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促進住宿餐飲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廣州市促進住宿餐飲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於2022年1月13日正式印發。《若干措施》是廣州市獲批率先開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後,出台的首份促行業發展規範性檔案,是建設世界美食之都,擦亮“食在廣州”金字招牌的具體舉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促進住宿餐飲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13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3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商務局
  • 文號:穗商務規字〔2022〕1號
內容解讀,若干措施,

內容解讀

提振消費信心,最佳化營商環境
《若干措施》從激發市場活力、最佳化政務服務、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制定了鼓勵創新產品服務供給、豐富住宿餐飲消費品牌、支持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支持企業申請外擺經營等13條措施,進一步最佳化住宿餐飲消費供給,釋放消費潛力,增強消費動能,促進行業發展。財政支持方面,《若干措施》對住宿餐飲企業2021年下半年營業規模較2020年下半年累計每增加1000萬元最高給予5萬元獎勵,單家企業最高200萬元;住宿餐飲企業新設或升級門店、供應鏈建設、數位化運營等基礎設施軟硬體投入費用超過100萬元的項目,最高可給予項目實際總投入的30%、限額100萬元的資金補助。
作為在穗深耕28年的餐飲頭部企業,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若干措施》是廣州市應對新冠疫情挑戰,全力幫扶住宿餐飲企發展的又一重要政策。其中不少舉措都體現廣州在用繡花功夫建設更具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大大增強百勝在穗投資、加快布局的信心與決心。2022年百勝將繼續發揮自身餐飲數位化建設、新型消費服務、供應鏈支持等優勢,回響政策引導方向持續投資新零售、延伸產業鏈,推進區域化選單,大力拓展“餐飲+”業務,助力廣州建設世界美食之都。
暖企惠企扶企,引導行業升級
據了解,本次印發的《若干措施》主要有3大特點,一是企有所呼政有所應。在《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著力為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等前期惠企政策的銜接基礎上,結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上級政策和當前實際,新增了住宿餐飲企業普遍反映較為強烈的外擺、臨時停車、宣傳促銷等部分政策措施,有針對性地回應企業實際訴求,激發市民消費需求。二是提出行業發展新方向。結合行業發展新趨勢,引導本地住宿餐飲企業開展開發適應綠色經濟、親子經濟、一人經濟、銀髮經濟、顏值經濟、社交經濟等特色住宿餐飲產品,支持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外地品牌在廣州設立首店,加強行業發展指導。三是加大行業扶持力度。通過包容監管、創新消費場景、導入財政和宣傳資源等手段,著力解決制約消費的突出問題,對擴大住宿餐飲消費提供強有力支撐。
嶺南商旅集團表示,《若干措施》的出台給廣大本土住宿餐飲企業帶來了溫暖。一整套措施組合拳,引導企業創優提檔、給予行業大力度扶持,各項貼心政務服務為企業發展帶來更大便利,為企業邁向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強保障。嶺南商旅集團將把握好機遇,積極拓展“花園酒店”、“東方賓館”等品牌在廣州及大灣區布局,煥新升級“廣州賓館”、“愛群大酒店”等老字號酒店;推動酒店、餐飲、文化、旅遊等融合創新,與廣大本土酒店及餐飲企業協同並進,助力行業持續復甦與經濟發展,全力支持廣州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實現老城市新活力。

