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20年06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糧倉儲〔2020〕29號
  • 發布日期:2020年06月16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省局有關直屬單位: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之年、實施“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脫貧攻堅決戰之年,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前所未有衝擊和外部環境變化,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不穩定不確定因素顯著增多,對我們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為切實做好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確潤鑽射保全行業安全度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汛期海河流域氣象水文形勢嚴峻複雜,河北省氣候狀況總體偏差,極端氣象水文事件可能多發,區域性暴雨洪水可能重發,防汛形勢嚴峻樂立堡。各單位要清醒認識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憂患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防汛減災意識,完善應急預案,健全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組織開展演練,做好全員防範洪澇、強風、雷暴等極端自然災害的思想準備和物質準備。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認真落實行政部門的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和全員崗位責任,做到責任清晰明確、措施得力到位,消除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
二、認真謀劃,積極做好防汛準備。各單位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總體部署,結合自身實際,未雨綢繆,全力做好防汛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加強與當地氣象、水利、應急、防汛等部門的溝通聯繫,做好汛情預測分析,提高災害應對能力。要按照科學合理、實用高效的原則,及時修訂和完善防汛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應急培訓與演練,努力做到應急預案熟、崗位分工熟、處置程式熟、措施手段熟,確保遇有情況能夠迅速展開初期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要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努力改善防汛設施設備條件,及早備足尼龍袋、麻袋、砂石、鐵杴、檔水板、水泵等必要的防汛物資和器材,儘快完成對已有發電設備、排水設備和退(排)水渠的檢修維護,確保雄牛臭辯各項準備工作在汛期前全部到位。
三、周密部署,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深入開展防汛安全隱患大排查,做到“汛期不結束、排查不停止,隱患不排除、整治不間斷”。要對建築物基礎、糧物倉房、防雷避雷裝置、供電設備及線路、防汛設施及器材、藥品庫房、排水管網等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做到建築基礎穩固、倉房防漏、門窗防雨、地面防潮、牆面防滲、建築物防雷電、電氣線路防短路、熏蒸藥品防水及排水管網暢通。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要及時納入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與隱患治理信息台賬,狠抓整改落實,對暫時不能整改的,殼采墊要按照整改計畫、責任、期限、資金和預案“五落實”要求,做好相關防控工作。對排查出的行洪河道、蓄滯洪區以及低洼易澇地帶的“水患倉房”,建築基礎不穩固、倉房主體不牢固的“危倉老庫”,要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或在汛期前將儲糧或物資轉移到安全庫區,確保人員財產的絕對安全。
四、微朵膠求嚴格管理,確保儲糧生產安全。汛期正值夏糧收購的高峰期,惡劣天氣與生產高峰疊加,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糧油儲存安全責任暫行規定》、《糧油安全儲存守則》和《糧庫安全生產守則》(即“一規定兩守則”)要求,認真抓好舉牛辯出入倉作業、烘乾作業、熏蒸作業、氣調作業、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等專項作業操作規程的宣貫落實,嚴格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和藥品(劑)使用管理,嚴禁大雨、雷暴、大風等極端天氣條件下作業,加強倉房基礎設施特別是簡易倉囤、老舊倉房的巡檢巡查,嚴禁違規超限裝糧和超年限使用倉儲設施,確保汛期儲糧生產安全。有施工建設任務的企業,要健全安全制度,細化安全責任,加強現場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五、強化監管,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完善監管制度,落實監管措施,強化監管手段,採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暗查暗訪方式,對重點縣市、重點單位、重點部位以及重點業務環節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特別要深刻汲取2016年“7.19”特大水災教訓,對轄區內“水患倉房”“危倉老庫”的摸排情況進行雅達重點督查,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對督導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風險隱患,要按照立查立改原則,及時納入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與隱患治理信息台賬,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及複查結果。對未能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要即時約談單位第一責任人,直至依法依規問責、追責相關責任人員責任,確保隱患問題在汛期前得到整改。省局將於7月中旬組織汛期安全生產的督導檢查。
六、協調聯動,嚴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單位要加強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的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及時掌握災害天氣的預報預警,做到早預警、早準備、早防範。要高度重視值班值守工作,牢固樹立值班值守無小事的理念,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幹部值班及事故報告制度,建立健全查班查崗制度,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等現象發生,確保政令暢通。要切實加強對值班值守人員的管理教育,努力做到熟悉工作程式、遵守值班紀律、落實崗位職責,遇有災情事故時要及時接報和迅速處置,對因工作失誤造成遲報、漏報甚至瞞報災情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各市防汛組織機構、值班電話表及“水患倉房”“危倉老庫”排查處置情況於7月1日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總結於8月31日前報送省局安全倉儲與科技處。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0年6月16日
四、嚴格管理,確保儲糧生產安全。汛期正值夏糧收購的高峰期,惡劣天氣與生產高峰疊加,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糧油儲存安全責任暫行規定》、《糧油安全儲存守則》和《糧庫安全生產守則》(即“一規定兩守則”)要求,認真抓好出入倉作業、烘乾作業、熏蒸作業、氣調作業、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等專項作業操作規程的宣貫落實,嚴格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和藥品(劑)使用管理,嚴禁大雨、雷暴、大風等極端天氣條件下作業,加強倉房基礎設施特別是簡易倉囤、老舊倉房的巡檢巡查,嚴禁違規超限裝糧和超年限使用倉儲設施,確保汛期儲糧生產安全。有施工建設任務的企業,要健全安全制度,細化安全責任,加強現場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五、強化監管,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完善監管制度,落實監管措施,強化監管手段,採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暗查暗訪方式,對重點縣市、重點單位、重點部位以及重點業務環節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特別要深刻汲取2016年“7.19”特大水災教訓,對轄區內“水患倉房”“危倉老庫”的摸排情況進行重點督查,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對督導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風險隱患,要按照立查立改原則,及時納入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與隱患治理信息台賬,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及複查結果。對未能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要即時約談單位第一責任人,直至依法依規問責、追責相關責任人員責任,確保隱患問題在汛期前得到整改。省局將於7月中旬組織汛期安全生產的督導檢查。
六、協調聯動,嚴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單位要加強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的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及時掌握災害天氣的預報預警,做到早預警、早準備、早防範。要高度重視值班值守工作,牢固樹立值班值守無小事的理念,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幹部值班及事故報告制度,建立健全查班查崗制度,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等現象發生,確保政令暢通。要切實加強對值班值守人員的管理教育,努力做到熟悉工作程式、遵守值班紀律、落實崗位職責,遇有災情事故時要及時接報和迅速處置,對因工作失誤造成遲報、漏報甚至瞞報災情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各市防汛組織機構、值班電話表及“水患倉房”“危倉老庫”排查處置情況於7月1日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總結於8月31日前報送省局安全倉儲與科技處。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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