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是為進一步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
2020年8月6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務院扶貧辦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6日
- 發布單位:人社部等15部門
- 發文字號:人社部發〔2020〕61號
《關於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是為進一步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
2020年8月6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務院扶貧辦印發實施。
《關於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是為進一步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2020年8月6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關於進一步支持農民工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旨在進一步支持農民工就業創業。2022年11月16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公布。意見發布 2022年11月1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
2015年12月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發〔2016〕1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推動產業融合發展促進返鄉創業、健全返鄉創業服務體系、完善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加大貧困民眾創業就業...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安排部署,以人力資本、社會資本的提升、擴散、共享為紐帶,加快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返鄉創業格局,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加快輸出地新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全面匯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強化農民工返鄉創業優質服務 1、拓展創業領域。縣人社局建立健全勞務市場信息網路,加強與用工企業和中介組織的聯繫合作,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準確、及時的勞務信息。按照“非禁即允”的原則,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止的...
堅持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原則,認真落實本市有關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的有關政策,積極擴大綜合保險覆蓋面。各級政府要把綜合保險作為落實農民工社會保障的重點工作來抓,使在本市就業的農民工都能夠依法享受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各項待遇。...
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高府發〔2016〕7號)精神,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勞務輸出與勞務回引、普惠性政策與扶持性政策、創新創業與促進發展、促進創業與帶動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與解決農村社會問題相結合,進一步激發農民工和...
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不得以解決城鎮勞動力就業為由清退和排斥農民工。積極開展城鄉統籌就業試點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廣。(九)進一步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
1.完善和落實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政策。實行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將農民工全面納入城鎮就業登記範疇,將在城鎮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失業後的農民工納入失業登記範疇,平等享受職業介紹、職業技能鑑定、職業培訓等公共就業服務,並按規定...
《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是為了進一步促進就業鼓勵創業,以穩就業惠民生助發展而制定的法規,2015年4月27日,國務院以國發〔2015〕23號印發,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政策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
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有利於發揮創業的就業倍增效應,對緩解就業壓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是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是新時期實施積極就業政策的重要任務。各地區、各有...
該《意見》分依法規範農民工勞動管理、切實做好農民工就業服務和培訓工作、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切實為農民工提供相關服務、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工作的組織領導7部分28...
2015年4月27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以下簡稱《意見》),對做好新時期就業創業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就業創業工作的高度重視。為切實做好《...
2015年7月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5〕2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紮實推進就業優先戰略;積極推動創業創新,以創業帶動就業;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加強職業和創業培訓,...
提高企業定額職業培訓補貼,新錄用農村轉移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經培訓後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對用工企業的企業定額職業培訓補貼提高到80%。4.支持農民工就業創業。實行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對異地穩定就業創業人員...
(四)積極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鼓勵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發放創業擔保貸款,最佳化貸款審批流程,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2年,財政部門按規定全額貼息;對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屬於...
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對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和順利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二)維護農民工權益是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制定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進城務工就業問題,為促進農民工的合理流動,同時進城務工就業也使社會治安、城市管理等工作面臨新的問題。為加強對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管理和服務,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發文: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
穩定就業 二、著力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 (四)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加大農民工職業培訓工作力度,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對農村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對在崗農民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
湖北省人民政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創業政策,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而發布的實施意見....
農民外出務工,創造了財富,增加了收入,為城鄉發展注入了活力,同時促進了市場導向、自主擇業、競爭就業機制的形成,為改變城鄉二元結構、解決“三農”問題開闢出一條新路。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帶回資金、技術和市場經濟觀念,直接促進...
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促進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15〕21號)等檔案精神,現提出以下意見。
三、大力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和投身新農村建設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抓緊制定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具體政策措施,引導掌握了一定技能、積累了一定資金的農民工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地方人民政府要在用地、收費、信息、工商登記、納稅服務等方面...
2014年6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4〕3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著力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著力維護農民工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著力推動農民工基本享受城鎮公共服務和落戶城鎮、著力促進...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大力推進全民創業行動,著力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就業創業工作新格局,為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惠民生提供有力保障,結合我省實際,...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一)堅持擴大就業發展戰略。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運行合理區間的下限,將城鎮新增就...
縣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要充分發揮組織推動作用,加強對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確保全縣就業形勢的持續穩定。15、做好輿論宣傳。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調溝通,做好解決農民工返鄉問題的政策宣傳工作,努力營造政府、企業、社會各界...
二、工作重點 (一)千方百計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1.完善和落實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範圍,落實相關稅收優惠和創業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自主創業的農民工,按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