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選編(一)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選編(一)》是為深入挖掘不同層級、不同地區人民法院在注重強基導向、強化人民法庭建設方面的探索與創新,提煉可複製可推廣的有效做法,為各地加強人民法庭工作提供持續借鑑參考,最高人民法院編髮的案例選編。由最高人民法院於2021年9月14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選編(一)
  • 印發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 印發日期:2021年9月14日
  • 發文字號:法〔2021〕227號
印發信息,案例,

印發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選編(一)》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國人民法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特別是第四次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以來,各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加大投入力度、最佳化法庭布局、完善保障措施、強化職能發揮,人民法庭建設水平和司法服務能力穩步提升,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探索形成了一大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巨大優越性。
  為深入挖掘不同層級、不同地區人民法院在注重強基導向、強化人民法庭建設方面的探索與創新,提煉可複製可推廣的有效做法,為各地加強人民法庭工作提供持續借鑑參考,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分批次選編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並逐步將其打造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的一塊靚麗品牌,作為推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抓手。《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選編(一)》,以有效貫徹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為主題,圍繞人民法庭布局、專業化建設、服務鄉村振興、參與基層治理、人員管理、考核機制、組織領導等方面,選編16個案例,作為第一批案例予以印發。
  本期案例中,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職責和路徑,支持人民法庭工作,在全國尚屬首次。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切實強化人民法庭工作主體責任,以“雙達標”活動為抓手,推動人民法庭工作跨越式發展。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創建人民法庭專門考核體系,推進解放“司法生產力”。吉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因地制宜,最佳化人民法庭區域布局。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加強人民法庭專業化建設,集中審理類型化案件,積極服務地區特色產業發展。北京市、河北省、浙江省、陝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積極推進人民法庭參與社會治理、服務鄉村振興,構建訴源治理新格局。江蘇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積極利用智慧化建設成果,賦能人民法庭審判和基層治理。上述舉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強基導向、堅持務實管用,體現了較強的示範效應和治理效能,值得各地人民法院參考借鑑。
  下一步,各高級人民法院要落實好主體責任,按照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強基導向要求,高度重視案例編報工作,完善案例培育、挖掘、指導機制,加強案例成果轉化,總結提煉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人民法庭建設經驗,及時報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4日

案例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選編(一)
  目 錄
  【案例1】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花鄉法庭:積極服務基層社會治理 構建訴源治理新格局
  【案例2】天津市濱海新區(自貿區)人民法院:聚焦自貿發展 最佳化人民法庭專業化建設
  【案例3】河北省臨漳縣人民法院鄴城法庭:一核引領、兩翼聯動、多點支撐 打造新時代人民法庭
  【案例4】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突出時代性 最佳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
  【案例5】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自由貿易區法庭:提升一站式服務水平 為對外開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6】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庭:創設"12345"智慧套用場景 打造智慧型法庭"吳江樣本"
  【案例7】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龍山法庭:強化訴源治理 打造"龍山經驗"
  【案例8】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創新"微法庭"工作機制賦能基層治理
  【案例9】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人民法庭:三個"一體" 打造交通事故案件專業化法庭
  【案例10】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全面雙達標"活動為抓手 推動人民法庭工作跨越式發展
  【案例11】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出台《決定》 明確人民法庭參與基層治理的職責和路徑
  【案例12】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創建專門考核體系 破解人民法庭發展"瓶頸"
  【案例13】廣西壯族自治區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條塊聯動 源頭預防 關口前移 依託人民法庭助力"無訟村屯"建設
  【案例14】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晉陽人民法庭:立足專業審判 突出醫療特色 打造專業化人民法庭工作新模式
  【案例15】陝西省旬陽市人民法院趙灣人民法庭:最佳化"三個服務" 建設"三型法庭" 積極服務鄉村振興
  【案例1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最佳化布局 強基固本 提升品質服務大局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1號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花鄉法庭
  積極服務基層社會治理 構建訴源治理新格局
  豐臺法院花鄉法庭堅持“三個面向”“三個便於”“三個服務”,將司法服務有機嵌入轄區綜合治理體系,構建起“以法庭為主陣地、以專項治理為抓手、以法治宣傳為輻射”的訴源治理格局,將大量潛在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消弭在源頭,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年來,轄區內收案數量下降29.3%,訴源治理工作獲最高法院和北京市委充分肯定。
  第一,鋪設“一點一站一張網”,構建全覆蓋、全天候糾紛化解格局。把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主動融入區委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推動糾紛治理觸角延伸至最基層。設立“巡迴審判點”,指派兩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示範團隊,定期走進全國最大的二手車交易市場巡迴審判,通過示範審判、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對交易中潛在的法律風險點、市場監管漏洞等開展針對性治理,推動市場涉訴案件數量逐年下降。三年來,市場內年案件成訴量由100件下降到43件。搭建“法治空間站”,與鄉鎮司法所聯合建立“花鄉法治空間站”,以黨支部為核心外延三個黨小組,分別對接轄區五個村(居)委會,指定定點聯絡員,了解當地拆遷政策,收集分析民眾婚姻、贍養等司法需求,通過“線下線上”“庭外庭內”指導調解、解答問題,推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三年來,指導135名社區調解員參與社區治理800餘次,惠及民眾萬餘名。凝聚“多元解紛網”,同轄區司法行政、公安、調解委員會建立糾紛多元化解聯動網,通過不定期座談研討,實現糾紛信息互聯互通、具體案件適時會商、突發矛盾聯防聯動,打造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良好局面。
