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石家莊市政府信息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相關規定要求,由石家莊市公安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類別:政府報告
  • 發表方:石家莊市公安局
  • 發表時間:2011-03-20 
一、基本情況
2010年,石家莊市公安局組織有關部門,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和要求,緊密結合公安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教育培訓活動,健全各項公開制度。截至2010年底,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開展順利。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市公安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由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許振霞任組長,局黨委委員、指揮部主任閆國平任副組長,指揮中心、治安支隊、消防支隊、出入境管理處、法制處、交管局等單位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指揮中心牽頭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其他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各項政務信息公開推進工作。
(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市公安局按照上級機關工作要求,將本部門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係密切的政府信息進行全面梳理。同時,從公開信息的梳理、發布、受理、答覆以及此項工作的監督和檢查等方面進一步細化了工作職責,形成和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長效工作機制,並根據各方意見適時調整、充實和完善,以便市民查閱。
(三)完善配套措施。從市公安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看,接待視窗民警態度熱情、操作規範,辦事指南和相關材料均擺放在規定位置,並通過“石家莊公安網”入口網站在網上公開信息,涉及的有關事項全部公布上網,進一步提升了信息公開透明度,提高了信息公開效率。同時,為了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公安局還專門購置了微機和公文櫃等硬體設備,以方便市民查詢信息。
(四)開展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為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公開信息符合保密規定,杜絕失泄密事件的發生,市公安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機構,制訂了《公共信息網路上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明確了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強化了政府信息公開督導檢查工作,完善了發布新信息登記備案制度,確保了應公開的政府信息能及時、依法、有效地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內容
1、主動公開信息總數。2010年,石家莊市公安局對政府信息進行了認真梳理和編目,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7條。
2、主動公開信息分類。按照公開目錄(含指南、目錄、補充公開)公開信息總數27條。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3條,占11%;規劃計畫類信息2條,占7%;業務管理類信息15條;占56%;其他信息(含指南、補充公開)7條,占26%。
3、重點公開內容。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重點公開了各部門的機構和職能信息、辦理各種事項的告知信息、政務動態類信息等,採用入口網站開闢專欄、新聞媒體發布、公開欄(屏)發布、觸控螢幕查詢終端、發布便民資料等形式進行公布。
(1)政務信息包括:石家莊市公安局2010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石家莊市公安局2010年民主評議工作方案、石家莊市公安局2010年全市公安系統效能建設工作安排意見、石家莊市公安局印發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辦法,石家莊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加強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及出入境管理處2010年便民利民措施等。
(2)其他信息:主要是領導活動、政務動態信息。如“治安警察支隊嚴厲打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行為”、“治安支隊大力開展警訊通平台建設工作”等。
(二)公開形式
主要通過入口網站、檔案館和圖書館查閱場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網站公開27條,分別向市檔案館、圖書館送交公開的政府信息27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0年度,石家莊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度,石家莊市公安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未發生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0年度,石家莊市公安局未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黨委、政府的要求,與人民民眾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不夠,人民民眾參與度不高;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完善,信息更新速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2011年,市公安局將緊緊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切實將社會公眾對政務公開的要求轉化為動力,以更加開放的理念,推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跨越式發展。一是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宣傳。依託網路、報刊、電視等各種媒體,加強公安機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使人民民眾更多地了解公安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引導民眾正確行使知情權。二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內容。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總原則,全面梳理公安業務工作,對於屬主動公開範疇的,全面及時予以公開;對屬於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的,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堅決不予公開。三是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流程。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和長效機制建設,建立和完善申請受理、後台處理、反饋答覆、監督保障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強相關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服務水平。四是進一步轉變信息公開方式。將接受社會監督、辦理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提案、建議等相關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多種政務公開形式,積極爭取民眾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公安機關與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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