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工作情況
2011年,全市法院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三個至上”為指導,以“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主題,緊緊圍繞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法院工作安排,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以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為切入點,深入化解社會矛盾,以創新審判管理機制為著力點,大力提升審判質效,以狠抓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為重點,全面加強自身建設,為我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
(一)全面堅持能動司法,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審判任務。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45242件,審結136345件,結案率93.9%;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2180件,審結11886件;受理民事案件97260件,審結90791件;受理行政案件1526件,審結1446件。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8241件,審結16946件,結案率92.9%。刑事審判工作認真貫徹寬嚴相濟政策,繼續推進量刑規範化工作,量化判決刑事案件7160件,當庭宣判2364件。平穩有序宣判了蟻力神集團王某某等55名被告人契約詐欺案,查封扣押近億元涉案財產;依法穩妥審理了原朝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某某,原朝陽市委常委、凌源市委書記宋某某受賄案;從快審理了首批20起危險駕駛犯罪案和危害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的生產、銷售“毒豆芽”案等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刑事案件,有力打擊了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了社會穩定。民事審判積極審理各類涉及民生案件以及金融、保險、企業破產清算等民商事案件,成功調處了涉及瀋陽木蘭電子公司千餘名職工安置和股民利益的朝陽木蘭大廈權屬爭議案、國台辦和社會各界關注的英屬華菱投資公司訴遼寧新銳汽車公司借款契約案,充分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行政審判深入開展“進機關”能動司法活動,推進行政訴訟簡易程式試點工作,促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認真研究貫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依法保護被動遷人的合法權益,有力地支持和推動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審結國家賠償案件30件,決定賠償12件。
——強力推進執行工作。建立健全執行聯動威懾機制,進一步鞏固清理執行積案成果,積極推進分段集約執行試點工作,整合審判資源,提高執行效率。全市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8958件,執結26939件,實際執行率66.7%,同比上升了9.2個百分點。積極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與金融、工商、城建、土地、房產等部門建立協作關係,重拳打擊有履行能力而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對366名“賴賬者”在
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對141人次採取限制出境、限制開發立項、限制貸款消費等反制措施,依法實施拘留433人次,判處拒執罪11人,執結規避執行案件277件,有效地推動執行工作向縱深發展。
——拓展服務領域、延伸審判職能。繼續深化“法官進企業”、“法官進校園”、“法官進社區”活動,院領導帶隊先後調研走訪瀋陽工具機集團、東藥集團、金融機構以及村鎮、社區,幫助有關企業應對法律風險,幫助基層化解社會矛盾。選派377名優秀法官擔任371所中國小校法制副校長、
輔導員,舉辦校園法制講座、模擬法庭等485次,受教育面達17萬餘人次。社會工作者站對55名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罪犯進行了熱誠幫教,幫助34人找到新的工作,15人重新復學。自2009年以來,全市法院開展的“法官進校園”活動有效地遏制了青少年違法犯罪數量連年攀升的態勢,在校學生犯罪數量呈現出平穩下降的良好趨勢,2011年青少年犯罪數量比2008年下降了12.2%。
(二)積極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妥善化解了矛盾糾紛
——充分發揮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作用。市法院在立案視窗成立了訴訟調解服務中心,各基層法院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形成從審判長到院長、從村鎮社區到政府各部門的縱橫交織的調解鏈條和網路,力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降低抗訴率,提升和解率,減少訴訟成本,減輕當事人負擔,從基礎上實現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全市法院立案調撤案件12331件,同比增加5354件,及時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同時在立案視窗繼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共減緩免交訴訟費601.5萬元,比上年增加56.7萬元,確保經濟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