  第二,建立重點糾紛專項治理機制,推動矛盾糾紛化於未發、止於未訴。強化涉疫糾紛治理,針對新發地疫情,創新及時溝通摸清隱患、及時對接強化指導、及時調研預測預警、及時研判制定方案、及時協調聯動化解的“五及時”工作法,選派2名審判業務標兵對接新發地市場及市場調解委員會,線上指導調處涉疫糾紛3次,會商10餘次,形成買賣、租賃、運輸等8大類糾紛調處指引、5大類糾紛調解協定模板,並聯合新發地市場等部門召開疫情善後糾紛化解研討會,出台糾紛處置指導意見,推動市場內已登記矛盾糾紛化解率達98%,至今無一例涉新發地疫情的糾紛訴至法院。強化類型化糾紛治理,針對物業供暖案件多發實際,成立訴源治理團隊,摸清近三年轄區糾紛較集中小區的主要爭議,編制糾紛多發物業供暖公司名冊,明確其訴前核實信息等責任,建立糾紛預警、居民走訪和焦點反饋三機制,召開服務整改提升座談會,促進提高服務水平,推動物業供暖案件下降95%以上。強化重點項目治理,針對轄區重點項目建設引發的拆遷、疏解等糾紛,選派法官進駐項目組,開展針對性法律政策解讀及法律風險提示,指導駐村調解組現場調解,推動糾紛平穩化解。
  第三,強化普法宣傳輻射帶動,推動法治、德治、自治相得益彰。開展“靶向式”司法建議,定期研判個案成訟映射的社會治理問題,開出“診療單”,幫助堵塞漏洞、化解風險。先後向生態環境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就噪音立法、客戶隱私權保護、空殼公司監管等問題傳送司法建議,相關主體積極回函、整改落實,從源頭上預防系統性風險。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度融入司法裁判,建立“月說新案”新聞通報會機制,發布“電梯噪聲污染排除妨害案”“老人服用保健品致死案”等一批典型案例,旗幟鮮明表明法律“支持什麼、反對什麼”,實現“審理一案、化解一片”。加強普法宣傳,創新普法方式,通過微視頻、線上直播等形式,廣泛開展民法典進社區等“雲普法”,實現對社會需求的精準對接,覆蓋民眾2萬餘人,並獲“學習強國”平台報導。面對早教機構“跑路”引發的消費者集體維權事件,走進樓宇直播間,講解預付款相關法律知識,平息200餘名消費者集體投訴。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號
  天津市濱海新區(自貿區)人民法院
  聚焦自貿發展 最佳化人民法庭專業化建設
  濱海新區法院勇立濱海新區國家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橋頭堡,精準服務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和京津冀一體化等國家發展戰略,聚焦“津城”“濱城”雙城建設,著力構建體系化、全覆蓋保障格局,最佳化人民法庭專業化建設,以“卓越工程、創新工程、鍛造工程”為抓手,助推天津濱海新區成為營商環境優選地、產業聚集輻射地、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和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要支點。
  第一,聚焦專業特色,縱深推進服務保障全覆蓋。精準對接自貿區特色產業發展需求,設立六大專業法庭,納入自貿法院體系,以專業化審判為抓手,實現所有案件均有法庭對應、五大開發區均有對應法庭的“兩個100%”全覆蓋目標。聚焦國家租賃創新示範區建設,設立融資租賃法庭,集中審理融資租賃、保理等新型金融案件;聚焦金融創新運營示範區建設,設立金融法庭,專業審理網際網路金融、消費信貸及以金融機構為一方當事人的金融創新案件;聚焦科技創新,設立智慧財產權法庭,開展智慧財產權“三合一”審判,為濱海新區數字經濟升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等提供有力司法服務;聚焦綠色司法,設立環境資源法庭,回應宜居智慧生態津城、濱城建設新需求;聚焦人才自由,設立天津港勞動爭議專業法庭,整合區域化解勞動糾紛社會資源,加強勞動爭議裁審銜接,構建四方聯動、共建共享的勞動爭議解紛平台;聚焦貿易自由,設立空港經濟區法庭,做好涉跨境服務貿易、冷鏈物流、離岸貿易、平行進口審判。
  第二,深化三大舉措,提升司法服務品質。以“專業化、智慧型化、創新型、服務型的新時代全國一流法庭”作為人民法庭建設根本路徑。理念上與時俱進,提出“新、特、優”工作目標,凝聚“守正創新、勇當排頭、共築卓越”的工作理念,將人民法庭工作放到自貿創新發展、重大戰略實施、營商環境改善等大局中統籌推進。機制上形成合力,先後制定《加強自身建設三年實施方案》《關於審判分工實施細則》等通知,推進“一庭一品牌、一庭一創新”特色和“一體化”協同作戰,培育具有天津自貿法院風格的工作機制、審判模式和專業品質。服務上打造特色,在融資租賃法庭探索融資租賃糾紛案件的定製化、流程化、專業化、多元化、智慧化審判模式,制定《應對疫情風險服務融資租賃行業十項措施》,首創“信用+套用”資信擔保方式,作出天津首例無形資產融資租賃判決,極大提升天津融資租賃產業在全國的引領地位。
  第三,實施創新工程,引育司法保障動能。將精準服務自貿新業態新模式作為人民法庭建設核心職能。組建創新團隊。以新應新,吸收骨幹力量組建創新團隊,及時跟進自貿法治需求、強化司法保障創新做法。建立五大機制。建立審判例會、案例研究、新聞發布、白皮書、工作專報等五大機制,提升精準保障能力,形成司法保障合力。加強協同聯動。六個專業法庭與自貿區管委會及五大開發區產業創新部門、法制部門建立聯動協同機制,為產業發展提供“一站式、全鏈條”司法解決方案。探索多元解紛共治共享機制,會同司法局、金融局、人社局、一帶一路商事調解中心等31家單位構建“法院+N”的多元解紛模式,在融資租賃法庭共建“東疆多元解紛共治中心”,首批5家機構入駐等。
  第四,開展鍛造工程,樹立現代法庭形象。把法庭形象建設納入自貿區國際化、法治化、市場化營商環境的一部分。搭建一流平台,回應自貿開放便利新需求,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自貿一站式訴服平台,重塑網際網路審判新格局,提供國際化高標準訴訟服務。匯聚一流人才,堅持人往基層走,以更高要求、更嚴標準、更優形象,努力鍛造忠誠、乾淨、擔當,富有改革創新時代氣息的精英化、國際化、高質量法官隊伍,六個專業法庭平均年齡36歲,研究生以上學歷占67%。塑造一流文化,從工作理念、專業品質、機制創新、黨建引領、團隊塑造五方面,結合專業審判特色,形成具有特色化、差異化和較強識別性的法庭文化品牌。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3號
  河北省臨漳縣人民法院鄴城法庭
  一核引領、兩翼聯動、多點支撐 打造新時代人民法庭
  臨漳法院堅持“一核引領、兩翼聯動、多點支撐”,傾力打造規範化、標準化、現代化的“鄴城法庭”,為轄區民眾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第一,一核引領,打造鄴城法庭新品牌。以“三個面向”“三個便於”“三個服務”為核心引擎,最佳化法庭布局,強化法庭基礎建設,臨漳法院在縣域西部投資314萬打造1032㎡的鄴城法庭,司法服務覆蓋4個鄉鎮,127個村,20.5萬人口。該法庭臨近鄴城博物館、銅雀三台遺址公園、方特主題樂園等旅遊景點,內設訴訟服務站、線上調解室、訴調對接室、多元解紛室、高標準數位化審判庭、星級黨建活動室等,立案、開庭、調解等辦公區規劃有序,為人民法庭發揮各項職能、融入轄區治理奠定堅實基礎。
  第二,兩翼聯動,開創矛盾化解新篇章。以完善多元解紛機制和延伸司法服務為驅動支撐,匯聚多方力量,充分發揮人民法庭訴源治理橋頭堡作用。推進部門聯動,完善多元解紛機制。與轄區鄉鎮、派出所、交警中隊、司法所、村委會等部門搭建聯動平台,建立調解員花名冊、微信群,針對家事糾紛、相鄰關係、小額債務、交通事故、土地糾紛等適宜調解的糾紛,由特邀調解組織先行調解,調解不成再根據實際協調相關部門聯調共治,力爭將糾紛化解在基層。堅持陣地前移,下沉延伸訴訟服務。當事人在鄴城法庭可同等享受臨漳法院本部一樣的登記立案、跨域立案、線上調解、釋法答疑等“無差別”訴訟服務,真正實現人民民眾在家門口“辦事一站式、服務零距離”。
  第三,多點支撐,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將黨建引領、格線建設、訴調銜接、法治宣教緊密融合,變“被動收案”為“主動治理”,構建以人民法庭為支點,精準對接鄉村基層力量,交融互動、分層遞進的糾紛解決機制。一是強化黨建引領,固本強基築牢政治忠誠。堅持政治引領、黨建先行,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築牢思想根基。推動黨建和業務同頻共振、精準融合,提檔升級陣地建設,增強基層支部戰鬥力。二是依託格線建設,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構建以黨委政府為主導,法官、鄉鎮領導、包村幹部、村支書協調聯動的格線化訴源治理體系。各村支書負責本村矛盾糾紛排查上報,村鎮幹部合力化解糾紛,每季度由法庭將各村訴訟情況向鄉鎮書記通報,助推“無訟鄉村”建設紮實開展。三是做好訴調銜接,調判結合及時定分止爭。鄉鎮、村級調解員對格線排查出的疑難複雜、情理交織的糾紛,及時邀請法官介入調解,將隱患消滅在萌芽,從源頭減少訴訟增量。對直接進入訴訟的案件,根據自願原則開展委派調解;對已調解但未成功的,將調解情況附卷並及時安排案件進入訴訟程式,堅決避免以調拖判,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對調解成功的,根據當事人要求製作法律文書或者進行司法確認。四是加強法治宣傳,助推基層鄉風文明建設。鄴城法庭持續開展法治進鄉村系列活動,將法治理念根植民眾內心,推動形成人民民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為自覺。建立普法宣傳點,開展宣教,以案釋法、答疑解惑。今年以來,宣傳點“董莊”等26個村無訴訟,法治宣傳效果正在彰顯。注重在裁判文書中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以典型案件樹立正確行為規範,以正確裁判引領良好社會風尚,弘揚鄉鄰美德、摒棄不良風氣,推動創建文明家庭、文明鄉村。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4號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突出時代性 最佳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
