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大連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
- 發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大連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實施。
《關於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大連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實施。全文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為認真貫徹落實國...
12月14日,福州市印發的《關於進一步降低落戶條件壯大人口規模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實現落戶“零門檻”,不設學歷、年齡、就業創業限制,外省市人員均可申請在福州市落戶。通知還全面放開近親屬投靠條件,凡具有福州市戶籍的人員,其近親屬均可申請投靠落戶。
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範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範圍、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但對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不得設定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我國將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合理設定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就業措施 重點保護 為了進一步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把畢業生就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時,國務院還推出了一系列...
二、全面放寬城鎮戶口遷移條件 (一)凡在城鎮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含養、繼父或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房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二)凡在城鎮合法就業、創業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
2015年2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5〕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該《意見》分合理確定福州市轄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廈門市落戶條件;全面放開其他地區落戶限制;進一步提高人口管理水平;保障農業轉移人口農村土地權益;統籌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抓緊落實政策措施7部分。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和《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新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72號)要求,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加快我省新型城鎮化進程,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
《意見》規定,將全面放開城區人口100萬以下的設區市市區落戶限制,以及全面放開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法規正文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順應全省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根據《國務院關於...
四、戶籍準入條件及所需手續、程式和辦理期限 按照分級承擔原則,進一步全面放開縣區城鎮及其他鄉鎮落戶條件。(一)準入條件。⒈進一步放寬購房入戶政策。對在本市城鎮購買房屋的本市籍農村居民及外來人員,允許其本人及其配偶、父母、25歲以下未婚子女在本市購房所在地的城鎮辦理入戶手續(本市籍農村籍人員優先解決)。
戶口遷移政策 (四)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五)放寬市轄區落戶條件。在我省市轄區(西安市市轄區除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在當地申請...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準確把握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遵循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的要求,適應推進我省新型城鎮化需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合理控制人口規模,統籌戶籍制度改革和相關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合理...
(五)進一步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在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城市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二、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四)放開建制鎮落戶限制。全面放開建制鎮落戶限制,在建制鎮對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實施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政策。(五)確定全市落戶條件。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明確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範圍,放寬勞動力準入對象範圍和條件,降低...
(國辦發〔2016〕7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的通知》(發改規劃〔2019〕061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7〕24號)要求,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 ...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7〕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落實省政府決策部署,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理念創新為先導,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緊緊...
推動培訓市場全面開放,採取最佳化審批服務、探索實行告知承諾等方式,激發培訓主體積極性,有效增加培訓供給。充分發揮企業職業技能培訓的主體作用和職業院校培訓資源優勢,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全部向具備資質的職業院校開放。新建一批公共實訓基地,並最佳化功能布局、提高開放性,完善企業利用公共實訓基地開展實訓有關制度。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意見全文 編輯 語音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貫徹省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人的城鎮...
自2022年6月1日起,大連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實施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戶。(一)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經認定取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國家、省、市統一組織的考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二)本市...
2012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引導非農產業和農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轉移,逐步滿足符合條件的農村人口落戶需求,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新型戶籍制度改革目標確立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創新人口管理,加快...
2012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引導非農產業和農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轉移,逐步滿足符合條件的農村人口落戶需求,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新型戶籍制度改革目標確立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創新人口管理,加快...
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有序引導人口在居住地落戶,建立實有人口信息登記統計制度。全面放開放寬城鎮落戶限制,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適度放寬入鄉返鄉落戶限制,逐步推行“宜城則城、宜鄉則鄉”的落戶政策。第三條 公安機關是戶籍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戶口登記、遷移的受理及...
重點任務是: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創新人口管理;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檔案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發〔2014〕7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現將《四川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第一節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第四條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在縣城、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滿足居住生活條件並實際居住的合法自購房、合法自建房或在城鎮範圍內租賃房管部門、企事業單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
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並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城市名單 根據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的《2020中國人口普查分縣資料》以及2023年實際情況,位於300萬到500萬之間的I...
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充分吸引海內外高素質人才、大學畢業生來金就業安居。完善為勞動者增加收入、減輕負擔的政策和制度,切實減輕中等收入家庭在教育、醫療、養老、育幼、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壓力,穩定中等收入群體,最佳化中等收入社會結構。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規範招考選拔聘用制度,...
(十一)區衛計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取消附加在戶口登記上的前置條件;認真貫徹《貴州省衛生計生委貫徹落實〈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碧江區醫療衛生資源布局具體意見及配套方案;及時解決戶籍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涉及...
2018年10月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下發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完善市區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提出建立居住證與戶口登記相銜接、適度放寬投靠遷移和進一步放寬人才落戶等新的政策內容,該政策將於2018年10月17日起正式施行。通知規定,具45周歲以下的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及35周歲以下的...
全面放開放寬青島中心城區落戶條件,全面取消大中小城市落戶限制,實現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居住證互通互認,推進都市圈內居民戶籍遷移便利化。健全統一規範高效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都市圈技術交易市場聯盟,共同促進技術轉移轉化。鼓勵發展跨地區智慧財產權交易服務,推動科技創新券在城市間政策銜接、通兌通用。協同布局...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地籍調查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 按照黨的“十八大”關於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發展一體化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3〕1號)精神,部研究決定,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