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1年06月27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6月27日
- 頒布單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地方性法規(類別)參考資料 1.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決定 .鳳凰網.2012年12月27日[引用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決定》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11年6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2011年6月27日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
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2.12.25 實施時間 2013.01.01 ...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檔案信息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2015修改版全文 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規範交通管理處罰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對本條例列舉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行為的處罰,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未列舉的,依照有關...
(2001年10月17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等四十五項法規的決定》修正)...
一、2010年7月1日前制定的《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係促進條例》等101項經濟特區法規於2010年7月1日起適用於擴大後的經濟特區;《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自施行之日起適用於擴大後的經濟特區;《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
1999年8月24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等四十五項法規的決定》修正)...
立法,為龍華有軌電車的運營監管提供法律保障;加快推進《深圳市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管理辦法》修訂工作,為完善道路停車管理、提升便民程度提供法律支持;積極推動《深圳經濟特區道路管理條例》《深圳市寶安國際機場管理辦法》(修改)《深圳市...
1995年7月26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2003年10月28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人民警察巡察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
1994年8月4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8年5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酒類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酒類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 頒布單位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4.26 實施時間 2002.05.10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酒類生產、流...
第一條 為維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特區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結合特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2008.06.30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的決定 附:...
1986年2月22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與內地之間人員往來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的決定》修正。
1998年2月13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正。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的決定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