  吉林法院堅決貫徹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堅持強基導向,堅持“三個面向”“三個便於”原則,狠抓法庭最佳化布局工作,提升新時代人民法庭“三個服務”能力和水平,實現全省人民法庭高質量發展。
  第一,“增調遷撤”協同運用,完善法庭服務民眾功能。堅持問題導向,採用“增、調、遷、撤”調整法庭布局,拉近法庭與人民民眾距離,打造全省 “半小時訴訟服務圈”,滿足人民民眾高品質生活需要。一是增加法庭總量、新設巡迴審判點。增設法庭41個,使法庭總數增加至203個,在無派出法庭鄉鎮新設巡迴審判點428個,實現司法服務全域覆蓋,有效解決法庭總量少、司法服務部分缺位問題。向省委編辦作編制申請,實現法庭省級編制全覆蓋,徹底解決法庭編制“二元化”問題。二是調整法庭轄區範圍和城鄉配置比例。將轄區過大、管轄衝突法庭的轄區作調整,重新明確71個法庭管轄區域,實現平均3個鄉鎮1個法庭。調整城鄉法庭配置比例,城區法庭數量由40個減少到24個,鄉村法庭增至179個,巡迴審判點全部設在鄉鎮,有限司法資源向鄉村傾斜,重點解決鄉鎮司法力量薄弱問題。三是遷出回院機關辦公法庭、遷址轄區邊緣法庭。將全省66個回院機關辦公法庭全部遷回轄區辦公,轄區實際運行法庭同比增加57.6%,有效解決法庭缺位、功能弱化問題。針對部分法庭在轄區邊緣、非人口聚集區辦公情況,調整12個法庭辦公地點,實現全省所有法庭均在轄區中心地點辦公。四是撤銷功能弱化的人民法庭。將7個與院機關距離過近、轄區人口和案件總量少,確無存在必要法庭予以撤銷,進一步最佳化整合法庭資源配置。
  第二,堅持改革創新,提升法庭服務民眾的水平。強化法庭綜合職能,探索法庭專業化建設;立足審判主業,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一是增加專業法庭配置,服務民眾高品質生活需要。滿足區域治理需要,全省增設旅遊、環保、開發區等專業法庭17個,通過設立黑土地保護點,搭建家事、道交糾紛化解平台,提升專業服務保障水平。二是依託巡迴審判點,推進矛盾多元化解。發揮巡迴審判點紮根鄉鎮政府等所在地區位優勢,推行“法官進格線”,整合法治隊伍力量,對矛盾糾紛進行預防排查、化解穩控,開闢府院聯動新陣地。推進“百姓說事、法官說法”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建設,對接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創建“無訟鄉村(社區)”。三是鼓勵辦公場所租借,實行人財物動態管理。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採取改造、修建、租賃、借用等方式解決辦公場所問題;實行員額法官、資金、物質裝備動態調整,不斷將人財物向法庭傾斜。目前,全省新解決法庭辦公用房62處,新增法庭人員516人,法庭經費同比增長24%。
  第三,堅持“一盤棋”,構建上下聯動共同推進工作機制。一是形成省院統籌、中院指導、基層院主抓工作格局。集合三級法院共同智慧,形成《吉林省人民法庭最佳化布局方案》,印發《關於最佳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 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建設的意見》,為法庭最佳化布局提供重要遵循。召開全省法庭工作會議,重點部署推動法庭建設各項工作。省高院、各中院成立法庭工作領導小組,督促指導法庭最佳化布局工作。基層法院一把手具體抓工作落實。法庭最佳化布局工作思路清晰、分工明確、目標一致。二是通過圖表化、清單化最佳化進程。通過《意見》明確最佳化法庭布局主要舉措,《方案》列出具體工作完成時限,全省法庭工作視頻會議強化責任追究,將法庭最佳化布局工作納入考核體系,省高院建立工作檯賬以每周督導調度的方式,持續推進法庭最佳化布局工作落實落細。三是省院領導定期駐庭調研,解決實際困難。自2019年起,省高院院領導定期帶隊駐庭,通過聽取匯報、開展座談、走訪人大代表等方式了解法庭情況,切實幫助解決法庭發展難題,黨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法庭工作,制定政策,積極與地方主要領導溝通協調,幫助爭取資金。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5號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自由貿易區法庭
  提升一站式服務水平 為對外開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自由貿易區法庭成立於2013年11月,是我國首個服務於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專業化人民法庭,主要審理轄區內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涉外商投資企業商事案件、與上海自貿區制度創新相關的民商事案件,以及國際司法協助調查取證案件等。多年來,自貿區人民法庭不斷完善一站式服務,健全專業化審判,著力為浦東對外開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1年5月,被最高法院授予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
  第一,立足便利化,推行符合國內外市場主體需求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著力構建便利化訴訟服務體系,為市場主體營造公開、平等、透明的法治環境。一是探索涉外商事糾紛“訴訟、調解、仲裁”一站式解決機制。2019年9月,率先成立涉外商事糾紛“訴訟、調解、仲裁”一站式解決工作室。現有5家調解機構、2家仲裁機構和外國法查明、公證、翻譯等5家法律服務機構入駐,成功調解糾紛575件,與境內外仲裁機構對接案件21件。2021年3月,該機制被國家發改委列入浦東新區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並向全國推廣。二是最佳化涉外商事糾紛線上訴訟服務。率先探索網上法庭模式,被國務院作為上海自貿區經驗推向全國。以英語為工作語言開展跨境審理和線上解決,依託中英文雙語網站,實現涉外商事糾紛線上解決一網概覽。目前有2位外籍調解員成功調解4件案件。三是為臨港新片區提供專項司法服務保障。2019年10月,設立臨港新片區審判站,入駐臨港新片區法律服務中心,為新片區商事主體提供全方位訴訟服務。第二,秉持專業化,構建與浦東高水平開發開放相適應的涉外商事審判機制。成立以來,共高效審結各類案件1278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223件,涉及20多個國家和地區,為中外市場主體提供專業化司法服務。一是主動對接國際通行規則。積極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等公約及國際慣例審理案件12件,適用域外法案件3件,準確識別外國管轄法院案件2件。辦理3件國際司法協助調查取證案件,其中2019年越南法院依據雙邊條約提出的協助函,系首例來自“一帶一路”國家的司法協助請求。二是建立專業化涉外審判機制。有2名法官攻讀國際法博士學位,聘請7位知名專家學者成立涉外商事專家委員會,發揮專家委員在前瞻研究、案件諮詢、爭端解決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專業諮詢、專家陪審、專家法官“三位一體”的專業化涉外審判機制。三是積極開展國際司法交流。與來自“一帶一路”20多個國家及世界銀行、杜拜國際金融中心法院等境外百餘人次開展國際司法交流,展現中國法治形象。
  第三,依託智慧化,推動建立自貿區司法和監管協同治理機制。自主研發司法大數據分析系統,與自貿區監管機構進行數據對接,實現司法和監管協同治理。一是對重點主體、重點領域進行類型化監測。已採集49萬餘件涉自貿區案件數據,將自貿區內3萬多家重點企業、346家重點高風險類金融機構納入監管,實現風險預警。二是將司法大數據有效運用至監管領域。與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進行系統對接,實現企業涉訴、涉執、失信信息的公示共享。及時向監管機構傳送司法建議,提示監管風險。其中,提示大宗商品入境和倉儲管理風險的建議被自貿區規範性檔案採納。三是開展前瞻性研究和實用性調研。成立涉外商事司法研習社,圍繞熱點前沿問題開展研究。連續多年發布《自貿區審判工作白皮書》《涉外商事審判白皮書》,編寫《涉外商事典型案例》《平等保護中外市場主體典型案例》等,為自貿區內中外主體提供豐富的法治研究成果。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6號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經濟技術開發區法庭
  創設“12345”智慧套用場景 打造智慧型法庭“吳江樣本”
  蘇州吳江法院經濟技術開發區法庭打通審判業務各環節流程,創設“12345” 智慧法庭工作場景,實現案件全流程網上辦理,在最佳化訴訟服務體驗、促進糾紛多元化解、提高審判質效等方面成效顯著,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智慧型法庭建設“吳江樣本”。