——繼續暢通訴調對接渠道。為加大調解的力度和範圍,市法院與市房產局、國資委、知識產權局、農民工維權中心等單位實行訴調對接,建立了委託調解工作機制,整合社會資源,合力化解矛盾糾紛。和平區法院通過區域視頻系統與社區聯合開展調解工作,皇姑區法院利用QQ軟體建立了覆蓋全區所有街道的網上調解服務平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調解新模式。全市法院聘任特邀調解員282名,建立33個調解工作室,指導人民調解組織調解各類案件12430件。
——強化全員參與調解工作。將調解工作貫穿一審、二審、申訴、再審全過程,覆蓋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各部類,全面推行主審法官、審判長、庭長、院長全員參與的調解模式,使調解工作深入人心,使調解效果惠及民眾。
——全力處結涉訴信訪案件。繼續加大信訪案件息訪化解力度,實現了在最高法院程式訪、越級訪“減量退位”的工作目標,化解中政委交辦的“進京重複訪”案件633件,化解率99.2%,申報終結訪案件163件,省法院予以確認終結154件,通過率94.5%。市法院通過充實審判力量、加強協調調度等多種措施清結再審積壓案件102件,同比提高467%。
大調解工作格局的構建和運行顯現出可喜的效果,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調解率達29.7%,撤訴率達24.5%;市法院調撤民事案件3270件,同比上升56.9%,由於加大民事案件的調解力度,極大地緩解了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主動和解、自動履行率大大提升,使新收執行案件下降47.9%,減緩了執行工作壓力。同時,全市法院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執行案件和申訴再審案件的調解、協調、和解結案數量達11415件,比上年提高5.6%。
(三)強化審判監督管理,切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確立理性的審判管理考核指標。深入開展審判質量監督管理年活動,建立健全審判運行態勢分析機制、審判流程管理機制、案件質量監督評查機制,修訂了《兩級法院審判質量和工作業績考評辦法》,對審判、執行等各項工作設定了科學合理的質效考核指標,為促進法院工作全面有序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全市法院審限內結案率、均衡結案度、平均審理時間、平均執行時間等效率指標,息訴率、調解率、撤訴率、實際執行率等效果指標均好於上年。
——積極主動接受外部監督。認真處理督辦案件,收到領導機關交辦案件和代表委員建議、提案253件,辦結208件,期限內辦結率85%,辦復率100%。創新接受監督方式,邀請70名人大代表對7個基層法院開展了異地交叉視察活動,強化了監督效果。繼續堅持每月向人大代表送閱《法院工作匯報》期刊,方便代表更好地了解、監督法院工作。積極開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活動,共組織代表、委員1013人次旁聽了100件案件的庭審和聽證。認真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邀請檢察長列席兩級法院審判委員會290人次,積極審理抗訴案件,依法改判11件。開展“民眾評議法院、民眾評議法官”活動,發放調查問卷3000份,回訪當事人4560案次。
——強化法制宣傳,增強司法的公開度和透明度。繼續與瀋陽日報聯辦《法官說法》欄目,並連續五年彙編成書出版發行;與市委組織部聯辦《七月陽光》法院專輯欄目12期;與瀋陽廣播電視台聯辦“天天說法——托起明天的太陽”欄目12期。就人才培養工作、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等重點工作召開新聞發布會12次,走基層、下企業、進機關舉辦各類法制講座86次,在網際網路上公開裁判文書2104份,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18318件,一審案件陪審率達60.6%,同比上升23.5個百分點,增強了法院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
(四)大力加強隊伍建設,有效激發了隊伍整體活力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市法院隆重召開慶祝建黨90周年暨2011年度黨建工作總結表彰大會,積極開展了“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爭做雷鋒式政法幹警”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堅定理想信念。制定實施了《關於加強全市法院系統黨建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範和強化了黨的組織建設,有66個集體和131名個人被評為全國、省、市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極大地激發了全體幹警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加強幹部隊伍組織建設。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公開選聘、人盡其才的原則,提請人大任免63人的法律職務,其中調整交流、選拔任用了25名院級領導和中層幹部,促進了幹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和專業化,提高了隊伍的戰鬥力。積極發揮協管職能,向黨委推薦了7名基層法院院長人選,進一步強化了基層法院領導班子的組織建設。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制定實施了《瀋陽市法院系統2011-2015年人才培養發展規劃》,繼續與吉林大學聯辦法律碩士研究生班,組織參加各級法院培訓班74期、5081人次,組織18人赴新加坡學習培訓,開闊了視野,增長了才幹。加強審判實務研究,全市法官撰寫的36篇學術論文在國家和省部級以上刊物發表,119篇論文獲國家和省級獎勵,2項調研課題獲市級優秀調研成果獎。連續兩年開展司法警察大練兵活動,在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崗位練兵考核評比中名列前茅。
