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全省旅遊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關於促進全省旅遊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發布通知,全文,

發布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全省旅遊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於促進全省旅遊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8月15日

全文

關於促進全省旅遊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和旅遊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調動各級政府及企業發展旅遊住宿業的積極性,加快推進全省旅遊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豐富產品供給,構建完善接待體系
1. 引進高端品牌酒店。實施品牌引領帶動戰略,支持各市引入國際、國內高端品牌酒店,帶動全省旅遊住宿行業經營管理水平提升。重點旅遊城市規劃引入1-2家國際奢華品牌酒店,通過高品質供給吸引高端消費客群。創新開展好客山東精品酒店評定工作,鼓勵建設標準和服務水平達到高星級飯店標準但未評星的高端品牌酒店參與評定。2025年年底前,各市至少打造3家好客山東精品酒店,重點旅遊城市達5家以上,全省好客山東精品酒店達100家以上。(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2. 壯大星級飯店規模。按照新版國標《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規劃建設一批五星級飯店;改造一批基礎條件較好的四星級飯店,升級達到五星級標準;發展一批具備條件的存量飯店,加入星級隊伍。支持沒有五星級飯店的市、沒有星級飯店的縣(市、區)實現零的突破,各市星級飯店數量每年穩步增長。2025年年底前,全省星級飯店總量達600家以上,五星級飯店達50家以上。(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3. 打造休閒度假酒店集群。支持有條件的市發揮濱海風景旅遊帶及內陸山嶽、河湖、溫泉等豐富旅遊資源優勢,依託國家級、省級旅遊度假區和5A級景區,打造宜游、宜休、宜養的休閒度假酒店集群。2025年年底前,實現國家級、省級旅遊度假區內高星級飯店、好客山東精品酒店、高端品牌酒店等高品質酒店達3家以上,遠離城區的5A級景區周邊有高品質酒店。(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4. 豐富鄉村旅遊住宿供給。積極推動鄉村酒店、民宿建設,完善鄉村旅遊接待體系,提升鄉村旅遊住宿水平。滿足大眾化、特色化、個性化旅遊住宿消費新需求,積極推進汽車營地、露營帳篷、水屋船屋、木屋樹屋等野奢類旅遊住宿業態發展。2025年年底前,各市新打造1-3家五星級民宿,1個以上旅遊民宿集聚區,5家以上鄉村酒店,實現旅遊民宿集聚區內各等級旅遊民宿全覆蓋。(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二、突出內涵建設,促進管理服務水平提升
5. 引導智慧化建設。鼓勵旅遊住宿企業套用網際網路、物聯網、VR、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改造建設零接觸、低接觸式服務型酒店。2025年年底前,各市至少打造1-2家智慧化酒店樣板,引領行業智慧化智慧型化發展方向。(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6. 豐富特色主題內涵。積極推動文化機構、文旅企業與住宿業加強合作,創新“住宿+國學”“住宿+文創”“住宿+微演藝”等融合服務模式,推出一批文化主題酒店、藝術主題酒店、洞穴酒店、懸崖酒店等特色主題酒店。2025年年底前,各市至少打造2個特色主題住宿品牌。(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7. 推廣好客服務標準。推廣“親情一家人”“愛的服務”“倒三角管理”等“好客服務”典型經驗,鼓勵企業創新個性化、親情化、細微化服務模式,發展一店一特色的個性化服務品牌。完善“好客管家”服務標準,組織服務標準培訓、推廣,在全國叫響山東旅遊“好客服務”。(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8. 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支持各市通過合資、合作、資產整合等方式,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品牌連鎖酒店的管理團隊、管理標準,鼓勵省內優秀企業輸出管理經驗、管理模式,疊代提升中低端、零散化的住宿企業管理水平。(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三、實施政策引領,加大支持發展力度
9. 加強政策支持。鼓勵各市出台扶持旅遊住宿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土地供應、建設配套、金融惠企等方面支持各類企業投資新建、改建、擴建高品質酒店,引導各類旅遊住宿企業積極參與星級飯店、旅遊民宿等評定覆核,提升旅遊住宿行業發展活力。(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配合)
10. 大力實施招引。各市每年組織旅遊住宿招商引資活動,搭建省內外旅遊住宿企業互動平台,充分展示各市旅遊資源優勢,吸引高端品牌酒店入駐。2025年年底前,支持各市完成3-5個以上高端品牌酒店引進項目。(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11. 最佳化營商環境。強化主動服務意識,提高行政服務效率,營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透明高效的監管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增強企業投資興建、加入隊伍的積極性。政府採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不得將星級、所有制等作為限制條件。(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配合)
四、加強人才培養,夯實行業發展基礎
12. 加強校企聯訓。建立人才培養機制,加強著名酒店管理品牌與專業院校(系)的校企合作,建設高水平酒店人才培訓基地,分層次、分類型開展行業人才培訓,提高旅遊住宿業管理水平、技能水平。在全省選擇2-3所相關院校為省級旅遊住宿業人才培訓基地,支持各市與相關院校(系)建設合作機制。(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省教育廳配合)
13. 組織技能競賽。每年舉辦全省旅遊飯店從業人員技能大賽,通過由下到上層層組織崗位練兵,培養選拔高精尖人才,通過競賽獎勵增加全體從業人員的榮譽感、自豪感。各市每年結合實際分層次組織專業技能比武競賽活動。(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14. 開展交流互鑒。省文化和旅遊廳每年組織旅遊住宿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赴境內外交流考察,學習借鑑先進旅遊住宿業經營管理理念及特色做法,帶動區域內旅遊住宿企業管理服務水平提升。支持各市每年組織旅遊住宿企業跨地區交流學習。(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五、強化行業監管,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15. 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充分運用“體檢式”暗訪、社會化監督等手段,對旅遊住宿服務質量實施常態化監管。針對疫後設施設備老化、服務質量下降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提升行動。2023年年底前,通過督促整改一批、摘牌降級一批、關門淘汰一批,實現行業服務質量整體恢復提升。(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配合)
16. 實施部門聯合監管。在旅遊旺季、節假日前等重點時段,會同市場監管、消防、公安等部門,對旅遊住宿企業設施設備、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社會治安、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持續保持服務質量。(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組織保障,形成推動發展合力
17. 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由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商務、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管等部門組成的旅遊住宿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全省旅遊住宿業發展工作。支持各市建立相關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形成推動發展合力。(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發揮考核作用。完善旅遊住宿業發展年度目標和重點工作責任分解制度,明確責任分工,定期組織調度督導,確保各項任務目標落到實處。每年度對各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差異化評價,結果作為市級政府質量工作評議(旅遊領域)重要依據。(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19. 落實政策保障。支持各市加大旅遊住宿業發展推進力度,制定專題發展規劃及保障政策措施。已出台政策的地方,要用好政策工具,保障政策連續性;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的,要積極推進,確保落地見效。(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
20. 強化宣傳引導。加大旅遊住宿行業、企業宣傳力度,充分調動行業組織、企業和社會媒體的積極性,廣泛報導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及建設成果,營造旅遊住宿業快速發展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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