  第一,研發一個平台,實現繁簡分流智慧型化。自主研發 “蘇智”辦案輔助平台,操作簡單,功能全面,集立案、分案、調解、開庭、證據展示、舉證質證及電子筆錄確認、文書送達等功能於一體,全程線上辦理。截至2021年8月,平台線上分案3000餘次,線上調解2000餘次,委派案件2940件,成功化解1344件,調解成功率達45.7%,真正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第二,創建二個中心,落實審判監督管理責任。一是審判管理中心,強化流程精準管理。實時顯示審判運行態勢和質效數據,以案件審判流程為中軸,精確監管每起案件、每步流程、每個節點,及時分析運行態勢,動態調整資源配置,跟蹤督查問題整改,做到管控全流程、評查全方位、通報全天候。法庭連續六年無12個月以上長期未結案件。二是運維管理中心,科學管理法庭資源。通過科技法庭管理中心,監測管理法庭資源、自動檢查維護庭審設備、查看正在使用情況、自動批量檢測故障率、主動推送報警情況,有效提高審判法庭利用率。
  第三,暢通三個渠道,服務民眾零距離。一是智慧型語音助手——蘇小e。可自動語音撥打訴訟參與人電話、來電自動接聽、實時智慧管理,實時督促法官及時回復,有效破解“找法官”難題。截至2021年8月,蘇小e外呼電話17001次,接聽電話2489次,回復率達99.5%。二是自動生成“一案一群”。機器人為每件案件自動建立一個包含訴訟參與人、調解員、法官、書記員在內的微信群,群內可完成送達、舉證、質證、答疑等活動。執行階段還可以通過“一案一群”進行執行直播,讓執行公開透明。截至2021年8月,法庭已經建立2395個案件群,累計執行直播超過52次。三是創建網抗訴訟服務大廳。將上級法院網抗訴訟服務功能最佳化整合納入平台,一站式線上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事務辦理、跨域立案、訴訟輔助、信息查詢等服務。
  第四,推動四個對接,全面提升訴訟服務質量。一是對接“企查查”。平台可實現自動匹配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登記信息,自動生成採集於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身份信息附屬檔案,提高立案效率。二是對接三大運營商。自動解析案件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三大運營商登記的電話號碼,實現一鍵撥打、簡訊告知,全程錄音留痕等功能。三是對接大數據中心。平台依法審核後,輸入居民身份證號碼,可自動查詢自然人身份等信息,避免因當事人不知被告身份信息而無法立案。四是對接保險公司。當事人可線上向保險公司申請辦理訴訟保全所需的相關業務,整個過程兩個小時即可完成。
  第五,打造五個e鍵,助推審判工作提質增效。一是e鍵立案。平台自動對接法院綜合信息管理平台,相關案件信息自動生成,立案時機器人會根據案件信息,自動在法院綜合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民初、民特、執保等案件的立案,實現智慧型立案。二是e鍵開庭。開庭前書記員一鍵即可開啟全部庭審設備,並由機器人自動回填信息,生成開庭筆錄模板,節省庭前準備時間,確保信息錄入精準無誤。三是e鍵生成文書。根據不同案件類型可以形成各類文書模板,調解員可以一鍵生成調解筆錄及協定等文書,經審核通過後,平台自動簽章,當場出具,實現文書智慧型化。四是e鍵報結。自動抓取送達日期等信息,提醒承辦人報結,一鍵即可完成報結事項,避免人為造成審限浪費,實現智慧型報結。五是e鍵歸檔。平台自動生成校驗指令,自動編目、編頁、排序,自動生成封面、封底,點擊列印,紙質卷宗依照檔案規範要求依次列印裝訂,實現智慧型歸檔。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7號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龍山法庭
  強化訴源治理 打造“龍山經驗”
  永康法院龍山法庭堅持抓牢訴源治理工作主線,著力打造“黨委領導,法庭功能前移,各方力量聯動,通過分層過濾、遞進調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的基層社會治理模式——“龍山經驗”,強化特色法庭建設,推動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水平。法庭收案數逐年下降,由2013年的806件降至2020年的348件,降幅超55%,所轄兩鎮綜治環境明顯最佳化。龍山法庭獲“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政法系統先進集體”“全省星級法庭”等榮譽。
  第一,下好訴源治理“先手棋”,夯實法庭建設根基。一是黨委引領建格局。突出發揮黨委政府龍頭作用,推動轄區黨委將糾紛訴前調解納入綜治平台,整合公檢法司等力量,將法庭收案量作為評價基層一線自淨功能的風向標,形成了“黨委領導、綜治協調、司法引導、多元共治、法治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二是細化制度建機制。推動出台關於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矛調中心運行等制度意見10餘個,細化部門單位及格線員、村幹部等參與人員考核、獎勵方案,促成轄區形成三級糾紛過濾機制,實現糾紛、信訪減少、社會綜治能力增強。三是凝聚力量建隊伍。建立調解人才庫,擁有兩代表一委員、新永康人等調解人才47名。主動指導基層治調工作,並以庭審觀摩、抽樣閱評等形式,強化法律知識、調解技能、調解規範等培訓,轄區治調人員業務水平明顯提高,需要法庭在訴前介入指導的調解糾紛從2014年的239件降到2020年11件。
  第二,織密源頭防範“三張網”,助推鄉村振興發展。一是拉好基層風險“防護網”。吸納轄區內信息通達民眾102名組成信息員網,及時掌握涉風險、重大敏感案件人員情況,強化風險防控、提升解紛效率。結合當地先賢陳亮的“義利並舉”理念,弘揚事功文化,牽頭制定永康市“無訟無案”“社會治理示範村(社區)創建”評定標準,推動開展無訟村創建活動。轄區內非正常死亡民事糾紛無一成訟,龍山鎮橋下東村連續14年無民商事糾紛成訟。二是聯通基層組織“解紛網”。促成建立格線員調解機制、糾紛倒查機制,充分發揮格線在預防、化解糾紛等方面作用。2017年以來格線員訴前調解糾紛750餘起,協助送達480餘次。創新開展“今日我當值”活動,村幹部輪流到法庭當值,兩地黨委將其表現納入考核,2018年6月開展以來共有1173人次當值,協助法庭化解糾紛723件。三是鋪好基層法庭“服務網”。率先成立全省首批5個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幹警擔任鄉村法治指導員,進村進企走訪、提供法律諮詢2000餘件次,開展法律講座、巡迴審判200餘次,農村常見的糾紛基本在村鎮層面化解。
  第三,打造訴源治理“金名片”,擴大基層治理效應。一是固本強基,提升治調水平。抓好法庭隊伍建設,強化交流協作,西北政法大學、武漢大學、杭州師範大學在法庭掛牌成立教育實踐基地。實行“庭審三結束”、裁判文書模板化操作等制度強化訴調對接、繁簡分流,2020年案件結案率達97.2%,服判息訴率為93.8%。二是改革創新,激發治調活力。推動召開“龍山經驗”高峰論壇及兩次研討會,百餘名專家學者參會。參與龍山經驗創新發展調研課題,探索訴源治理、社會治理新路徑。強化數字賦能,打造訴源治理指數套用,實現智慧型抓取、分析、防範,推動基層治理規範化、標準化建設。三是深化推廣,打造治調品牌。2018年以來,市委每年專題聽取“龍山經驗”匯報並在全域推廣,“龍山經驗”逐步向都市區域及其它類案領域延伸拓展。發布“龍山經驗”推廣標準、構建訴源治理指數評價體系,創作微小說、微電影,吸引全國各系統人員及專家教授共1884人次調研學習。“龍山經驗”被評選為浙江省訴源治理十大典型案例、浙江省法治鄉村實踐優秀案例,並在全省鄉鎮層面得到推廣。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8號
  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
  創新“微法庭”工作機制 賦能基層治理
  臨安法院堅持強基導向,堅持“三個便於”原則,立足“執法辦案”,參與社會治理,創新開展“微法庭”工作。“微法庭”是設定在村社的微型法庭工作室,依託“浙江解紛碼”、移動微法院等智慧型套用以及村社現有的信息化設備,將司法服務延伸到最基層,投入成本低,可複製、易推廣。目前,杭州市已設立“微法庭”2884家,覆蓋率達98%。2018年以來,臨安法院下設的三個人民法庭的總收案數下降35%,並實現3年連續下降,工作成效明顯。“微法庭”工作先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長周強同志等院領導肯定。
  第一,法治賦能,助力提升鄉村依法善治水平。一是培育一批鄉村“法治帶頭人”。聘任一批民眾基礎好、社會威望高的“領頭雁”式黨員村幹部和鄉賢為特邀調解員,通過常態化法律培訓和實戰化調解指導,提升村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解決問題的能力,解決部分村幹部法律知識欠缺、調解底氣不足等問題。目前已聘任特邀調解員70名,組織培訓100餘次。二是開通一間線上“普法雲課堂”。依託庭審公開網,法院提供“選單式”庭審直播清單,村社可自主選擇並組織村民集中觀看民間借貸、酒駕醉駕等基層多發案件,輔以庭後法官以案釋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提升普法效果。累計開展庭審直播216場,觀看人數達12萬餘人次。三是打造一個保障中心“工作服務站”。結合當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製作掃黑除惡、貪污賄賂、換屆選舉等方面的警示案例和宣傳短片,淨化社會風氣,弘揚法治正能量。已製作“微法庭課堂”視頻30個,累計播放200餘次。