若干措施

為貫徹《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1〕36號)要求,落實廣州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總體部署,應對新冠疫情挑戰,最佳化全市住宿餐飲行業供給,構建發展新格局,增強發展新動能,制定以下措施。
一、激發市場活力
(一)鼓勵創新產品服務供給。鼓勵住宿餐飲企業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把握消費者需求趨勢,開發適應綠色經濟、親子經濟、一人經濟、銀髮經濟、顏值經濟、社交經濟等新消費趨勢的特色住宿餐飲產品,營造特色消費場景。鼓勵餐飲行業商協會、餐飲企業組織研發具有廣府特色的菜品標準、服務標準。(市商務局牽頭,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配合)
(二)豐富住宿餐飲消費品牌。支持全球性、全國性住宿餐飲企業品牌在廣州開設首店。鼓勵國內外餐飲行業機構、企業在廣州舉辦美食節、美食文化周等餐飲交流活動。鼓勵住宿餐飲企業、行業商協會積極參與廣州國際美食節、夜間消費節及市、區其他消費節慶品牌活動,支持住宿餐飲企業在活動期間開展優惠促銷。各區協調商圈、商業街戶內外大屏分時段向參加活動企業免費開放,最大限度激發市場主體積極性。創新舉辦廣州國際美食節,市級財政每年給予不超過活動總費用50%、最高不超300萬元經費支持。(市商務局牽頭,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各區政府配合)
(三)支持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住宿餐飲企業自建集點餐、優惠派送、諮詢發布、結賬等於一體的服務平台、配送平台,推動數位化行銷。鼓勵電商平台推出減免服務佣金、開展主題培訓、提供流量支持等優惠措施。鼓勵金融、電商、支付平台等機構與住宿餐飲企業合作,推出市場化促銷措施,激發消費活力。(市商務局牽頭,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配合)
二、最佳化政務服務
(四)支持企業申請外擺經營。擁有固定經營場所、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可向門店所屬街鎮提出外擺申請,經街鎮審核登記後,可在所屬建築物紅線範圍內以餐車、快閃店等方式開展臨時外擺經營。(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配合)
(五)放寬促銷活動審批監管。允許住宿、餐飲場所利用自有場地開展線下宣傳推廣和促銷活動,低風險地區原則上不限制促銷活動舉辦。必要時可依法設定臨時大型戶外廣告以及在城市建(構)築物、設施上臨時懸掛、張貼宣傳品,並預留20%空間開展公益宣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政府配合)
(六)完善夜間經濟配套措施。根據夜間經濟聚集區停車需求,在條件具備路段適當設定夜間臨時停車泊位;在不妨礙防災空間、消防通道、行人、非機動車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對停車供給缺口較大區域可以在建築退讓道路紅線區域設定路外停車泊位,由產權人依法辦理商事登記和備案手續後運營管理。(市交通運輸局、各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隊配合)
(七)試點打造限時步行街區。鼓勵各區在條件成熟的路段,試點打造分時制步行街。在夜間或周末等限定時段將有條件的市政道路臨時改造為市集步行街,允許餐飲、零售等主題商戶限時占道經營,形成多業態融合的新型消費空間。(各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場監管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
(八)統籌疫情防控和住宿餐飲業發展。加強分區分級精細化管理,低風險地區原則上不限制餐飲堂食;中風險地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暫停大廳堂食的,大力推廣自提、外賣、無接觸配送方式。(各區政府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配合)
(九)鼓勵餐飲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食品經營等許可事項未發生變化的,監管部門應當做好服務,引導市場主體及時做好許可變更事宜,對未能及時變更的,應按包容審慎原則進行處理。監管部門按變更後商事主體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便利辦理許可證變更手續。(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推行“申請人承諾制”。經評審認定符合條件且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連鎖企業設立直營門店,探索推行“申請人承諾制”,最佳化審批流程,提升行政效率。具體操作細則由市市場監管局另行制訂。(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加大扶持力度
(十一)鼓勵擴大企業規模。住宿餐飲企業2021年下半年營業規模較2020年下半年累計每增加1000萬元最高給予5萬元獎勵,限額200萬元。(市商務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十二)支持企業轉型升級。對達到限額以上標準的住宿餐飲企業,新設或升級門店、供應鏈建設、數位化運營等基礎設施軟硬體投入費用超過100萬元,具有行業示範或城市特色的項目,最高給予項目實際總投入的30%、限額100萬元的資金補助。(市商務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十三)加大行業宣傳支持。支持在全國主要機場、高鐵站等樞紐視窗、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宣傳平台開展住宿餐飲行業宣傳,吸引外地遊客來穗消費。政府部門指導或主辦的住宿餐飲行業促消費活動,可向市屬宣傳資源申請公益廣告發布渠道(如報刊亭、捷運燈箱等),按公益成本價支付相關費用。(市委宣傳部、市商務局負責)
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自印發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滿後視情況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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