(五)狠抓黨風廉政建設,積極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堅持從教育預防、從源頭治理入手抓好隊伍反腐倡廉建設,著力強化任職前教育、重點崗位教育和節日等重點時段教育,邀請最高法院紀檢組領導為全市法院幹警做反腐倡廉教育報告,增強了隊伍的防範抵禦能力。認真貫徹最高法院《關於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迴避的規定》,將兩級法院應當任職迴避的法官調離了審判執行崗位。建立廉政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發現並妥善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為嚴肅紀律、淨化隊伍,市法院針對執行局個別幹警出現違法違紀問題,對執行局局長、副局長及庭長進行了全面充實和調整,強化了執行隊伍的力量。繼續加大錯案責任追究和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力度,兩級法院對2009年以來的7件錯案責任人進行了追究,查處了8名違法違紀幹警,有效警示了幹部隊伍廉潔執法。
(六)繼續加強對下監督指導,全面推動基層法院建設
組織召開了人民法庭工作會議,深入探討了加強人民法庭工作思路和措施,通過舉辦“二審法官講堂”、邀請基層法官旁聽審判長聯席會、召開審判工作例會等多種形式,增強了審級監督指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了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工作水平。院領導帶隊對15個基層法院和26個人民法庭逐一走訪調研,將基層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具體的建議呈報市委,引起市委和相關區(縣、市)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在增配巡迴辦案車輛和擴建訴訟服務中心等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持。積極為基層法院審判綜合樓建設協調落實國債投資基金和財力專項資金,目前,已有7個基層法院和基層法庭的基礎建設開始動工,基層法院審判和辦公條件將得到極大改善。
各位代表,過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大調解工作格局的建立、訴訟調解中心的推進、法官走基層下企業服務職能的拓展、“法官進校園”兼任法制輔導員審判職能的延伸、未成年人犯罪數量的大幅下降、《七月陽光》的法制宣傳,以及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的工作經驗和成果,均受到最高法院的推廣和讚譽,這些成績的取得與市委的正確領導、市人大的有力監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員,向所有關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級組織、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回顧過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雖然取得了新的成績和進步,但仍存在問題和不足。一是有的法官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能力還需進一步加強。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辦案的質效及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尚需進一步強化,隊伍整體素質還需不斷提高。三是執行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聯動威懾機制建設,促進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提高實際執行率。四是錯案責任追究和違法違紀的查處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建設不容放鬆。五是對基層法院工作的指導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切實解決案多人少、司法能力和審判作風等方面的問題。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推進改革發展的關鍵之年,全市法院將在市委的領導和市人大的監督下,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以更加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三個至上”為指導,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拓寬服務領域,延伸審判職能,加強審判和執行工作,全面提高辦案質量和社會效果,強化隊伍作風廉政建設,積極推動法院工作科學全面發展,為實現我市經濟社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點工作是:
(一)更加注重能動司法,積極拓寬服務領域、延伸審判職能,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方面要有新的建樹。牢固樹立大局觀念,深入開展法官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進軍營等司法服務活動,及時了解、全面掌握影響和諧穩定的社會矛盾,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刑事審判要認真貫徹寬嚴相濟政策,紮實推進量刑規範化工作,依法懲治各類犯罪,維護社會安全穩定。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積極參與對判處管制和緩刑的罪犯、假釋的罪犯以及未成年罪犯的矯治工作,幫助他們順利回歸社會,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民事審判認真審理與人民民眾生產生活有重大影響的各類糾紛,平等保護市場主體,促進現代產業體系的完善發展,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創造優質的司法環境。行政審判堅持合法性審查原則,認真貫徹《行政強制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審慎處理土地徵收、房屋拆遷等行政爭議,依法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積極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促進經濟社會平穩發展。