  第二,專業賦能,構建基層多元解紛工作體系。一是打造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的“前哨站”。積極參與鎮街矛調分中心建設,加強信息共享,對於可能成訟的群體性、矛盾突出糾紛,充分發揮屬地主導作用,同時主動參與調解,及時給予業務指導,努力將矛盾糾紛“化於未發、止於未訴”。二是打造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的“分流站”。人民法庭組建訴前團隊,對矛盾糾紛進行精準引導分流。對於未經調解的案件,發揮村社幹部熟悉社情民意、民眾工作能力強的優勢,引導至各所在村的“微法庭”進行就地調處,實現“糾紛從哪裡來,調解回哪裡去”。三是打造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的“終點站”。對於簡單糾紛,由特邀調解員自行調解;對於疑難複雜糾紛,特邀調解員可聯繫“微法庭”聯絡員,請求法官進行指導;對於已成訟案件,結合案件特點及當事人情況,法官可邀請當地“微法庭”特邀調解員共同參與調解,構建“一般糾紛當地調、複雜糾紛指導調、涉訴糾紛邀請調”調解模式。已參與指導化解糾紛4996件,調解成功2116件,調解成功率達42%。
  第三,數字賦能,延伸人民法庭司法服務觸角。一是平台化聯絡讓民眾司法需求“一鍵即達”。開發“兩個24小時”微信小程式,村社可通過線上點單方式24小時預約庭審直播、法律諮詢、調解指導等服務。平台上線以來,共受理指導調解需求285件,預約庭審直播56次。二是智慧型化代辦讓全流程訴訟服務“一站到底”。指定“微法庭”所在村社年輕幹部專門負責協助村民註冊認證和指導使用移動微法院、浙江解紛碼等智慧型套用,村民不出村即實現線上調解、網上立案、文書送達等訴訟服務。已開展協助註冊認證、網上立案、電子送達等智慧型化代辦721人次。三是標準化建設讓規範便民的線上訴訟“就近實現”。對於因疫情、當事人行動不便、路途遙遠等客觀原因,當事人可就近到統一布設的村社“微法庭”場所進行網上開庭,解決部分遠程庭審設備不足、網路不暢、環境嘈雜等問題,打造民眾家門口的“網際網路法庭”。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9號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法庭
  三個“一體” 打造交通事故案件專業化法庭
  福建省福清市現有人口139萬,近年來年均交通事故警情數在2.1萬件以上,需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5000多件,其中有10%左右進入訴訟程式。福清市人民法院堅持從本地和本院實際出發,堅持人民法庭專業化發展方向,1997年即在市交警大隊所在地宏路法庭探索交通事故案件集中審理,多年來持續推進並不斷完善,著力形成“民刑一體、審執一體、訴非一體”的專業化審理交通事故案件“福清模式”,取得良好效果。2018年以來,共處理交通事故民事案件1669件、刑事案件175件,執行案件262件,調處訴前糾紛400多件,呈現服判息訴上升、執行案件下降的良好態勢,先後榮獲“福建省十佳法庭”“全省法院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福建省級青年文明號”等稱號,受到人民民眾廣泛好評。
  第一,探索“民刑一體”專業化審判模式。集中受理全市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以及相關追償權糾紛、保險契約糾紛等民事案件,同時受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制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審判指引》,自主研發交通事故案件賠償金額計算軟體,對受害人死亡、殘疾、多方侵權責任分配及墊付款扣減等賠償事項實現自動化計算,並創新裁判文書附表損害賠償金額明細。在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積極引導受害人提起刑附民賠償,促成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由同一法官審理。細化規範交通肇事罪量刑,將民事賠償情況作為量刑酌定情節,統籌推進民事賠償調解工作,保障受害方得到及時充分賠償,交通肇事刑附民案件賠償到位率明顯提升,2018年以來受害人受償到位5000多萬元。定期召開審判研討會,研析新類型交通事故案件裁判觀點,統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二,建立“審執一體”專業化工作機制。科學統籌力量,成立工作協調專班,制定《交通事故案件審判執行協調工作指引》,對全市交通事故民事、刑事、執行糾紛直接立案,指定專門團隊辦理。加強流程管控,落實民事訴訟程式繁簡分流改革要求,制定《交通事故案件審判執行流程管控實施辦法》,積極適用小額訴訟程式、簡易程式,全面實行獨任制審理。引導當事人訴前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委託鑑定,由市交警大隊在事故調查初期即確認當事人送達地址,聯合市法律援助中心為交通肇事服刑人員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訴訟,解決鑑定難、送達難、開庭難等問題。加大救助力度,積極引入保險公司執行保險救助和專項基金救助,2018年以來為46名特困申請執行人發放救助金127.8萬元。與市殘聯開展黨建結對共建活動,建立聯動救助機制,為8名因交通事故致殘受害人發放殘疾輔助器具、殘疾補助,幫助解決就業。
  第三,打造“訴非一體”專業化服務平台。加強訴前多元調解,在法庭內設立交通事故調解中心,組建由法官、保險業授權代表、人民調解員、特邀調解員等組成的專業化、多元化調解團隊,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加強源頭訴非聯動,聯合市公安局、司法局、保險業協會等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機制、重大突發交通事故共同處理機制。制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金計算攻略》,定期指派法官到市交警大隊開展集中法律培訓,依託“道路交通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和微信平台,為民眾提供線上諮詢、調解等一站式服務。加強法治宣傳引導,不定期開展巡迴審判,常態化深入社區、學校、運輸企業等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選取典型案例在法庭立案大廳、候審大廳、公告欄展示,以及在駕駛培訓學校、市交警大隊駕考場所張貼、播放。藉助法院官方微信、抖音等新媒體平台,加大線上普法力度,拓寬普法覆蓋面。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10號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以“全面雙達標”活動為抓手
  推動人民法庭工作跨越式發展
  新形勢下,江西人民法庭面臨區域布局不合理、基礎建設滯後、信息化程度不高、人員配備不足、經費保障不充分、管理不夠規範、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影響了人民法庭職能發揮。為此,江西高院堅持問題導向,切實擔起加強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的主體責任,以“全面雙達標”活動為抓手,大力推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成293個“雙達標”人民法庭,占實際運行的90%。預計到2021年底,這一比率將超過95%。人民法庭工作進一步改進,職能進一步增強,民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更加充分。
  一是全面加強對人民法庭工作的組織領導。江西高院黨組高度重視人民法庭工作,把人民法庭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於2017年6月成立基層基礎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變“工作指導”為“組織領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相繼出台10個指導性檔案,確保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整體推進。健全院領導到人民法庭常態化調研工作機制,層層壓實工作責任。
  二是紮實推進人民法庭“全面雙達標”活動。江西高院黨組於2017年9月在全省啟動“全面雙達標”活動,推動全省人民法庭在“基礎建設”和“規範管理”兩個方面達標。按照“基礎設施規範化、開庭辦案科技化、訴訟服務便民化、文化建設特色化、駐庭生活庭院化”要求,大力推進人民法庭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最佳化人民法庭布局,建好中心法庭,強化巡迴審判的輻射帶動作用,全省共合併人民法庭42個,增設巡迴審判點1500餘個。加強人員配備,截至2021年7月底,全省人民法庭共配備534名員額法官、404名法官助理、582名書記員、195名司法警察和223名保全。
  三是大力提升人民法庭便民服務水平。在全省推進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設,加強信息化套用,為人民民眾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務。實現“贛法民意中心”在人民法庭全覆蓋,人民民眾可以通過掃碼或12368熱線向中心反映訴求、評價法庭工作。圍繞“我為民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在全省開展“人民法庭解民憂”活動,2021年6-8月,全省人民法庭共辦理跨域立案191件,多元解紛4553件,巡迴審判612次,開展法治宣傳1024次,幫扶困難民眾1265人,開展司法救助40人次,發放救助資金25.7萬元。
