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免徵小型微型企業工商註冊登記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2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免徵小型微型企業工商註冊登記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工商〔2012〕6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工商局
- 發布日期: 2012年12月28日
《關於免徵小型微型企業工商註冊登記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2月28日。
《關於免徵小型微型企業工商註冊登記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2月28日。檔案全文各設區市、直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財政局、物價局:為切實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
《關於免徵小型微型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是一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條例。通知內容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商務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貿促會、國土資源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各省、...
按照“正稅清費”原則,通過清理取消和整合規範,逐步減少涉企收費項目數量。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的長效機制,將暫免小型微型企業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為長期措施。建立全省收費動態監管系統和查詢服務平台。 十四、著力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按照國家《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和《關於...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等) 2.全面兌現零收費政策。取消企業年檢費、個體工商戶驗照費、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降低市場主體設立成本。(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市衛生計生委等)...
將暫緩徵收船舶登記費、農作物委託檢驗費、企業註冊登記費、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林權證工本費、林權勘測費、已生產藥品登記費及生產藥典、標準品種審批費等9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執行期限順延1年。 5 行政事業性收費 繼續...
2021年12月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規劃通知 關於印發“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工信部聯規〔2021〕2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機構:現將《“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工業...
微型企業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相關規定享受補貼。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市或區縣(自治縣)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小微企業創業和開展生...
1.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持有《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證明》的“個轉企”企業,要增加信貸產品,創新擔保方式,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發展前景和信用較好但暫時有困難的小型微利企業給予利率優惠,緩解“個轉企”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擔保機構要加大融資擔保力度,降低“個轉企”企業...
(二)放寬工商登記條件。放寬民營企業註冊登記名稱字號、行業及民營特點用語、出資限制和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免收企業註冊登記費、變更登記費和年檢費,允許同一人申辦多個不同名稱的個體工商登記。新辦的中小企業,除國家明確規定限制的特殊行業和需要前置審批的外,經所在地工商機關備案後允許試營業1年,試營業期內可不...
一、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契約免徵印花稅。 二、上述小型、微型企業的認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民間資本投資設立物流企業,在總部統一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和經營審批手續後,其非法人分支機構可持企業總部出具的檔案,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註冊,免予辦理工商登記核轉手續。 [1] 六、積極推動民間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55.積極引入民間資本參與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吸納有資金、技術、管理...
四是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檢查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等措施的落實情況。 五是了解部門和地方對現有的...
加大“個轉企”支持力度,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各地區結合實際給予相關優惠、獎勵和補貼政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分別牽頭,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配合)(二十九)落實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三年行動計畫,以核心企業牽引帶動關聯配套中小企業協同發展。落實創業孵化基地、小型微型企業創業...
各類企業總數超1.9萬戶,個體工商戶超10.6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超0.5萬戶。全市擁有註冊商標超過7000件,其中企業擁有商標比例超過30%;農民專業合作社擁有自主註冊商標2%以上;中國馳名商標持有量達3件以上。新產業、新業態加快發展,形成推動發展的新動力;市場主體品牌意識明顯增強,科技型、創新型、成長型市場主體...
1.繼續施行“零成本”註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公司設立股東(發起人)首次出資比例、最低註冊資本、繳足出資期限的限制,按照國務院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要求,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2.清理和取消對企業設立和經營不必要的前置審批,2014年上半年實現由“先證後照”變“先照後證”。3.除國家已有規定外,...
樹牢“抓發展必須抓產業、抓產業必須抓市場主體培育”的鮮明導向,緊緊圍繞建設世界文化旅遊名城、鄉村振興示範區、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的目標,積極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激勵創業創新,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努力形成大企業“頂天立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
5.減免個體工商戶稅收。適用“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可依法提請合理調整定額。自 2020年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代開貨物運輸服務增值稅發票時,暫不預征個人所得稅。在疫情防控期間,免徵經營蔬菜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
(二)小型微型企業租用符合條件的多層標準化廠房的;(三)購買標準化廠房的;(四)投資建立經認定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的。第十三條 鼓勵和扶持民營經濟組織擴大規模。民營經濟組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獎勵:(一)新辦微型企業並穩定經營的;(二)個體工商戶轉為小型、微型企業的;...
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第四十三條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共用消防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住宅區和其他共用建築消防設施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消防救援機構應當通知限期維修、更新...
新增主體具備登記註冊為企業基本條件的,積極引導申請登記為企業。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時,轉型企業的股東(投資人、負責人)至少一個為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轉型企業的住所(經營場所)須與原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場所同在中山市行政區域內。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申辦流程及提交材料詳見《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做...
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出台的取消、停徵、免徵、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政策。(二)對留抵稅額實行大規模退稅。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力度,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加快退稅進度,確保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微型企業、小型企業、中型企業、大型企業在6月30日前集中享受退稅紅利。重點支持製造業...
加快推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工作,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在政策規定時限內集中退還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二)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各區(縣)、各部門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加快主管資金分配下達,加快支付形成實物工作量...
23. 實施製造業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補貼,今年對市內註冊、累計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6個月,費款所屬期自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製造業小型微利企業,按該企業向稅務機關實際繳納的所屬期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含個人繳費)的5%給予補貼,每戶不超過5萬元。符...
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