(二)繼續強化調解工作,注重辦案的實際效果,在化解社會矛盾方面要有新的進展。進一步推進大調解工作格局的延伸,對訴外調解組織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探索訴調對接的多樣化模式,拓展委託調解渠道,強化調解質量和效果,提高調解案件的自動履行率,形成貫穿每個程式、每個環節的全員調解工作網路。認真審理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食品安全、住房交通等領域的糾紛案件,積極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繼續開展面向基層巡迴辦案,便利人民民眾訴訟。加強司法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完善執行、信訪救助制度,確保經濟困難的民眾打得起官司,確保特困當事人得到救助。
(三)強力推進執行工作,下大力氣解決執行難問題,在提高質效方面要有新的突破。建立全市法院執行工作指揮中心,整合兩級法院的執行力量,構建快速反應機制,暢通申請執行人的訴求渠道,集中打擊規避執行行為。積極構建執行工作新格局,在內部建立立案、審判、執行密切銜接機制,促使法官依法及時採取訴前、訴中財產保全措施,為執行階段打下良好基礎;在外部深化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執行聯席會議制度和成員單位的協同作用,藉助社會力量解決執行難問題。在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拍賣、罰款拘留以及限制被執行人出國出境和高消費等執行措施的基礎上,大力推進舉報執行線索懸賞獎勵制度,用足用好各種措施提高實際執行率。進一步加強對執行權的監督制約,繼續穩步推進分段集約執行,建立執行程式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的風險防範機制,規範執行行為,擴大執行透明度,預防和遏制違法執行和消極執行。加大執行工作的宣傳力度,與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建立穩定的合作關係,通過開闢執行工作專欄、舉辦執行專題講座、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多種形式,讓人民民眾及時了解法院的重要執行舉措和典型執行案件,增強全社會的法制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促進誠信社會建設。
(四)不斷增強接受監督意識,大力加強審判管理,在促進公正廉潔執法方面要有新的力度。積極主動地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認真辦理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繼續開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活動,組織監督員對法院工作開展明察暗訪,促進司法公正廉潔。進一步完善案件質量評查長效機制和審判運行態勢監控機制,建立法官業績檔案,實現審判管理科學化,促進審判質量、效率、效果的全面提升。堅持“陽光司法”,積極落實各項司法公開制度,推進裁判文書上網、庭審網上直播,堅持新聞發布會制度,充分保障人民民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法院工作透明度。
(五)深入推進法院隊伍建設,狠抓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和廉政建設,在提升隊伍整體素質方面要有新的成果。堅持抓黨建帶隊建,全面加強機關黨的建設,紮實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和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價值觀教育,不斷增強隊伍的大局意識、為民意識和責任意識。創新教育培訓方式,拓寬人才培養渠道,加強對外學習交流,通過續職培訓、聯合辦學、遠程教育、組織巡講等方式培養複合型法官,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訓格局。大力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營造崇尚學習、積極進取、特色鮮明的法院文化氛圍。繼續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以理想信念教育、革命傳統教育、先進示範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為抓手,堅決堵塞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杜絕錯案,減少和避免瑕疵、差錯案件,嚴格落實錯案責任追究。認真執行“四個一律”和“五個嚴禁”的規定,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六)認真履行審級監督職責,全面加強對下工作指導,在夯實基層基礎工作方面要有新的作為。繼續堅持領導班子成員包點督導基層法院制度,配合區(縣、市)黨委做好基層法院領導班子的換屆選任工作。緊緊圍繞基層法院審判工作實踐,不斷創新對下指導和業務培訓的形式與內容,提高基層法官理解適用新法律法規的能力,妥善處理疑難複雜案件和新類型案件的能力,以及應對突發事件、把握引導輿情的能力,全面提升基層法官的司法水平。在
市委的領導下,積極協調各級相關部門,認真解決基層法院隊伍建設、基礎建設、經費保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基層基礎工作長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