  四是因地制宜推動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堅持“綜合性”和“專業化”相結合的人民法庭發展思路。在廣大鄉鎮,建設“綜合性”人民法庭,繼續發揮好人民法庭便民職能,傳承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尋烏經驗”,積極參與鄉村治理,服務保障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城區等特定區域,推動人民法庭向“專業化”轉型,集中受理類型案件,依法規範、引導市域治理主體,促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截至2021年7月,全省法院已掛牌成立家事、少年、金融、道交、知產、旅遊、環境資源等專業化人民法庭60個。
  五是建立健全人民法庭發展的長效機制。積極落實人民法庭幹警待遇,強化人民法庭保障力度,爭取省財政政策支持,設立“雙達標”法庭經費保障機制,近三年已累計下發資金近5000萬元。建立定期複評和抽查、暗訪相結合的考核制度,對於工作標準下降的“雙達標”法庭,實行通報、整改和摘牌。在全國首創基層基礎可視化管理平台,實現對人民法庭工作的信息化、智慧型化管理。
  六是積極營造助推人民法庭工作的濃厚氛圍。在全省確立示範法庭94個,加強典型經驗培育、宣傳、推廣。經常邀請人大代表視察人民法庭,2019年向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匯報人民法庭工作。聯合江西電視台,開展全省“最美法庭”評選活動,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各單位主要領導出席頒獎典禮。在江西電視台黃金時段播出“落槌有聲”系列節目,宣傳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事跡。大力表彰宣傳先進,人民法庭湧現出以全國優秀共產黨員、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模範法官周淑琴為代表的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11號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出台《決定》 明確人民法庭參與基層治理的職責和路徑
  2021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充分發揮人民法庭作用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並於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決定》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明確人民法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定位、任務、作用,完善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體制機制,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規範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方式及路徑,助力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水平,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決定》全文共14條。第一條明確人民法庭在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中的總體定位、主要作用和意義。第二條規定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六項具體任務和一項兜底任務,解決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做什麼的問題。第三至第八條圍繞第二條確定的六項具體任務,逐條細化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路徑方式,第一是履行審判職能定分止爭;第二是參與基層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第三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第四是參與基層平安建設;第五是助力鄉村振興和法治鄉村建設;第六是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第九至第十二條,分別從體制機制保障、人財物保障、社會保障支持等方面,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公民以及人民法院對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保障和支持義務。第十三條規定人大常委會對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監督支持,同時對人民民眾的監督也作了規定。《決定》立足湖北省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實際,推動人民法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更好發揮參與、推動、規範和保障作用,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地域特色。
  第一,堅持小切口、真管用,聚焦問題化解精準著力。《決定》緊緊圍繞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面臨的定位不準、任務不清、體制機制不順、保障不力等具體問題,逐一予以回應、作出規定,體現了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提高了決定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
  第二,堅持圍繞中心,聚焦全省大局靶向發力。《決定》要求人民法庭要積極主動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動,更好發揮審判職能、提高審判質效,創新方式方法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三,堅持司法為民,聚焦滿足人民民眾多元司法需求。《決定》要求人民法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完善線上線下訴訟服務體系,提高司法效率,合理運用“雲辦案”“雲庭審”、巡迴審判等手段,為人民民眾提供一站式、便捷化司法服務。同時,要求人民法庭積極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多元化司法需求。
  第四,堅持完善機制,聚焦加強制度設計搭台聚力。《決定》一方面區分不同層級,從制度層面就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組織領導機制、統籌協調機制、考核管理機制等作出規定;另一方面注重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對社會各界各領域主體和各類媒體支持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作出規定。
  第五,堅持夯實基層基礎,聚焦提升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決定》規定人民法院要加強組織領導,不斷最佳化人民法庭布局,引導司法資源、人員力量向人民法庭傾斜,建立人民法庭隊伍激勵關懷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創新服務保障基層社會治理的方式方法,更好服務基層社會治理。
  第六,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聚焦提高立法質效。《決定》制定過程中,徵求意見時間長、輪次多、範圍廣、人數多、方式新,並數次召開專家論證會、立法協調會,充分體現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為提高決定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奠定基礎。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12號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創建專門考核體系 破解人民法庭發展“瓶頸”
  長期以來,湖南人民法庭工作均納入基層法院工作整體考核,所占分值較低,考核指標基本圍繞審判辦案設定,未能充分體現人民法庭工作特點,不利於發揮人民法庭職能作用。今年年初,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制定人民法庭專門考核辦法作為年度重點工作目標,經過半年調研、論證,反覆打磨,充分考慮湖南人民法庭工作實際,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法庭2021年度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通過建立一套針對人民法庭工作特點的專門考核體系,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最大限度解放和發展人民法庭“司法生產力”。
  《考核辦法》分為總則和附表兩部分。其中總則涵蓋指導思想、考核原則等7個方面。附表主要考核內容和分值設定,包括黨的建設、執法辦案等5個部分30個細項。《考核辦法》將人民法庭工作考核分值從之前占基層法院考核分值的2%提高到40%。同時,結合人民法庭職能定位,重點考核人民法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服務鄉村振興等工作情況,增加對訴源治理、調解、巡迴審判、普法宣傳工作的考核權重,並設定獎勵加分項目。考核採取調取數據、抽查案卷、查閱材料等方式進行。
