進集體和勞動模範稱號。多渠道培養引進優秀法律人才,全市法院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1398人,取得和正在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231人,分別占人員總數的76.5%和12.6%,比五年前提高了44個和9個百分點。其中市中院分別達到89.8%和29.8%,比五年前提高了31個和23個百分點,達到了全國副省級城市法院的上游水平。大力選拔講政治、懂業務、善管理的優秀人才充實領導崗位,從市中院選拔了9名優秀中青年幹部到基層法院任院長或副院長。堅持不懈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隊伍的廉潔自律意識明顯增強,違法違紀現象已降至近五年最低點。
歷經五年的實踐,我們不僅收穫了豐碩的工作成果,也積累了寶貴的精神財富。概括起來就是努力做到“五個堅持”:
一是堅持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統領地位。努力做到公正司法與服務大局相統一,依法獨立審判與依靠黨委領導、接受人大監督相統一,有法必依與加強調解、協調相統一,樹立司法權威與彰顯為民情懷相統一,實現法律智慧與政治智慧、法律價值與社會價值的有機結合。
二是堅持人才強院、從嚴治院的興院方針。努力做到以人為本,崇尚知識、尊重人才,熱情關心、嚴格要求,建設一支德才兼備、肯奉獻、敢負責的法官隊伍和法院管理隊伍。
三是堅持抓基礎、抓規範、抓細節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到想整體、抓具體,議大事、管小事,形成求真務實、埋頭苦幹的風氣和氛圍。
四是堅持“兩手抓、一崗雙責”的領導責任。努力做到政治與業務兩手抓、公正與廉潔一肩挑,強化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最大的失職、部下出現違法違紀問題是最大的過錯的責任意識。
五是堅持攀登全國法院工作制高點的奮鬥目標。努力做到永不滿足、永不鬆懈,挑戰自我、追求卓越,爭創全省一流、全國先進的工作業績。
各位代表,過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績,與市委的正確領導、市人大的有力監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五年中,市人大常委會對法院隊伍建設、“兩庭”建設、執行工作以及其他各項工作給予了極大的關心、幫助和有力的監督、支持,對全市法院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市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向所有關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級組織、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三、今後五年工作指導思想和2008年工作建議
今後五年全市法院工作應堅持以下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統領,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導方針,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繼續以攀登全國法院工作制高點為目標,以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為核心,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強化監督,加強建設,聚精會神搞審判,一心一意促發展,為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08年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努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在各項審判中,堅持服務大局,關注民生,懲惡揚善,促進和諧,維護穩定,努力做到勝敗皆明、案結事了,維護好、實現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刑事審判要全面落實寬嚴相濟的司法政策,當寬則寬、該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民事審判要切實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力爭以和諧的方式平息紛爭、消除矛盾。行政審判要認真堅持保護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最佳化執法環境、化解行政爭議的原則,實現監督、維護、協調相統一。
執行工作充分發揮聯動威懾機製作用,對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及時採取限制和制裁措施,對涉嫌拒執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認真落實新修改的民訴法關於立即執行、財產報告、執行異議、延長期限等法律制度,排除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的干擾,有效解決消極和拖延執行問題,更加有力地保護債權人的權利。
(二)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努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和工作機制。認真貫徹監督法,不斷增強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嚴格執行人大對法院工作報告的審議決議,認真做好向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工作報告和接受視察的工作,高質量辦理人大和政協的議案、提案以及其他交督辦事項,進一步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不斷豐富“走近法院”活動的形式和內容,廣納良策,改進工作。
深化司法規範化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改革和完善審判委員會制度,最佳化司法職權配置,規範司法行為。全面落實和完善工作操作規程和監督、考評辦法,加強審判流程管理,從影響司法公正的關鍵環節入手,強化監督。全面貫徹執行民事審判監督制度,堅持依法糾錯與維護既判力相統一,不斷提升司法的公信度和權威性。
推進司法民主,擴大司法公開。全面加強人民陪審員工作,擴大參審面,使其在促進司法民主、充分表達民意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進一步推進審判公開,做到依法、及時、全面公開,切實保障當事人依法參與訴訟活動、知悉審判信息的權利。堅持新聞發布會制度,繼續與《瀋陽日報》辦好“法官說法”欄目,廣泛開展“以案說法”活動,不斷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
(三)進一步加強班子和隊伍建設,努力實現嚴格、公正、文明司法。堅定不移地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深入開展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始終把服務大局、促進和諧作為審判工作的中心任務,把維護最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公正司法、廉潔司法、維護公平正義作為審判工作的靈魂和生命,矢志不渝,努力踐行。
以建設學習型法院和務實型領導班子為目標,繼續推進“3113”人才工程,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優秀人才的培養選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實行人員分類管理,推進職業化建設。創新教育、培訓和激勵學習的措施和載體,紮實有效地提高隊伍的司法能力。加強先進典型宣傳,弘揚正氣,感召隊伍積極向上。
堅持不懈地加強紀律作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法官和工作人員牢記黨紀國法、天理良心。健全和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製度建設,切實做到真心實意愛護幹部,真刀真槍懲治腐敗。
(四)繼續堅持抓基層打基礎,努力實現法院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按照精力向基層集中、力量向基層加強、政策向基層傾斜、工作向基層貼近的思路,繼續加強基層法院領導班子建設,加大幹部協管力度,推進幹部上下、橫向交流,有計畫地選擇基層法院幹部到上級法院掛職鍛鍊、外派學習進修,為法院工作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繼續加強審判監督和指導。堅持和完善基層法院審判質量和效率考評機制,提高基層法院審判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案例指導制度的作用,統一法律適用標準,規範裁量權的行使,進一步提高基層法院審判質量。
繼續落實各項便民措施。全面推行當事人就地就近選擇管轄制度,加強巡迴審判工作,方便農村民眾訴訟。加強司法救助和法制宣傳,充分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弘揚法治精神。
繼續加強基層法院工作保障。依靠當地黨委、人大、政府,爭取上級組織支持,大力推進基層法院審判綜合樓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加強經費保障,提高人民法庭物資裝備水平。積極創造條件,留住人才,引進人才,解決基層法院法官“斷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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