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文號:國資發產權[2006]306號
- 發布時間: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通知。
通知內容 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6]30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財政廳(局),各中央企業:《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以下簡稱《...
(國務院令第378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以及《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6〕306號,以下簡稱306號檔案)等規定,現將中央企業國有產權協定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 ...
(國務院令第378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以及《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6]306號,以下簡稱306號檔案)等規定,現將中央企業國有產權協定轉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國有企業產權交易管理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94年04月22日發布,自1994年04月2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發布部門 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日期 1994年04月22日 實施日期 1994年04月22日 效力級別 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關於開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及交易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原文 省政府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國資委,省、市各產權交易機構:...
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批准程式,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准或者決定後,轉讓方應當組織轉讓標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轉讓標的企業...
有關事項通知 各中央企業:第一條 中央企業及其各級控股企業一定金額以上的資產對外轉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依法設立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以下簡稱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涉及企業內部或特定行業的資產轉讓,確需在國...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履行下列監管職責:(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監督與管理辦法;(二)決定或批准政府授權範圍內所出資企業及以下層次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事項;(三)會同財政部門負責所...
財政部加強中央文企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有關政策解讀是在2013.07由財政部發布的解讀檔案。近日,財政部印發了《財政部關於加強中央文化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的通知》(財文資〔2013〕5號,以下簡稱《通知》)和《中央文化企業國有產權交易...
轉發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國有企業改制規範操作意見的通知》和《關於轉發河北省省屬國有企業改制中職工安置和國有資產處置實施意見(試行)》(冀政辦[2004]7號)以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規範和加強企業改制中的產權管理,...
(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管制度和辦法;(二)決定或者批准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研究、審議重大產權轉讓事項並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三)選擇確定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產權交易機構;...
(國務院令第378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以及《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6〕306號,以下簡稱306號檔案)等規定,現將中央企業國有產權協定轉讓 ...
《關於印發河北省企業國有產權公開轉讓操作規則的通知》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發布 省政府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國資委,省、市產權交易機構:為...
《關於做好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是國資委、財政部、發展改革等2005年11月17日發布的通知。通知內容 國資發產權2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監察廳(局)、...
《成都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成府發〔2008〕39號)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檔案發布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辦法的通知 成府發〔2014〕21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成都市企業國...
《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統一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製定的一系列規則。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的通知 國資發產權[2009]120號 各省、自治區、...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浙政〔1997〕12號)各市、縣人民政府,麗水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現將《浙江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浙江省人民政府...
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川辦發〔2005〕25號 《四川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五年六月二...
(六)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的主要內容。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致使國家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產權轉讓方案還應當包括經債權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有關債權債務協定、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等。第八條 轉讓方應當按照內部決策程式對企業國...
(三)企業改制中涉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5〕78號)及相關配套...
(六)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的主要內容。轉讓企業國有股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附送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第十條 企業國有股權轉讓事項經企業內部決策程式決定,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後,轉讓方...
(六)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的主要內容。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附送經主要債權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相關債權債務協定、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等。第十一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准後,轉讓方...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規定的通知》(川府發〔2014〕57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一條 轉讓程式。企業國有產權是指國家對企業以各種方式...
第十一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准或者決定後,如轉讓和受讓雙方調整產權轉讓比例或者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有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式重新報批。第十二條 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涉及政府對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先報經政府有關部門...
為統一規範金融企業非上市國有產權交易行為,促進國有金融資產有序流轉,根據《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4號)、《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金[2009]178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通知 財政部關於...
(四)人民法院、有權仲裁機構和行政執法機關通知凍結的;(五)存在其他不宜轉讓情形的。設有擔保物權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第七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應當經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第六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按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式批准或者決定後,由國資機構通知企業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審計和資產評估等工作。第七條 非股份制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以國資機構核准或者...
通知信息 結合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工作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關於主輔分離輔業改制過程中資產處置問題 一、關於主輔分離輔業改制過程中資產處置問題 (一)根據《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4]268號)的...
第十條 轉讓方應當委託產權交易機構發布產權轉讓公告,並與產權交易機構簽訂信息披露協定,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徵集受讓方。產權轉讓公告應當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產權轉讓...
財政部門轉讓金融企業國有資產,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政府授權投資主體轉讓金融企業國有資產,應當報本級財政部門批准。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過程中,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和金融行業監督管理事項的,應當根據國家規定,報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