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民眾來訪接待工作的規定

關於做好民眾來訪接待工作的規定

關於做好民眾來訪接待工作的規定是有關接待的通知

基本內容,辦公原則,

基本內容

關於做好民眾來訪接待工作的規定
做好民眾來訪接待工作,是開展好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樹立政府形象的重要途徑。根據市政府主要領導的指示精神,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認真做好民眾來訪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紮實認真地解決好民眾反映的實際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和市政府機關正常的辦公秩序

辦公原則

一、指導原則
(一)認真對待和高度重視來訪民眾提出的訴求,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帶著感情做好民眾來訪的接待工作。
(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主動地解決問題,做到不推諉、不扯皮、不拖沓、不迴避,不激化矛盾,切實履行職責。
(三)通過接訪,宣傳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樹立政府形象。
二、接待工作程式
(一)對來市政府上訪的人員,保全人員立即向保衛科報告。保衛科負責維護好-,及時了解上訪民眾人數、單位、上訪原因。按照有關規定,讓上訪民眾推選代表,安排好接待場所,組織其他上訪人員到指定區域等候。
(二)安排好接待場所後,保衛科立即與相關秘書室取得聯繫,通報情況。集體訪5人以下,由保衛科會同相關科室共同接訪;5人以上或上訪人員不足5人但上訪民眾情緒激烈、訴求較高,由主管副秘書長負責接訪。
(三)有關科室接到保衛科通知後,立即向分管領導報告,10分鐘內必須與上訪民眾見面,並負責召集相關部門、縣(市、區)領導到接訪現場共同參與接待,傾聽民眾訴求,儘快穩定上訪民眾的情緒。
(四)接訪結束後,參與接訪的科室負責將接訪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市長、主管副市長、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主管副秘書長和保衛科。
(五)對於大規模的集體訪,保衛科要及時和公安機關取得聯繫,會同到達現場的警力維護好市政府正常的辦公秩序。
三、信訪接待工作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接待順序一般是先由分管市長對應的分管副秘書長接待,主管副秘書長不在的,由對應科室的科長接待並報告常務副秘書長。對於超過10人的大規模集體訪,主管副秘書長30分鐘不能解決處理的報分管副市長接訪處置。敏感時期,請分管副市長、副秘書長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親自接訪。各科室要把接待民眾來訪工作作為本職工作,不能借任何理由推諉、拖延。
(二)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解答上訪民眾提出的問題,把握政策底限,言語文明,措施嚴謹。對能夠當場答覆的問題要當場予以答覆,對需經研究、協調再做答覆的問題,要給上訪民眾代表一個明確的說法。沒有政策依據或拿不準的事情不隨意表態。
(三)對上訪民眾提出的較為複雜的問題,有關秘書長要及時提出建議,向主管市長匯報並召集有關單位專題研究,形成一致意見後,由上訪民眾的主管部門(單位)的領導深入一線、深入民眾做好解釋答覆工作。
(四)堅持依法行政,對確屬無理取鬧,尋機滋事,故意擾亂政府機關辦公秩序的行為,協調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理。
(五)對於因不能及時接訪,致使來訪民眾情緒激動,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市政府辦公室黨組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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