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0]244號)的要求,由長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一)財政性資金公開情況
為加強財政性資金管理與監督,提高資金運行效率和使用,2010年度長樂市按有關規定,在長樂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市政府、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欄上主動公開財政性資金信息。
(二)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過程公開情況
2010年度長樂市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在長樂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市政府、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欄上主動公開,我市所有行政審批過程均可進行網上運作。
(三)重大公共政策決策過程、政策解讀及執行公開情況
2010年度長樂市無重大公共政策決策過程、政策解讀,無依申請公開。
(四)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情況
2010年度長樂市在長樂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市政府、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欄上主動公開上級政府頒布的政策、法規、規章,保障公眾知情權。
(五)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目前,我市政府入口網站和市政府、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欄是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途徑,我市檔案館和圖書館各有1個公共查閱點面向公眾開放,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我市電視台和吳航鄉情報及時發布經濟建設、社會事業、政府自身建設、城市建設和管理、文化體育及重大活動、環境保護、教育衛生、節能節水等社會公眾關心和政府關注的信息。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建立科學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嚴格的規範制度,是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的基本保障。目前,市政府辦公室已制定信息主動公開操作流程(明確了擬稿人即為第一責任人,由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進行涉密把關,最後由主要領導簽發)、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信息公開管理模式。各鄉鎮(街道)、市直各單位也根據《條例》要求和工作實際,參照市政府辦公室制訂的工作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各項工作制度,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報告制度、舉報受理制度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和保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長樂市2010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637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617 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類別情況
1、長樂市2010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類別情況:機構職能類信息68條,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17條,規劃計畫類信息10條,行政許可類信息4條,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18條,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類信息22條,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35條,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19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112條。
2、長樂市歷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類別情況:機構職能類信息101條,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27條,規劃計畫類信息24條,行政許可類信息4條,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33條,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類信息106條,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84條,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78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233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1、網際網路
目前,我市政府入口網站是全市各級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市政府在政府網站開設有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並建立和暢通連結。在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指南和目錄”、“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和“信息公開意見箱”等5個二級欄目,方便了市民查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實現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全文檢索功能。
2、政務公開專欄
在市政府大院、各鄉鎮(街道)及村居均已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定期更新專欄政務信息,及時公開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動態、經濟社會各項發展情況、政府公報等信息。
3、公共查閱點
市檔案館和圖書館各有1個公共查閱點面向公眾開放,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
4、新聞媒體
主要圍繞經濟建設、社會事業、政府自身建設、城市建設和管理、文化體育及重大活動、環境保護、教育衛生、節能節水等社會公眾關心和政府關注的問題,及時在長樂市電視台和吳航鄉情報上發布,為公眾提供更為廣泛、更為方便的政府信息發布方式,提高民眾知曉率,打造陽光型、服務型、效能型政府的平台。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0年度及歷年長樂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度及歷年長樂市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度及歷年長樂市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打算
2010年,長樂市信息公開工作整體上仍處於逐步規範階段,還面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是各部門對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足,沒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各單位的信息公開人員多數是兼職,造成工作人員對業務不熟悉,一些重要信息不能及時快速地更新。其次是信息公開宣傳和引導力度不夠,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不足,主動參與不夠,這些情況都影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成效。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信息公開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加強溝通聯繫,進一步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1、進一步加強學習和培訓。認真對照《條例》規定的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加強學習信息公開的範圍、內容和格式以及規範、流程等,提高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工作技能,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水平。積極參加省、福州市政府組織的信息公開技術培訓,定期聯絡各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傳達上級對信息公開的新要求、新辦法,並就技術方面給與指導,確保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2、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圍繞民眾關心、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主動提供多種形式的服務。加強與檔案館、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健全公眾溝通互動平台,便於公眾查詢,提高信息服務水平。
3、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完善政府新聞發布體系,及時、準確向社會解讀公眾關注度高、公益性強、涉及面廣的重要決策等政府信息。加強與鄉鎮(街道)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指導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豐富政府信息服務渠道,擴大公開內容和範圍。
4、進一步規範運作。嚴格把握各類信息公開的機密與非密、主動與依申請公開的關係。及時公開重大事項和民眾要求公開的事項,對公開的信息加強審核,涉及機密、秘密的信息不予公開。
5、進一步督促檢查。對本市各單位信息公開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確保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同時,虛心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認真總結經驗,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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