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股票發行上市工作的意見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股票發行上市工作的意見是洛陽市政府於2009年6月發布的一份工作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股票發行上市工作的意見
  • 發布文號:洛政〔2009〕79號
  • 發布日期:2009-06-13
  • 生效日期:2009-06-13
檔案信息,檔案內容,

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洛陽市政府
【發布文號】洛政〔2009〕79號
【發布日期】2009-06-13
【生效日期】2009-06-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洛陽市

檔案內容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股票發行上市工作的意見
(洛政〔2009〕7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和數量,培育一批能帶動我市經濟發展、參與國內國際競爭的大企業,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省上市後備企業發展的通知》(豫政辦〔2006〕86號)要求,現就推進我市企業股票發行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引導、統籌規劃、企業自願、政策扶持”的原則,有重點地選擇一批高成長性企業,通過政策、項目和資金扶持等方式,加快其進入資本市場的步伐,利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最佳化資源配置,不斷提升我市國民經濟綜合競爭力。
二、基本目標
“十一五”期間基本目標: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豐富後備上市資源,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和數量,實現上市公司的規範運作和再融資。
(一)培育一批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對40家後備企業分梯次進行重點培育,完成20家企業上市前的資產重組和改制工作。同時要抓住國家即將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在創業板發行上市的機遇,對洛陽市省級以上認證的350家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分類指導和培育,爭取更多的高新技術企業發行上市,提升其核心競爭力。
(二)不斷壯大上市公司隊伍。“十一五”期間,爭取8―10家企業在境內外發行上市,募集資金總額力爭突破100億元。
(三)充分發揮現有上市公司再融資功能。“十一五”期間,一拖股份、軸研科技實現1―2次再融資,力爭募集資金5億元,洛陽玻璃通過重組提高盈利能力,力爭實現再融資。
三、分梯次培育上市後備企業,擴大股票市場融資規模
(一)按照“培訓一批、改制一批、輔導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建立企業上市後備隊。
1.上市後備隊的篩選與管理。進入上市後備隊的企業不受所有制、隸屬關係、地域的限制,凡在洛陽市轄區內生產經營的企業法人均可申報。除傳統工業類企業外,重點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具有比較優勢的行業中篩選上市後備企業。上市後備隊企業的確定,由企業提出申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專家考察審核後確定。進入後備隊企業的數目原則上保持在40家左右。
上市後備隊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審核一次,實行重大事件報告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上市後備隊企業享受市政府有關扶持政策。市金融辦負責篩選與管理企業上市後備隊,並對上市後備隊企業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
2.上市後備隊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必須是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發展的行業;主業突出,在國內具有領先優勢或核心技術在本領域具有領先與發展優勢,最近一年盈利,預測未來兩年繼續保持盈利,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結構,運作比較規範;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國家、省確定的高科技企業優先進入上市後備隊伍。每年度的重點上市後備企業由市金融辦根據企業不同上市渠道及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確認。
(二)設立規範的股份有限公司。企業要合理設定股權結構,注重引進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建立具有戰略聯盟和合作關係的開放型股權結構。以吸引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參股企業。採取分拆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在將主要產品或經營業務重組進入股份公司時,與其對應的土地、房產、商標及其它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必須同時進入股份公司,並且通過整合主營業務形成完整的產、供、銷體系,以免出現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
(三)拓寬企業上市渠道。鼓勵和支持擬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條件,擴寬融資渠道,妥善選擇境內外主機板、創業板等板塊實現上市。大力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境內上市或買殼上市。
(四)借殼上市共同發展。市內企業要積極藉助洛陽市以外上市公司在品牌、技術、資金、人才等方面的優勢,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創造條件,實現借殼上市共同發展。洛陽市以外上市公司在我市投資、資產重組和企業購併時,與本市上市公司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五)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積極吸引國內外證券中介機構來洛陽開展業務。充分利用其在企業上市融資、併購重組、資產管理、財務顧問等方面的的專業優勢,加強聯合,開拓業務空間,努力創造積極促進後備企業上市的良好氛圍。鼓勵各中介機構在我市開展各種培訓服務,對業績和誠信表現突出的,提供優先發展業務的機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同中介機構的溝通和聯繫,為其在我市開展業務創造條件,做好協調與服務工作。
四、充分發揮上市公司再融資功能,促進上市公司規範發展
(一)積極促進上市公司不斷最佳化重組。支持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的籌資功能,促進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相近或相關的優質資源合理地向上市公司集中,做大做強上市公司。
