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股票發行上市申報程式和加強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是2000年4月21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企業股票發行上市申報程式和加強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指導性意見
- 發布日期:2000年4月21日
《關於企業股票發行上市申報程式和加強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是2000年4月21日發布的檔案。
省企業上市辦公室制訂的《關於企業股票發行上市申報程式和加強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指導性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關於企業股票發行上市申報程式和加強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指導性意見...
第十八條 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上市公司應當與證券交易所協商確定新股發行上市的時間及登記等具體事項。第十九條 上市公司增發的具體操作,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進行。在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之前,上市公司可以向投資者發出招股...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二)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募集資金使用不得為持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
第十五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
第二十三條 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第二十四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四)企業成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0萬元。 (五)按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並在中山投資的額度分四個檔次進行補助:募投金額5億元以下(含5億元)的,給予補助100萬元;募投金額5億元以上、10億元...
第十條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募集資金數額不超過項目需要量;(二)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三)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
大力培育上市後備資源,增加上市企業數量,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已成為我省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關鍵。 當前,資本市場的基本制度正在完善,股權分置改革取得顯著成效,上市審批程式進一步規範,上市節奏明顯加快,股票市場交易趨於活躍。要抓住當前機遇,...
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部分股票上市後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總結 相關自律組織應當積極採取措施,切實加強對參與新股發行的承銷商、詢價對象、股票配售對象、證券公司...
一)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八十;(二)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三)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
各級上市和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不同行業和不同梯次的企業要求,定期組織上市輔導、企業高管專業培訓班、董事長研修班、擬上市企業沙龍等活動,使上述企業高管人員對上市的工作程式、應遵守的法律法規、需注意的問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環保...
為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和數量,培育一批能帶動我市經濟發展、參與國內國際競爭的大企業,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省上市後備企業發展的通知》(豫政辦〔2006〕86號)要求,現就推進我市企業股票發行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
屬於發審會後發生重大事項的,中國證監會將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是否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須提交發審會審核的應在審核通過後再辦理重新詢價等事項。四、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數量,有效緩解股票供應不足 (一)取消現行網下配售股份3個月的鎖定...
第二十三條 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製作申請檔案,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第二十四條 保薦人保薦發行人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應當對發行人的成長性進行盡職調查和審慎判斷並出具專項意見。發行人為自主創新企業的,還...
(四)既發行境內上市內資股,又發行境內或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公司。第四條 上市公司公募增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上市公司必須與控股股東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獨立、資產完整和財務獨立。(二)前一次發行的股份...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二)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募集資金使用不得為持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
加強企業上市的協調和服務 各級各有關部門對企業上市過程的相關審批事項要開闢“綠色通道”,簡化程式,減少環節,特事特辦,落實承諾制。發展改革、經委、財政、國土資源、勞動與社會保障、國資、工商、稅務、房管、環保、規劃、質檢、...
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五是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併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
力爭每年有4—5家企業完成改制,逐步規範管理體制,提升經營業績;力爭每年有2—3家企業逐步達到上市條件,進入上市輔導和備案階段;開展實質性申報工作,力爭每年有1家企業通過國家證監會核准發行股票。三、加強對重點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工作...
第四條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應當符合《證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和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經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並報中國證監會註冊,但因依法實行股權激勵、公積金轉為增加公司資本、分配股票股利的除外...
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者募集資金投向未發生變更且按計畫投入的,相應間隔原則上不得少於六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優先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配套募集資金和適用簡易程式的...
為了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推動形成更加科學的獨立董事制度體系,促進獨立董事發揮應有作用,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進行了修訂。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