  第一,加強黨的建設。黨的建設在《考核辦法》中占20分,分為政治建設、黨史學習教育、隊伍教育整頓、組織建設、意識形態和新聞輿論、廉政建設6方面內容。該部分旨在通過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完善人民法庭內部管理和日常監督制度,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從嚴管理向基層延伸。
  第二,注重執法辦案。執法辦案占29分,考核內容包括審判質量、審判效率、司法公開、執行工作四個方面。相對基層法院的考核指標,適當降低執法辦案的分值比重,簡化了考核項目。針對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設現狀,刪除對庭審直播率的考核要求。
  第三,突出司法服務。司法服務占19分,包含多元糾紛化解、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服務鄉村振興、延伸司法職能四個方面,突出訴源治理體系建設、調解工作、巡迴審判工作、法治鄉村建設以及普法宣傳等符合法庭工作特點的內容。通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將人民法庭最不便於定量考核的司法服務職能,用具體工作措施進行量化,便於人民法庭參考適用。
  第四,夯實基礎建設。基礎建設占24分,內容結合湖南法院正在開展的“空心”“走讀”庭清理工作,著重對法庭基礎建設、物資保障和安保工作等具體項目進行考核。尤其是考慮到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對未來法庭管理與考核的重要作用,特意將“人民法庭工作平台的套用與維護”加入考核項目。
  第五,強化隊伍建設。隊伍建設占8分,分為審判業務人員管理、人民陪審員管理與保密工作三個方面。著重強化人民法庭隊伍配備,推進人民法庭人員定期輪崗交流機制的落實。並通過考核加強人民陪審員管理和保密工作。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13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條塊聯動 源頭預防 關口前移
  依託人民法庭助力“無訟村屯”建設
  近年來,廣西都安法院堅持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以人民法庭為陣地,在全縣範圍首批試點創建10個“無訟示範村”,27個“無訟重點村”,以點帶面、以面帶片、以片帶區,推進“無訟村屯”在全縣鋪開,矛盾糾紛訴源治理成效明顯。在2019年受理案件數量下降19.7%後,2020年新收訴訟案件同比又下降16.0%,實現兩年連續下降;10個“無訟示範村”一直保持零訴訟,27個“無訟重點村”矛盾糾紛同比呈減少趨勢,“訴訟並非糾紛解決最佳方式”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都安縣法院多元解紛模式得到自治區黨委領導高度肯定,成為廣西唯一獲評全國第六屆社會治理創新典範單位,並被法制日報社、法治周末報社評為“2020社會治理創新優秀組織”。
  第一,堅持條塊聯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都安縣法院積極向縣委匯報、爭取支持,縣委縣政府印發《都安瑤族自治縣推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成立縣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縣委書記、縣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同時,都安縣委、縣政府將“萬人成訟率”納入地方平安建設考核體系,充分調動基層黨委、政府參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積極性,各部門緊密協作、形成合力。人民法庭依託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與轄區鄉鎮、村委(社區)聯動,先後與公安、國土等23個部門建立多元解紛合作機制,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形成科學分流、效力對接的“三調”聯動機制。2018年至2020年,通過訴前多元化解糾紛1724件。
  第二,堅持源頭預防,善用自治德治止紛於未然。人民法庭積極引導村民自治,選派精通瑤語、壯語、漢語的“三語法官”,深入少數民族聚居村屯,幫助村“兩委”幹部修訂村規民約,並將其改編為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山歌形式,積極引導村民“讀約守約”,使之成為日常行為指南。對轄區發生的糾紛,人民法庭引導民眾先由第三方力量(即有威望的少數民族“瑤王”、族老、村乾、綜治格線員)、特色調解室(以全國模範法官盧漢票命名的“盧漢票工作室”)、法律服務工作站和司法救助工作站等多元力量,對矛盾進行化解,達成調解協定的,可由法官審查出具司法確認書,避免矛盾拖延激化和升級。
  第三,堅持關口前移,矛盾糾紛就地快速解決。都安縣法院在全區率先開展“一村一法官”活動,推動人民法庭法官進村屯、進社區、進格線,覆蓋全縣 19個鄉鎮 253個村屯(社區),駐村法官當好“五員”(政策法律宣傳員、矛盾糾紛化解員、幸福鄉村指導員、脫貧致富信息員、掃黑除惡聯絡員)。人民法庭與各試點村委會簽訂《共建“無訟村屯”協定書》,全面深入開展矛盾風險排查,建立聯絡員對接機制,確保對各類矛盾糾紛的信息反應靈敏、處置及時。駐村法官與基層組織定期聯合摸排走訪,針對糾紛類型形成個性化化解預案,按矛盾激烈程度實行“黃、橙、紅”分級處理,“黃碼糾紛”遠程指導調、“橙碼糾紛”趕赴現場調、“紅碼糾紛”前往法庭調,確保矛盾糾紛早發現、早干預、早化解;通過組建微信工作群,充分運用遠程調解室、線上訴訟平台等現代科技手段,第一時間指導糾紛化解;定期或不定期到鄉鎮宣講法律,提升基層幹部解決糾紛能力。地蘇法庭實行“三所一庭”互動協作機制,拉烈法庭建立“聯動調解”模式,安陽、下坳法庭以“智慧訴訟服務”為牽引,充分發揮人民法庭植根基層、貼近民眾的優勢,靠前預防化解糾紛,使矛盾糾紛最終化解於訴前。2018年至2020年,四個人民法庭助力訴前調解案件598件,特別是在貴南高鐵都安段工程中,該項目涉及7個鄉鎮、605戶村民,紅線內征地1827.6畝,在責任法官全程指導下,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在9個月內分別完成100%、95%,未發生一起因征遷矛盾而引發不穩定事件。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14號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晉陽法庭
  立足專業審判 突出醫療特色
  打造專業化人民法庭工作新模式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轄區內共有三甲醫院13家,醫療美容機構143家,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立足區域醫療健康產業蓬勃發展的特點和需要,申請設立醫療法庭,集中受理轄區內醫療服務契約糾紛、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正式掛牌兩年多以來,醫療糾紛案件平均審理周期同比縮短125天,調撤率同比上升12.7%,服判息訴率同比上升20.4%,專家輔助人出庭率同比上升116%。
  第一,精耕專業,完善專業化審理輔助機制。一是加強類案監管。明確將涉及醫美貸、欺詐消費、冷凍胚胎返還等疑難、新類型醫療服務契約案件以及適用普通程式獨任制審理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納入院庭長監管“四類案件”,提煉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疑難問題處理規則37條編入《專業化審判工作規程》。二是規範專家輔助人出庭程式。制定《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專家輔助人出庭規範》以及《出庭申請書》《出庭通知書》《出庭承諾書》等配套檔案,對專家輔助人出庭必要性審查、出庭陳述和質詢程式、變更專家輔助人情形、書面意見提交和審查等程式性問題進行規範。三是完善醫療專家諮詢輔助機制。充分利用專業法官會議,商請醫療機構或者醫學會推薦臨床醫學專家列席專業法官會,針對涉及不具備鑑定條件案件就專業問題進行解釋說明和接受詢問,幫助法官理解和補強專業知識。
  第二,注重訴前,釋放訴前調解和訴前鑑定效能。一是加強訴前訴訟輔導,普遍推行醫療訴前鑑定。醫療法庭在法庭訴訟服務大廳設立醫療糾紛案件立案、鑑定材料收轉、入駐機構調解以及司法確認視窗,指導當事人填寫《醫療糾紛案件要素表》、發放《訴前調解建議書》《患者及家屬告知書》《訴前鑑定須知》,介紹醫療糾紛多元化解流程,引導選擇訴前調解和鑑定程式。二是完善訴前調解訟1+1”對接指導制度。引入武侯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以下簡稱醫調委)設立晉陽工作站,選聘1名退休醫護人員入駐調解。制定《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訴前調解工作規程》,確立醫調委與先調案件法官對接制度、反饋制度以及鑑定諮詢會議三項制度,在訴前調解階段由醫調委工作人員與先調案件指導法官按照流程節點共同填寫訴前調解案件辦理流程表,確保訴前調解對接實質化。三是實行訴前鑑定流程要素化。制定《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鑑定工作規範》,通過採用《醫療損害鑑定申請表》《訴前鑑定須知單》《鑑定材料質證及鑑定事項確認單》等表格式配套檔案,指導醫調委規範醫療鑑定委託,實現鑑定材料確認、鑑定機構選擇同步完成。
