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城建行業安全運營工作的補充通知

《關於做好城建行業安全運營工作的補充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0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城建行業安全運營工作的補充通知
  • 發文字號: 冀建城〔2012〕67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2年10月2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莊、張家口市園林局,石家莊、承德、衡水市水務局,各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局、處):
今年9月27日,我廳印發了《關於做好中秋國慶節假日及節後城建行業安全運營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12]662號),對“兩節”及黨的十八大期間市政公用設施和景區的安全運營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為切實維護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確保黨的十八大期間城建各行業安全運行,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黨的十八大是我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確保全全生產形勢平穩是當前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市政公用設施和景區運行安全直接關係人民民眾生產生活的平穩,是當前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環節。各級城市建設主管部門和各市政公用設施運營單位,要嚴格落實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員工,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切實做到安全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二、突出重點,紮實推進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各級城市建設主管部門和各市政公用設施運營單位,要從即日起直至黨的十八大閉幕期間,結合行業特點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各項安保工作。一是確保市政公用產品安全穩定供給,要統籌兼顧,加強調度和管理,強化管網巡查和監控,確保水、氣、熱安全穩定供應;二是對水廠、供水加壓站、燃氣調壓站、橋樑隧道等重點要害部位,實行全方位防範、全天候監控,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三是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對各類設施運行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徹底地逐一排查,認真查找突出問題和事故隱患,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四是強化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應急演練,切實增強應急保障處置能力,確保城市安全運行。
各級城市建設主管部門和各市政公用設施運營單位,特別是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主管部門及運營單位,要嚴格控制各類集會活動。原則上到今年11月底前,禁止在城市公園、遊園、遊樂園、廣場和風景名勝區內舉行大型慶典活動、產品展銷及新品發布會、開閉幕式、嘉年華、影視拍攝等各類集會活動,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舉辦的,要按要求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時報省廳備案方可舉行。
三、強化監管,有效保障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各級城市建設主管部門要強化各類市政公用設施和景區監管,立即組織設施運營單位就安全保障工作進行自查,對發現的各種隱患及時整改。省廳將於2012年10月下旬開始,組織有關人員赴各設區市就供水、燃氣、供熱、橋樑安全工作進行檢查,供水方面重點檢查今年6月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座談會精神落實情況(供水設施建設、水質管理、應急保障體系等);燃氣方面重點檢查燃氣設施安全措施落實情況;供熱方面重點檢查今冬供熱準備、設施安全保障及供熱計量改革進展情況;橋樑方面重點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強城市橋樑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1]202號)落實情況,特別是城市“無主”橋樑和危橋的清理和處置情況。具體檢查安排另行通知。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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