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建議的說明

溫家寶2005年10月8日在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上作的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建議的說明。2006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說明》共四個部分:一、關於“十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面臨的形勢;二、關於“十一五”規劃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三、關於“十一五”時期的主要任務;四、關於“十一五”時期需要處理好的幾個重大關係。《說明》指出,《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討論稿)》,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直接領導下研究制定的。胡錦濤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央政治局會議,對《建議》稿進行多次討論,聽取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並就《建議》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重大問題作了重要指示。《建議》稿還廣泛徵求了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黨內老同志和十六大代表的意見,聽取了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負責人、無黨派人士以及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形成的過程,是充分發揚民主的過程,比較好地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這個《建議》經過這次全會審議通過以後,將由國務院據以編制“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提請明年春天召開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准後,頒布實施。《說明》指出,正確認識國內外形勢,是制定“十一五”規劃的依據和前提;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是這次《建議》最鮮明的特點。做好今後五年的工作,要把握全局,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正確處理好以下關係:內需和外需的關係;市場機制和巨觀調控的關係;中央和地方的關係;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關係;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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