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6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林辦發〔2013〕5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3年06月25日
檔案全文
廳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河北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通知精神,結合林業實際,現就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進入汛期,高溫酷熱、強降水、雷電、大風等惡劣天氣逐漸增多,發生安全事故的機會也隨之增加。各單位要緊密結合汛期特點和本單位工作實際,及時主動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認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深入查找薄弱環節,研究制定和落實各項對策措施,積極防範各類生產安生事故。要召開一次專門會議,研究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並進行安排部署,努力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要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按照職責許可權,逐級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對因責任不落實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嚴格防範安全事故
今年汛期的安全生產工作要以應對洪澇災害、地質災害、高溫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和防範遏制重點領域安全事故為重點,著重做好防洪、防汛、防滑坡坍塌潰壩、防土石流、防火、防爆、防雷擊、防觸電、防砸傷、防暑降溫等工作,嚴防各類自然災害引發安全事故。特別是開展旅遊的單位,要對景區景點的公共設施、旅遊項目和大型遊樂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纜車、索道等運載工具進行全面安全檢測,對帶有危險性的登山、漂流等旅遊項目要進行安全評估,在易發生山洪、地質災害的山林地段設立警示牌等,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宣傳,增加安全意識,提高職工防災自救能力
各單位要以開展全國第十二個“安全生產月”為契機,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和教育方式,加強對防暑降溫、防觸電、防雷擊、防汛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一是要教育職工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習慣,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杜絕“三違”思想,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二是要在認真落實防高溫曝曬、防暴雨、防雷擊等措施的同時,組織好各項實戰技能演練,提高職工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三是要把汛期安全教育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形成人人懂安全、時時查隱患的氛圍。
四、加強應急值守、保持信息暢通,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各有關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確保信息暢通。一旦發生事故和突發事件,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搶險和處置,並按照規定程式和時限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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