  第三,強化服務,實現醫療糾紛綜合治理立體化。一是堅持服務區域發展。結合區域內產業布局,提交《關於服務醫美產業功能區推進醫療糾紛多元化解情況的報告》,綜合分析區域內近年醫療糾紛數量變化趨勢和糾紛發生原因、針對涉及醫護人員執業資格、病曆書寫瑕疵、人民調解協定不規範問題,通過走訪醫療機構、召開醫療機構座談會議、舉行專題講座的方式予以指導。二是堅持服務基層治理。與區衛健局、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及華西醫美健康城管委會等多部門溝通協調,共同簽署《關於建立武侯區醫療損害與美容服務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實施方案》,明確建立武侯區醫療損害與醫療美容服務糾紛統一的分域受理和醫療機構就地和解、屬地街道聯合化解、專業化裁決逐級處理的立體化聯動解紛機制。三是堅持服務民眾需求。以快速、便捷解紛需求為導向,在區域內搭建“中心+站點”模式調解平台,在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建立協調解紛中心,在三個醫療資源密集的街道分別建立調解工作站,完善司法確認同步對接、調解協定同步指導以及糾紛信息同步收集的“三同步”工作機制,為調解與訴訟程式銜接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15號
  陝西省旬陽市人民法院趙灣法庭
  最佳化“三個服務” 建設“三型法庭”
  積極服務鄉村振興
  趙灣法庭位於陝西省秦嶺南麓安康轄區,法庭服務四鎮,人口6.4萬人,總面積671平方公里,轄區溝壑縱橫、地廣人稀,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近年來,趙灣人民法庭聚焦“三個面向”,堅持“三個便於”,最佳化“三個服務”,深度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著力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努力建設方便民眾的服務型法庭、助推治理的創新型法庭、回應需求的為民型法庭,便民服務有新實效,參與治理有新格局,服務鄉村振興有新舉措,審判質效有新提升。近三年年均收案數360餘件,結收比100%,調撤率61%,無超審限案件、無錯誤性發改案件、無信訪投訴,民眾滿意率每年都在98%以上。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
  第一,構建“三重網路”,建設“服務型法庭”,為推進鄉村振興提供“零距離”司法服務。一是構建“法庭+巡迴審判點+訴訟聯絡員”的便民服務網路。以法庭為中心,在3個鎮綜治中心設立巡迴辦案點,在65個自然村選任訴訟聯絡員,讓司法服務進格線。二是構建“專門合議庭+鄉村審判+以案說法”的巡迴審判網路。組建服務鄉村振興合議庭,選擇事關鄉村發展、鄉風培育等典型案件,在村居院落、田間地頭開展巡迴審判,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力助推“誠孝儉勤和”新民風建設。三是構建“一站式服務+遠程調解+網上開庭”的線抗訴訟網路。因地制宜建設訴訟服務大廳,升級智慧法庭設施,充分利用陝西移動微法院、訴訟服務網和12368訴訟服務熱線以及微信、QQ等媒介開展網上立案、跨域立案、遠程調解、網上開庭、電子送達,全天候開展訴訟服務,讓信息多跑路、民眾少跑腿。
  第二,推進“三力聯調”,建設“創新型法庭”,探索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一是強化訴前引導,促進鄉村和諧穩定。在社區設定訴前引導宣傳欄,引導村民算好“五筆賬”,理性對待矛盾糾紛,避免“贏了官司輸了錢”,理性選擇訴前調解化解矛盾。緊緊依靠黨委政府,聚合司法、行政、道德三方力量強化人民調解。三年來,經過訴前引導運用“三力聯調”化解糾紛675件,初步形成源頭預防、非訴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層遞進前端治理格局。二是強化訴調對接,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發揮司法引領作用,加強委託調解機制建設,將適宜調解的糾紛及時委託調解,法庭全程提供法律支持,調解協定線上審查指導;調解不成的糾紛及時轉入訴訟程式,快速立案,快審快判。三年來,法庭委託調解189件,調解成功153件,調解不成轉入訴訟36件。三是強化司法建議,改進基層社會治理。法庭堅持每季度向轄區鎮政府傳送法庭受理案件通報,根據案件特點剖析糾紛產生原因,提出預警防範對策建議,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
  第三,落實“四化措施”,建設“為民型法庭”,服務人民民眾高品質生活新需要。一是亮化服務視窗,讓法官形象展現好。充分挖掘全國模範法官駱雲橋先進典型事跡,在法庭建設“安康市法官教育基地”和“旬陽縣幹部教育基地”,集中展示全市6名“我身邊的好法官”司法為民先進事跡,塑造新時代法官新形象。二是最佳化審判力量,讓服務大局有力量。堅持黨建引領,建強支部促審判,以趙灣法庭黨員為主體組建北區法庭黨支部,選優配強支部書記,統籌協調片區司法資源,集中精力審理執行事關轄區發展大局的重點案件。三是深化審務公開,讓司法公正看得見。舉辦服務保障鄉村振興專題“法庭開放日”活動,邀請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眾代表到法庭,聆聽全國模範法官駱雲橋的先進事跡講解,了解法庭司法為民舉措,旁聽典型案件庭審,徵求民眾意見,發現司法需求,最佳化司法服務。四是強化社群服務,讓便民服務潤心田。利用微信組建以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眾代表、鎮村組幹部為主體的“法庭朋友圈”,法庭幹警分片包乾進入村組、社區民眾微信群,通過“納圈入群”為民眾全天候提供法律諮詢、訴訟引導,及時滿足民眾司法需求。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16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最佳化布局強基固本 提升品質服務大局
  2017年以來,受編制空缺、經費困難、維穩任務影響,新疆法院近40%的人民法庭閒置空轉、職能弱化。新疆高院提出“強機制、優布局,力求資源利用最大化;拓職能、樹品牌,實現司法服務更深化”的工作思路,以需求定供給,差異化設定布局基礎,以目標謀路徑,分層次最佳化布局模式,以特色促發展,聚優勢提升布局品質,人民法庭工作取得新成效,邁上新台階。
  第一,科學調整布局。構建以“基層法院—中心法庭—巡迴法庭—法官工作站/巡迴審判點”為基礎的三種差異化布局模式,全疆274個人民法庭使用率從61%上升至97.4%,法庭轄區606個鄉鎮全部設定法官工作站/巡迴審判點,6500多個村/社區全部張貼便民聯繫卡,初步織就“縱向見底,橫向到邊”司法服務網。一是中心法庭輻射帶動模式。基層法院轄區正常使用的人民法庭設為中心法庭,黨支部/黨小組全覆蓋,“1+1+1+1”力量全配齊,“一站式”訴訟服務全達標;無全日辦公需要的設為巡迴法庭,由中心法庭輻射帶動開展工作。二是基層法院輻射帶動模式。地廣人稀、力量薄弱、案件量少的基層法院轄區人民法庭均設為巡迴法庭,由基層法院指定部門、團隊依託巡迴審判公告、基層組織聯絡、法官便民聯繫卡等方式,按需統籌開展巡迴審判工作。三是因地制宜創新特色模式。鼓勵探索有別於前兩種布局模式,更適合轄區實際的個性化模式。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轄區2個人民法庭先行培育出依託法官工作站開展環資糾紛、婚姻糾紛巡迴審判的特色模式。
  第二,動態最佳化布局。主動應對地區之間和地區內部、中心法庭和巡迴法庭、審判主責和社會職能不平衡問題,搭建人民法庭三個梯隊,全方位、立體式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司法服務體系更加健全。2021年上半年,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占基層法院一審民事案件近1/3,審判質效明顯提升;調解率90%,人均辦案140件,司法能力顯著提高;旅遊糾紛前端化解超去年全年7倍,“110”式司法理念更加成熟。第一梯隊“排頭兵”。工作紮實、成效突出的77箇中心法庭先行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對標“八條措施”,先行先試、深入探索“一庭一品”特色品牌。第二梯隊“主力軍”。42個正常運行和10個新升級中心法庭對標“一意見兩規範”,實現建設標準化、隊伍專業化、工作規範化,輻射帶動93個巡迴法庭開展工作,接續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第三梯隊“生力軍”。22個基層法院輻射帶動41個巡迴法庭實質開展工作,逐步升級為中心法庭;4個基層法院的4個特色模式人民法庭用足用好法官工作站/巡迴審判點,有序開展工作。
  第三,培塑品質布局。通過召開片會、視頻調度、駐庭包聯,推動制定“十八條措施”,將黨建引領、專業審判、民生保障、服務治理、助力振興納入品質布局體系,30多個具有時代特徵、本地特色、民眾讚譽的新時代人民法庭樣板應運而生,並在全疆複製推廣,新疆法院人民法庭維護穩定、服務大局整體效能不斷提升。一是服務基層治理樣板。巴州中院推動實現人民法庭建設從“法院主推”到“黨委主抓”戰略升級;喀什地區疏勒縣法院推動構建多元解紛前端共治體系,70%離婚糾紛調解和好;烏魯木齊頭屯河法庭庭長兼任大社區黨支部書記,鋼城片區案件逐年下降。二是服務鄉村振興樣板。昌吉州五彩灣法庭為準東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智庫,最佳化法治營商環境;烏魯木齊永豐渠法庭研發多語種智慧型翻譯系統,為傳統馬背法庭插上現代信息化翅膀;阿勒泰地區賈登峪法庭積極服務旅遊業健康發展,助力打造“新疆是個好地方”靚麗名片。三是服務人民民眾樣板。阿克蘇地區依麻木法庭通過村申請、鎮審核、法庭評定推選“先進無訟村”;和田地區吐外特法庭建立與三級法院“訪惠聚”駐村工作隊銜接機制,幫助依法制定村規民約;伊犁州那拉提法庭深入牧場田間,被各族民眾譽為草原上的“輕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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