(二)積極推進上市公司再融資。各上市公司要規範運作,加強管理,努力提高效益,千方百計達到再融資條件。要充分利用配股、增發新股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形式,不斷實現融資擴張。
市金融辦、發改委、國資委、科技局、民營局等部門要幫助上市公司做好後備項目的篩選、儲備,積極向上級部門推薦企業的科技項目和投資項目,使其能夠列入國家、省相關計畫。上市公司要積極組織引進人才,加大科技投入和開發力度,實現第二次創業。
五、鼓勵、扶持政策
(一)建立獎勵激勵機制。以上市後備企業進入上市程式的前一年應繳企業盈利的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為基數,對其進入上市程式當年及以後兩年總計三年內上繳企業盈利的地方財政貢獻部分中,超過當年全市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幅部分由同級財政按一定比例獎勵給企業。企業上市後第二年起,政府財政不再給予獎勵。
上市後備企業近5年內因享受國家和地方有關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減免稅、財政貼息貸款)而形成的扶持資金,財政稅務部門在按企業上市要求進行規範的同時,作為國家扶持資金處理。
企業對上市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人員進行獎勵,所需獎勵資金納入工資規劃,通過財務預算予以安排。
(二)保證項目建設用地。上市後備企業在轄區內投資新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市發改委、國土局等有關部門要優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標、優先辦理立項預審、轉報和核准手續。
市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對原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以出讓方式處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全額收繳入庫。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視企業改制上市進展情況,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範圍內給予支持。
(三)上市後備企業在變更或新設股份有限公司過程中,以及上市公司、上市後備企業併購市內企業和資產重組中,所需辦理的工商、稅務變更登記及水、電、土地、房產、車輛、設備等過戶手續,有關部門在規定範圍內按最低收費標準徵收;未發生現金流量的資產過戶,不視為交易行為。
(四)列入上市計畫的上市後備企業由於淨資產增值補繳企業所得稅的,由同級財政按照補繳企業盈利的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的數額全額獎勵給企業。
(五)上市後備企業列入上市計畫後,利用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和盈餘公積轉增股本的,同級財政按照其個人地方財政貢獻部分數額的一定比例獎勵給企業。
(六)完善金融服務。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向銀行推薦市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的貸款項目。市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兼併關聯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時,商業銀行根據自身許可權,對被重組企業的逾期貸款可給予適當展期。鼓勵政策性銀行依託地方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開展以市定重點上市後備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
(七)市政府對在企業改制上市和再融資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相關部門和人員按照融資額的比例進行獎勵,在評定勞動模範、“五一”獎章時予以優先考慮。
(八)鼓勵企業上市後籌集的資金投向我市優勢企業和優勢產業。
(九)獎勵扶持優惠政策在企業上市成功後,由市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落實。
六、加強合作監管,防範金融風險
(一)加強對上市公司的合作監管。市相關部門定期對上市公司進行巡檢,促其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各上市公司要及時向市金融辦抄送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重大事項、公司公告信息要及時向市相關部門報告。
(二)加強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監管。市金融辦要積極防範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違規活動引發的地方金融風險,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配合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加強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日常監管。由市金融辦牽頭,協調市公安、工商、人民銀行等部門,密切合作,及時查處證券、期貨市場中的違法違規案件,嚴防轄區內發生涉及證券、期貨違規的重大案件。
(三)加強制度建設和信息反饋系統建設,構建高效的監管機制。要建立和完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定期報告制度和重大事項即時報告制度;建立各縣(市、區)重大事件隨時通報制度;建立定期巡檢制度和部門協作監管制度。
七、培育引進人才、做好上市組織工作
(一)大力培育和引進證券高級人才。要將培養證券高級人才列入緊缺人才培養計畫,培養一支熟悉證券市場,精通證券業務,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高素質人才隊伍。鼓勵和支持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從資本市場發展較好地區引進相關專門人才,最佳化人才結構。有關部門要為引進的人才提供方便和服務。
(二)洛陽市股票發行上市工作,在市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聯席會議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市金融辦牽頭,市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聯席會議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作,通力配合。
(三)各縣(市、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制定促進企業股票發行上市的具體實施意見,並明確職能部門和人員具體工作職責。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2007年4月28日市政府公布的《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股票發行上市工作的意見》(洛政〔2007〕59號)同時廢止。
洛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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